长篇影评
1 ) 转自Mtime.com --说《闪灵》垃圾的筒子请进,教你们如何看懂这部电影(觉得写的很到位就拿来分享了)
杰克·托伦斯是一名作家,为了摆脱工作上的失意,他决定接管一家奢华的山间饭店。那是一间座落偏僻,处处露着阴森之气的大屋,据说它的前一任管理者曾莫名地丧失了理智,并杀害了他的全家。但是杰克没有听从朋友丹尼的劝告,和妻子温蒂一起搬进了这幢饭店。他们制订了新的规矩,杰克还专门设立了一个供自己创作的休息室。然而,诡异渐渐地从平静的表面浮现出来。杰克开始经常出入饭店的酒吧,寻找有关自己的过去,回忆脑海里那些血淋淋的画面;反常的事情终于无可避免地发生了……
许多看过这部电影的人都指责它是一部“垃圾”,看得观众莫名其妙。
的确,看这部片子需要做足很多功课,和《达芬奇密码》不同,后者从头到尾都有完整的逻辑推理,即使观众对宗教背景一窍不通,也能从这套完整的推理中想通大半。而《闪灵》是一部悬念设计十分明显,但是答案却极为隐讳的恐惧片,正因为它的答案和寓意的隐讳性,才使得它被无辜地冠以“垃圾”的恶名。
这部影片中最常出现的一个词就是“闪灵”,可以说,整部影片的故事情节都是围绕这个词来展开的。那么,究竟什么是“闪灵”呢?
“闪灵”一词是根据原著“shining”翻译而来。很多影评说,它在本片中是第六感的意思。这一点我不完全赞同。在反复温习了此片不下十遍之后,我给“闪灵”一词下了一个自认为比较准确的定义——遥感能力。如我们所知,第六感通常是用于感应未来可能发生的事,或者是在危急状况下协助人们作出正确抉择的一种能力,更多地可以说是直觉。而遥感能力,既可以穿越未来,也可以重现已经发生的事。它决不等于单纯的直觉,它是由主观意念和客观环境相互刺激作用产生的,在某种程度上讲,它等同于潜意识的超前反应。
在大致了解了闪灵的意义之后,让我们将这部影片的各个细节从头温习一遍,值得一提的是片中多次运用到流动的拍摄角度,光影的效果非常出色。
影片开头是主人公Jack来到overlook hotel面试管理员的职位。负责人告诉了他1970年曾在这里发生过的一件惨案:上任管理员Charles Grady在冬天的某一天将妻子女儿砍死,并开枪自杀。
镜头切换,Jack的妻子Wendy和儿子Danny出场。一开始,Danny就提前知道了爸爸的面试将会成功,这是Danny的闪灵第一次启用。
而负责人带领Jack全家参观酒店的时候,Danny的闪灵第二次启用了。他在游戏室的门口看见了之前在他梦中出现过的双胞胎姐妹。带着疑问和一丝恐惧,在同样有着闪灵的黑人厨师Dick面前,Danny提到了237房间。
紧接下来,导演以日记的形式将情节的发展展现给了观众。
1、a month later
Jack早上醒来,对Wendy说,自己对这个地方似曾相识。下午,Wendy带着Danny进入树篱迷宫嬉戏,而Jack身在其外,却从桌上的迷宫模型中看见了Wendy和Danny。
2、Tuesday
天气预报告知,丹佛市即将面临一场暴风雪。Wendy去告诉Jack这一消息,意在提醒大家早作准备,结果Jack说她打断了自己的写作思路大发雷霆。还订下了以后不得随便进入打扰他的所谓“新规矩”。
3、Thursday
这一天的事情特别简单,也尤为深刻,除了Wendy和Danny在雪地里嬉戏的身影,镜头长时间定位在Jack的脸上。他的眼神看起来呆滞而且诡异,脸上挂着神秘莫测的微笑。
4、Saturday
Wendy试图用无线电与外界联络,居然成功了。为了防止意外,她将无线电一直开着。而Danny第三次看见了双胞胎姐妹,更甚者,他看到了姐妹俩死时鲜血四溅的惨状。Danny的闪灵第三次启用,它告诉Danny,他所看到的都不是真的。
5、Monday
Danny和Wendy看着电视,Danny提出要去房间拿自己的消防车。Wendy让他不要吵醒爸爸。而当Danny轻手轻脚进入房间,却发现Jack并没有休息,而是呆坐在床沿。Jack将Danny抱起来,跟他说了一些话。Jack反复的强调自己有多爱Danny。这一段可能是整部影片中唯一让人稍感温馨的画面了,尽管Jack的说话方式和面部表情越来越让人感到诡异可怖。
6、Wednesday
Danny在酒店走廊上玩,突然一个球滚到了他的面前,他抬起头,看见他一直深为害怕的237房间不知道被谁把门打开了,好奇心驱使,他还是走了进去。
此时正在检视锅炉的Wendy突然听见Jack发狂的大叫。她跑过去,叫醒了恶梦中挣扎的Jack。Jack告诉她,“我刚做了一个有生以来最最可怕的梦,我梦见我杀了你和Danny,而且,不只是杀了,我还把你们切成一片一片……”这个时候,Danny从外面走进来,不发一言。Wendy感到困惑,走近他却发现Danny的脖子上有一大片被人掐伤的淤痕。Wendy联想到几年前Jack因为醉酒失手将Danny的手臂扯脱臼的事情,不由得怒从中来,大骂了Jack。
Jack在困扰和烦躁中走进了酒店了舞厅。此时的他,迫切需要酒精来麻醉自己,“无论付出什么代价,即使付出我该死的灵魂”,而他抬起头的时候,就看见了酒保Lloyd站在他面前,几杯酒下肚,Jack体内淤积的愤怒和委屈终于爆发了。他指责Wendy和Danny对他的人生和前途造成的影响,且一发不可收拾。
正在这时,Wendy惊慌失措的跑来告诉他,237房间有个疯女人,她才是掐伤Danny的凶手。Jack走进237房间,看到了一个全裸的女人从浴缸里走出来,亲吻他,Jack开始跟她亲吻,却在镜子里发现怀中的女人竟然是一具可怕的腐尸。他失魂落魄地跑出来,却向Wendy隐瞒了一切。
与此同时,同样有着闪灵的黑人厨师Dick预感到酒店将有不好的事情发生,于是开始试图通过各种途径与Jack一家取得联系。
Wendy要求Jack带着她和Danny下山,Jack变得异常愤怒。他拂袖而去,再一次来到舞厅的吧台买醉。
此时的舞厅正在举行一个盛大的聚会。Jack端着酒杯,被一个侍者撞倒,身上泼满了蛋酒。侍者在洗手间里为Jack小心的擦拭,无意中透露给Jack,自己的名字叫做Delbert Grady。Jack马上若有所悟,他质问眼前这名侍者,是否就是前一任那个杀死妻女的管理员。侍者起初矢口否认,但在Jack的一再坚持下,最终承认。并且,他告诉Jack,Danny正试图用他的闪灵引领陌生人来到酒店,当然,这个陌生人就是一直设法联络他们未果,决定亲自上山查探的黑人厨师Dick。
此时Danny突然怪异地叫着一个词“redrum”。Jack切断了无线电,破坏了下山用的雪地车。
7、8:00am
Wendy忍受不了精神上的折磨,决定就是否下山的问题找Jack最后一次摊牌。她手持棒球棍,小心翼翼地走进Jack日常工作的大厅,却发现Jack这段时间以来所有的作品——一大叠纸上,用不同的格式重复着一句话:all work and no play makes Jack a dull boy。(就字面上的意思是:无休无止的工作让Jack了无生趣)。同时另一间屋子的Danny再一次在卫生间的门上看到了鲜红的“redrum”。Wendy又惊又怕,Jack仿佛一个幽灵一样突然从她背后出现了。Jack开始对Wendy步步紧逼,质问她为何从不考虑自己的前途和事业,在争执中,Wendy用球棍击昏了Jack,并把他锁进了贮藏室。
8、4:00pm
Wendy发现无线电和雪地车都被破坏了。正苦思下车办法,突然Danny再一次大叫“redrum”,Wendy从梦中惊醒,发现Jack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储藏室跑了出来,此时正在疯狂地砸着卧室的门。吓得魂不附体的Wendy情急之下将Danny从卫生间的窗户塞了出去,而她自己却无法通过。Jack终于将浴室的门砸开了,Wendy无奈之下用刀割伤了Jack的手。此时Dick已经来到山上,Jack将注意力转向了攻击Dick,Wendy终于幸免于难,从卧室里走出来开始寻找Danny。此时Wendy看到了种种异像:身穿露屁股熊装为一个白人KJ的男子;舞厅里铺天盖地的骷髅头,以及头破血流,饮着血酒的侍者。Wendy拼命跑出了酒店,在Dick开来的雪地车前,她看到已经和Jack周旋了一大圈,从树篱迷宫里跑出来的Danny,母子二人拼命的爬上雪地车,终于在Jack找到他们之前逃离了这块是非之地。而Jack则在当晚冻死在迷宫。
即使你在反复多次观看这部影片之后,我相信,你也同样还有一肚子的疑问。我说过,一部好的恐惧片,必须具备的元素就是成功的悬念设置。也许你会说,但是这部影片,很多疑问都没有办法解决呀?嘘!千万不要这么说,否则我相信,库布里克这只狡猾的老狐狸正在天堂里偷偷地嘲笑我们呢!我不敢说我已经100%看懂了每一个细节,但至少关键性的部分,我自忖还能够为各位答疑。其实要看懂本片并不难,只要你掌握其中的三个关键环节:
其一、了解美国当年从西进拓荒运动到印第安人大屠杀的历史背景。我大致搜索了一下,这两件大事起讫的事件大致都在19世纪初到19世纪末。美国通过这两项大的运动,甩掉了一穷二白的帽子,从此踏上世界强国之列。
影片开始的时候,酒店的负责人就提到,酒店的地基是当年印第安人的墓地,甚至在修建的时候还遭到过攻击。而在19世纪,正值西部拓荒运动和种族灭绝政策进行,到了20世纪初,也就是酒店竣工之时,这两项运动均已基本结束,可想而知这富丽堂皇下面掩埋了多少印第安人的累累白骨!
有的影评认为,Jack是受到了死去的印第安人的诅咒,借杀掉自己的亲人来对美国白人展开报复,当然这种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不过我的观点是,Jack实际上是当年西部拓荒运动中西进的殖民者的缩影,而他的妻子和儿子,可以看作是当年惨遭杀戮的印第安原住居民的写照。为什么呢?影片中有一个最明显的提示:影片开始,Jack驾车载着妻儿前往酒店的途中,谈到曾经有一批“蓬车时代的殖民组织多纳”,葬身于这一带山脉的白雪之中,我开始也是一头雾水,不明白这个“蓬车时代”究竟做何指?但是看到最后,Jack第一次去舞厅的吧台买醉的时候,曾经对酒保Lloyd说过两句话,一句是:“白人的使命是……”,另一句是:“在货车上过了备受煎熬的5个月,我回来了……”很多人可能根本没有注意过这两句话,尤其是后一句,最初我反复不得其解,不明白为什么突然扯到“货车”?而且还在上面呆了5个月?后来我试图从货车这个单词“truck”上寻找答案。查了英汉词典,truck其中一解是敞篷的卡车,至此,我便恍然大悟,这与片头所说的“蓬车时代”是不谋而合的,只不过翻译者没有联系上下文,前后翻译并不对称,才造成了一个理解的误区。明白了这一点,再上网查询一下,很容易发现,所谓的“蓬车时代”实际上是美国西部拓荒运动的代称,由于那个时代西进的拓荒者,大多喜欢使用敞篷卡车作为交通工具,故而有此一说。
如此届时,相信观众已不难理解为何我说Jack所代表的是当年西进的殖民者。但是,他本身最初只不过是一个作家,一个事业颇不得志的作家,为何会突然转变成殖民者的缩影呢?这就是第二点我要说的。
其二、影片中到底有哪些人拥有闪灵?
当然,肯定很多人认为我这个问题白痴,当然了,影片中很明白地告诉我们,Jack的儿子Danny和黑人厨师Dick都拥有闪灵。这当然不错。但是我所要说的,是影片中隐藏得比较隐讳的两个拥有闪灵的人物。
首先,如果观众仔细地看过影片至少三遍以上,或者仔细地推敲过我上面所温习的影片细节,不难发现如下几个悬念:为什么Jack从桌上的模型就能感觉到他们母子身在迷宫何处?为什么在出事前一天,Jack做梦竟然会梦到自己杀死了妻儿而第二天他就真的开始追杀他们?为什么Jack去舞厅买醉的时候他能够看到酒保而Wendy却不能?为什么Jack走近237房间会看到那具实为腐尸的裸女?以及为什么Jack第二次去舞厅会遇到Grady?对!Jack has the shinning too!而且他的闪灵是这部影片中运用地最为频繁和强烈的。前面已经说了,闪灵是一种主观意识和客观环境交互刺激的产物,顾名思义,闪灵能力的强弱和这二者的影响程度是成正比的。现在,让我们基于这样的理解,再来分析Jack从入住到发狂的全过程,就很顺理成章了:
Jack最初是一个收入低微的教师,生活所迫不得不转行当了作家,而经济情况入不敷出让他被迫受聘为酒店管理员。他渴望在这5个月与世隔绝的安静生活里找到灵感,写出一篇好的作品。而在生活上,似乎Jack无论怎么样努力,也始终无法成为一个好的父亲,就像他对酒保Lloyd抱怨的那样:“只要我还活着,那个婊子……她就不会让我忘记发生过的事情。”,很显然,由于几年前酒后无意中对儿子Danny的伤害,妻子Wendy一直铭记在心,并常常借此打击他做为一个父亲的责任心和自信心。表面上,Jack为了维持家庭的和睦以及儿子的信任,他尽力戒酒,5个月来没有沾过一滴酒精,然而实际上,Wendy不断揭他疮疤,已经深深地伤害了他的自尊。加上事业上的不得志,他的心理实际上已经异常脆弱。值得一提的事,他强调他“5个月”没有沾过酒精,又说“在货车上过了备受煎熬的5个月”,上下联系可以感觉到,实际上此时Jack已经逐渐在预先接受了“多纳组织”以及“酒店的地基是印第安人的墓地”这两个客观提示下逐渐潜移默化了。
作为一个男人,在事业和家庭均不如意的情况下,最需要的是来自亲人的抚慰。但是很明显,就这一点而言,Wendy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妻子。她不知道呵护Jack摇摇欲坠的自尊,反而有意无意的打击他。她在看到Danny脖子上的伤痕之后,第一反应就是大声责骂Jack而不管真相究竟如何,同时,她也不懂得丈夫的压力是如何之大,而她应该如何去帮助他来缓解。在出事之后,她一再致意要求Jack带她们母子下山,正如Jack所说:“你有没有考虑过哪怕是一分钟?考虑过我对雇主的责任?考虑过我的前途?”当然作为一个母亲,她的行为无可厚非,但是作为一个妻子,她的行为无疑为Jack心理的崩溃打了一针催化剂。
Jack第一次走进舞厅,便是在Wendy不容分辨误解的前提下。这时候的他,心里异常愤怒和痛苦,得不到家人的谅解,前途渺茫,加上之前早已接受过的两个提示,他看到了Lloyd。此时的他,迫切希望能用酒精麻醉自己,希望有人来分担他的无助。但这时候他心里还尚存一线理智,所以Lloyd仅仅是按照他心里所希望的那样,给了他两杯酒,并没有向他提到其他。Jack内心还是渴望家人的支持,心存幻想,他走进237房间看到的美女变成腐尸,实际上是一个希望破灭的过程。当然另一个因素是,他的潜意识已经接受了之前负责人给他提到过的前任管理员在此杀妻女的心理暗示。
而当他第二次走进舞厅,是和Wendy为了下山的事情大吵一架之后摔门而去。此时的他,对妻子的理解和安慰已经完全绝望。他的心里除了愤怒还是愤怒,因此这一次他看到了Delbert Grady。这说明,此时他对妻儿的感情再也无法和他心里积压已久的不满相比了。Grady告诉他,对于妻子和儿女想要逃离酒店的做法,必须“改正他们”。很明显,此时对于Jack来说,妻儿越要逃离酒店,就是越想毁掉他的前途,越想挑战他作为丈夫和父亲的尊严,因此必须像Grady那样,及时阻止他们。
正如Wendy发现Jack手稿上的那句话:all work and no play makes Jack a dull boy。过重的压力使得Jack一直面临崩溃的边缘。然而为时已晚。Jack的潜意识已经转变成了一个一心想要维护自己尊严,为自己赢得前途和荣誉的“西部殖民者”,妻子和儿子在他眼里已经成为障碍,他的心灵已经彻底裂变异化了。
除此之外,Jack在影片中其他的地方也不断表现出他的闪灵,从最初他觉得这个地方“似曾相识”,这时他的闪灵还很模糊,不是特别强烈,是因为他还未受到大的刺激,到后来看到酒保,看到Delbert Grady,看到裸女……随着他受到的刺激越来越大,他的闪灵也越来越强烈。
影片中另一个隐蔽的拥有闪灵的人物,便是Jack的妻子Wendy。实际上,Wendy的闪灵是很弱的,只是在最后一刻,受到丈夫发狂的巨大刺激,她才能够看到那些怪异的景象。
其三、库布里克的文字游戏
库布里克的确够狡猾,他在影片中好几个地方玩弄了文字游戏,将情节变得更加神秘复杂:
Charles Grady & Delbert Grady
不知道观众有没有注意过,酒店负责人提到过的前任管理员叫Charles Grady,而后来出现在Jack面前的那位却叫Delbert Grady,这个细节告诉我们,Delbert Grady、Lloyd或者是舞厅的一大群人,他们都不是鬼,而是Jack在无数的心理暗示下潜意识中出现的人物;鬼是不会弄错自己的名字的,只有潜意识的产物才具有这样的不确定性。所以Jack第一次看到酒保,就马上叫出了他的名字Lloyd。
2、redrum
这个单词在影片中总共出现了三次,都是在Danny口中或脑海中出现的。我想绝大多数观众应该都没有注意到这个词,或者即使注意到了,也不知所云?因为这个单词没有字幕翻译,只能靠观众基于自己对影片的理解去解释。从这个单词出现的次数和场合来看,它肯定是有特殊意义的。究竟是什么呢?
最开始,我尝试用拆词法,有两种拆法,可以拆成red+rum,也可以拆成re+drum。Rum有酒或者古怪的意思,但这样字面意义说不通,而后者可以解释成“重复敲打”,但这样发音又和影片中不相符。直到我第4次看这部影片的时候,我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走入了库布里克的文字陷阱。
不知道观众注意没有,Danny脑海中出现的,以及他写在浴室门上的“redrum”,其中后面“drum”四个字母是左右颠倒的,这提示我们什么呢?对!把“redrum”这个单词倒过来看!是什么?——murder!谋杀!这样意义就相当清楚了。“re”两个字母没有倒写,可以理解为这两个字母需要强调,这样再联系起来就是“re-murder”!再次谋杀!Danny的闪灵实际上还不是特别强烈,因为他在出事之前并没有受到多大的刺激,只是长期以来和Tony交谈的习惯使他自发地运用闪灵去遥感某些即将发生的危险的事情。
蓬车时代&货车——truck的诠释
这一点之前已经细说过,不再赘述。
理解了上面我说的三点,你是否觉得这部影片不再那么难懂了呢?当然,一些小的疑问也能够相应解释了:
Danny脖子上的伤痕可以归结为他们一家三口闪灵的共同作用:Jack心里早有了“前任管理员惨案”的暗示,Danny之前受到了“237房间发生过不好的事情”的干扰,而Wendy基于早几年Jack对Danny的伤害,因此她看到了Danny脖子上的伤痕。
Jack被Wendy关在储藏室里,他是怎么出来的呢?the shinning!正如影片开头黑人厨师和Danny的对话:“有很多人拥有闪灵,但是他们根本不知道,更不知道它的力量有多大!”闪灵的力量有多大呢?还是那句话,看主观意识和客观环境的刺激程度了。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对于237房间的解释,很多影评认为。237这个数字代表的意义是美国对印第安人237天的屠杀。这种说法是没有根据的。史料记载,美国的种族灭绝政策前后持续了大约一个世纪,短短237天,绝对不可能让3000多万的印第安人口锐减到不足80万。
这部影片自问世以来,就被奉为世界恐怖片之最。编剧构思之精巧绝妙,达到了空前的程度,起码毫不夸张地说,到目前为止,这方面还没有任何一部同类电影能够超越它的成就。同时,这部影片的拍摄手法也极为出彩,影片中多次运用了流动跟进的镜头,以及小孩的视角,尤其是Danny骑车经过237房间时,那一个仰视的镜头相当出色,将恐惧紧张的气氛烘托到一个高潮。此外,周围环境光与影的流动效果本身也给了观众一种诡异凄冷的气氛。
有人说,看这部影片,实际上就是看一个男人的毁灭过程。也有人说,是一部变相的印第安人血泪史。正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一部好的影片,它的寓意绝对不会停留在粗浅的某一个层面。即使看一万遍,也能有新的感触。何必强要将它原本的感染力削弱呢?
作者:电影收藏者Jack
http://www.mtime.com/my/jianglihui5/blog/1810081/ 2 ) 《闪灵》:看完原著,我写了这篇5000字长文,细解片中所有疑问!
《头号玩家》对“闪灵”的完美致敬,让库布里克的这部经典恐怖片再次成为热点。看过的人去重温,没看过的去翻资源。
原小说作者史蒂芬.金被称为“恐怖小说之王”,更官方的美誉则是“现代恐怖小说大师”。他个人有个愿望,就是“对我来说,最佳的效果就是读者在阅读我的小说时因心脏病发作而死去。”
《闪灵》是史蒂芬.金1977年创作的恐怖小说,后来被库布里克改编成电影,于1980年上映后引发轰动,至今仍是好莱坞历史上最经典的惊悚片之一。
但是史蒂芬.金本人对于电影版并不满意,这一点在《头号玩家》中也有提及。
电影版中,库布里克对原小说中的诸多细节都没有呈现,如此“省略”的结果,反而造成了很好的悬念,引发观众的推测猜度。而网友推测出的那些细节,其实在小说中都有交代,所以,只要你看过原小说,电影版中的疑点就不会存在。
本文中,我就将电影和小说中的情节做一下对比。
其实用今天的视角来看《闪灵》,不论是原小说还是电影都并不“震撼”。小说的剧情设定,其实就是“一个生活困顿的男人带着老婆孩子,为了谋生屈就到一家饭店做了看护人,结果被这家鬼店里的恶灵蛊惑并干掉的”套路故事。
电影则节奏缓慢,虽然也有多处视觉类恐怖场景,但更多的还是心理惊悚。
我们知道,电影中杰克“发疯”,是因为他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压力,但是片中对于这一点铺垫不足、交代潦草,以至于很多看过电影的人都会觉得杰克“很脆弱”,“疯”得有点不可理喻。
小说中,史蒂芬.金用占据全文一半以上的篇幅把杰克的“压力”呈现出来。
压力一:杰克应聘不顺利
电影中杰克面试环节,与酒店的经理相谈甚欢,气氛轻松而融洽。而小说中,酒店的经理厄尔曼对杰克带着“压迫、羞辱”性质(至少杰克是这么感觉的),厄尔曼直言杰克不适合这份工作,杰克则认为厄尔曼是“自以为是的小矮子”。
初次面谈时,厄尔曼给予杰克的负面感觉,一直是杰克心里的刺,之后更催生了他的报复情绪。
压力二:工作不如意
杰克原来是中学教师,同时还是一位小有名气的作家,到饭店却只能做一个维护工、看守人,对他来说就是一种耻辱。
压力三:工作环境差
电影中的远望饭店富丽堂皇,无论是外在还是内部都非常“高大上”。关于杰克的工作内容,影片也是一带而过,只说他需要维护锅炉。
而小说中,则非常细致地描写了杰克主要的工作环境和他要维护的对象。
锅炉房是一个布满蜘蛛网和乱七八糟管子的地下室,闷热、阴暗、潮湿,处处都让人非常不适。
那台锅炉更是超龄服役,厄尔曼形容其为“患了癌症的老娼妇”,稍有疏忽“她”就可能成为毁掉整个饭店的炸弹。
可以想见,杰克每天都要在这样的环境中工作,心理上会有怎样的逆反、不适。更何况,他还要承担维修屋顶、修剪树篱等等琐碎工作。
电影中,不仅没有交待这些,杰克更无所事事像在度假一般,连锅炉检视的工作都是温蒂在做。
压力四:杰克的身世
书中,杰克有一个问题重重的原生家庭。父亲不仅酗酒,还有严重的家暴倾向,曾在饭桌上暴打妻子致其重伤。
童年的不温柔不美好深植入杰克的内心,他忘不了自己的酒鬼父亲,也恐惧成为父亲那样。但人往往越恐惧什么,越会靠近恐惧源。
成年后的杰克,一样染上了酗酒恶习不可自控。
压力五:喝酒闯祸
原小说中,杰克酒后扭断丹尼手臂只是原因之一。
他曾与酒友醉后驾车,途中撞到一辆自行车,虽然不曾发现尸体,事后也没有被警察追责,但“撞死人”这个可能发生的事件,已然成为杰克的噩梦。
之后,他用五个月的时间戒了酒,并保持十多个月滴酒未沾。可是,酒一直都是他的渴望,“能喝一杯就好了”、“这个时候有杯酒就好了”的念头,几乎随时会浮上他的心头。
因为不能喝酒,杰克经常十分焦虑,下意识的动作就是不断搓嘴唇。在压力巨大的时候,搓出血来而不自知。
另外,杰克本身也确实有暴力因子,他丢掉之前的那份教师工作,就是因为将一个学生打成重伤。在不暴力的时候,他是很多人眼中的好人,但是一旦暴力起来,就会变成完全不同的人。
打伤学生这件事,也是杰克的“心病”之一。
压力六:担心温蒂会离婚
因为杰克酗酒、弄伤丹尼,温蒂曾经有过跟他离婚的念头。
在温蒂说要跟杰克好好谈一谈时,杰克请求“一个星期后再说可以吗”?
这一个星期里,杰克努力改变自己,让温蒂暂时放弃了这个决定。
但是,温蒂会走,这个家会散,造成了杰克极大的心理压力。
在之后的剧情发展中,杰克觉得自己为这个家改变、牺牲很多,而温蒂却不理解、不珍惜,这个念头成为他心中的导火索。
压力七:再次弄伤丹尼,令温蒂失望
小说中,杰克在饭店中不慎再次让丹尼受到了伤害。他用“灭虫弹”剿灭了一个黄蜂巢,当作球送给丹尼玩。巢里活着的黄蜂在晚上攻击了丹尼,医生从丹尼的手上数出了十几个毒针眼。
这次的事,让温蒂十分不满,被压下的夫妻矛盾再次爆发。温蒂要求带丹尼离开酒店,杰克认为温蒂不理解自己的工作,故意要让他失信于帮他介绍工作的朋友。
甚至,杰克认为温蒂不再爱他、要毁掉他。
压力八:杰克的“闪灵”
杰克是有“闪灵”的,当他的负面情绪开始滋生时,就被酒店的恶灵趁虚而入,由此“见鬼”。
在书中,明明白白交代远望饭店是一个恶灵云集的“鬼店”!
虽然杰克对于这份看护人、维修工的工作十分不满,但这却是他最后的机会。如果失去这份工作,全部家当只剩下60美元的杰克,就将无处容身,需要靠救济养家糊口。
对于自尊心很强的杰克来说,这是巨大的羞辱。
压力九:报复的恶念
书中,杰克情绪最大的转折点,是他在锅炉房发现了那本剪报簿。
剪报簿中,是远望饭店过去所有的负面新闻和黑历史。
之前应聘时对于厄尔曼的不满,也在压力的累积下成为催化剂——到远望饭店后所有的不顺利,让杰克想要报复。而远望饭店是“厄尔曼的事业”,他想以酒店的黑幕写一篇小说,让所有人都知道远望饭店的真相。
这个未能实施的计划,让杰克彻底得罪了厄尔曼,也得罪了介绍他来酒店工作的朋友。
杰克放低身段哀求,才勉强保住了这份唯一的工作。
压力十:被恶灵蛊惑
压力巨大的杰克被恶灵趁虚而入,在恶灵的蛊惑下,杰克迷失心智,相信饭店真正需要的人是他,只要留在这里,他就会被重用,不再是一无是处的失败者。
所以,想要离开饭店的温蒂和丹尼,在杰克看来,就成为想毁掉自己前途的绊脚石。只有除掉这两块绊脚石,才能向“饭店”证明他是个人才。
不止是杰克有压力,温蒂和丹尼也都各自有心理问题。
前面说过了杰克的压力来源,我们再来说温蒂。
与杰克一样,温蒂的原生家庭同样问题严重。父母离异,母亲在杰克眼中是“地道的泼妇”、“她想吃了你”。
温蒂曾被母亲赶出家,与杰克的恋情也遭到母亲强烈反对。
为此,两个人举行婚礼时只通知了温蒂的父亲。
因为家庭造成的心理阴影,当杰克酗酒、伤到丹尼时,温蒂才会强烈失望,觉得自己嫁错了人,想要结束这段错误的婚姻。
杰克第一次不慎弄伤丹尼后,温蒂潜意识中已经不再相信他。随后的黄蜂事件、丹尼被女僵尸掐伤,都助燃了温蒂的这种情绪。
丹尼的问题,不是因为父亲弄伤自己,而是父母要离婚。
“托尼”正是在那段时间内首次出现,作为惶恐不安的丹尼的“看不见的朋友”,给予他安慰和陪伴,消除他的不安全感。
丹尼的第二个问题,就是他的“闪灵”。
他怕父母不能理解他的这种能力,怕别人用异样的眼光将他当作“神经病”,怕被穿白大褂的人带走关到“疗养院”。
不过,书里的丹尼比电影中要强大的多,结尾时甚至靠着自己“击退”了饭店中的恶灵。
那个千里驰援的黑人迪克,很多人觉得他那么做没有充足理由,但书中的确是如此。
迪克很喜欢丹尼,也知道酒店有恶灵,所以从最开始他就非常不愿意让丹尼留在酒店,多次问他“想不想跟我去个暖和的地方”。
在收到丹尼的“脑电波”传讯后,迪克几经周折、费尽艰辛来到远望饭店。
而且书中的他并没有死,成功将母子两个带走。
说完了几个主要人物,我们来说最关键的“闪灵”。
闪灵是什么?
有的人说是第六感,有的人说是遥感能力,都对,却又都不全面。
我看到有人说丹尼的“闪灵”是邪恶的,是他诱导丹尼“弑父”,这点是完全错误的。
“闪灵”,是“通灵能力”,或者说就是一个人的“灵力”。
丹尼的“灵力”是以一个叫做托尼的男孩形象存在的,这可能是因为他的灵力非常强,所以有了“形象”,就像修仙小说中的“元婴”、“分神”之类的设定。
丹尼的“闪灵”,对于同样有“闪灵”的人甚至可以形成精神攻击和传递。
丹尼的“灵力”,很多时候都像是“开天眼”,书中也确实说“丹尼出生时脸上覆着胎膜,而传说胎膜覆脸者有神目。”
丹尼的“闪灵”托尼在他进入酒店之前曾多次劝止他,并带他看了许多恐怖画面用来做提示和警告,但丹尼反而因为害怕不再信任托尼。
进入酒店后,托尼不再经常出现,是因为酒店的恶灵在压制他,不让他帮助丹尼。
再来说其他人的“闪灵”。
不止丹尼和杰克有“闪灵”,迪克和温蒂也都有。
黑人迪克的“闪灵”是“橘子味”,每次他闻到橘子味,就可以预知、感知。
杰克和温蒂两个人的“闪灵”则比较简单,不会预知,只有感知,并在感知中看到画面。比如杰克曾看到的女僵尸、酒保、格兰迪还有舞会上的人群。
刚进入酒店时,温蒂就很恐惧酒店的电梯,觉得电梯会吞噬他们、困死他们。
后来,她通过电梯中的面具、彩蛋,确认了酒店中存在恶灵。
书中还有两个有“闪灵”的人,一个是迪克曾经的同事,一个靠着“闪灵”的预知能力偷懒耍滑的女服务员,后来因为看到女僵尸被辞退。
另一个,是迪克驰援路上遇到的司机,他不仅救了险些坠崖的迪克,还给了他很大帮助。
电影中,杰克曾被温蒂关进食品储藏室,但后来却出现在外面。片中没有明说是谁帮他开的门,网友推测是恶灵格兰迪。
书里这段情节很细致,格兰迪在把门打开前,还用激将法羞辱、否定杰克。迫切想要证明自己的杰克出来后,开始疯狂追杀温蒂母子。
他用球槌将温蒂打成重伤,温蒂为保护丹尼奋勇与他搏斗,将一把尖刀刺入杰克后背。被恶灵附体的杰克背插尖刀继续追杀温蒂,并打伤了赶来的迪克。
电影中的树迷宫:
“树迷宫”在小说中是不存在的,小说中是“树篱”,修剪成两只狮子、一条狗和一只兔子。
书中,树篱动物在杰克和丹尼面前“活”过一次,狮子甚至抓伤了丹尼的腿。
结局时,狮子曾疯狂攻击前来救援的迪克。迪克付出烧伤一条手臂的代价,才将树篱狮子烧死。
结尾的不同:
电影的结尾,是温蒂带着丹尼开着雪地车仓皇逃离,杰克冻死在树迷宫中。
小说中,饭店因为锅炉爆炸变成一片废墟,恶灵们也在火焰中消亡。
杰克也不是冻死,而是在追杀丹尼时因为父爱暂时恢复清醒,要“丹尼,快跑,快跑,记住爸爸是多么爱你!”
为此,他被附身的恶灵“转过槌头,将硬槌头对准了它自己的脸。接着,木槌开始起落,摧毁了它身上的最后一点杰克。”
杰克的死,成为温蒂母子最后的“救赎”——他之前买的意外保险因此生效,让温蒂母子有了经济能力安定下来。
最后我们来说一下远望饭店中的“恶灵群体”。
小说不像电影版那般隐晦,开场不久就借助沃森的口解释了217房间(电影中是237房间)的来历。
电影中由美女化成的恐怖僵尸老妇,书中交代她本身就是个老贵妇,带着“小奶狗”情人来饭店浪漫,因饮酒和服食大量药物死在浴缸中。
除了女僵尸之外,远望饭店的“恶灵”还有:
被枪杀的三个黑帮成员
死在大火中的假面舞会所有人
前看护人格兰迪
死在水泥管道里的小姑娘
不过并没有电影中的双胞胎姐妹。
那对“男男”中穿着“狗熊装”的男子在书中叫罗杰,穿的是“狗装”,被称作“狗人”。与他在一起的男人叫哈里。
两个人原本是恋人,但哈里很快就厌倦了罗杰。
为了讨哈里的欢心留住他,罗杰按照哈里说的“如果你能装扮成小狗,就可以继续留下来”,穿上狗装变成了一条“狗”,经常被罗杰和其他人一起戏弄。
书中的远望饭店,是被恶灵盘踞的据点,从电梯到一只球槌,都有了自己的意识,想要吞噬、杀死留在这里的人。
它们喜欢带“闪灵”的人,因为这些人的“灵力”可以喂食它们,让它们越来越强大。
《闪灵》的故事,就是恶灵饭店对杰克一家的谋杀!
PS:那个单词“redrum”在书中无数次出现,是史蒂芬.金创造的“伏笔”。他故意将“谋杀”倒着写,再利用镜子表现出来本意。
虽然史蒂芬.金对于电影版很不满,但库布里克很多地方的处理其实比小说更有味道。
因为不直白,所以才更加细思极恐。
3 ) 库布里克谈《闪灵》 【转自豆友sevenyears的影评回复】
看到很多很多影评,在最热的一篇影评回复中看到了一位伟大豆友的整理,但是由于回复太多,我想大家很难耐心的寻找到这篇回复,就把它转过来做成一篇影评。
没有什么意思,也不是要博美名。只是觉得了解一部电影最好的方法就是了解导演的思想。真的十分感谢sevenyears的细心。
这就是一部鬼片,不需要太多过度的思考。
米歇尔•西蒙 ( Michel Ciment,《正片》主编,国际影评人联盟主席 ):在你之前的几个电影里,你似乎对故事周遭的事实和问题更感兴趣——比如在《奇爱博士》、《2001漫游太空》、《发条橘子》中分别探讨了核威胁、太空旅行、政府和暴力的关系。在《闪灵》中,你是先被超感官知觉(ESP,extrasensory perception)这个题材吸引,还是史蒂芬•金(Stephen King)的小说。
库布里克:我对ESP和超自然(paranormal)一直有着浓厚的兴趣。一些实验表明,证明超自然力是否存在只是缺少一些决定性的证据。除此之外,我能够肯定我们都经历过这样的事情:打开一本书正好就是我们所要看的那一页,或者在朋友打来电话的前一瞬间想起他。但拍《闪灵》并非就是为了说说ESP。华纳的约翰•考利(John Calley)把小说原著给我看,我觉得这是我看过的此类小说中最具独创性、最令人兴奋的作品之一。它在心理和超自然力之间达成了一种特殊的平衡,让你以为可以从心理层面来解释超自然世界。“这些东西一定是杰克想象的,因为他是疯子”,这让你把对超现实的怀疑放在一边,直到你完全的进入到故事中,以至于不知不觉就接受了它。
西蒙:你觉得这是小说获得成功的关键吗?
库布里克:是的。我想这是小说的高明之处。当超自然现象发生的时候你就会寻找相应的解释,最说得通的解释似乎就是这些奇怪的事情其实就是杰克想象出来的东西。直到格兰迪,就是用斧子杀死全家的前任看守人,他的鬼魂打开储藏室的门让杰克跑掉。这时候除了用超自然来解释之外就没有别的方法了。这个小说绝对不是什么严肃的文学作品,但情节的设计基本上是极其优秀的,对电影来说通常这才是真正重要的。
西蒙:你有没有觉得现在这种非常类型化的角色和象征性的画面(symbolic images)只有在这类通俗文学里才能找到,而在高品位的文学作品里却基本上已经消失了?
库布里克:的确,我想这是它们常常获得巨大成功的部分原因。毫无疑问一个好的故事总是重要的,伟大的作家通常还是在一个好的情节的基础上进行创作。我一直不能断定是否情节只是一种将读者吸引住的方式,好让你干别的事情,还是情节真的比其他东西都重要,在潜意识中和我们进行交流,就好像以前的神话那样。我想在某些方面来说,那些现实主义小说和戏剧的俗套严重的约束了故事本身。首先,如果你墨守成规,遵循现实主义所要求的节奏和铺陈方式,你就要花比奇幻小说长得多的时间才能表达出你想要表达的意思。与此同时,你在现实主义上下的功夫却可能削弱在潜意识上的抓人的能力。现实主义也许是将观点和概念戏剧化的最好方法。奇幻小说则是处理发生在潜意识层面上的主题的最好方法。我想鬼故事在潜意识上的诱人之处,举一个例子,是在于其中有对永生的期望。如果你曾经被鬼怪故事所吓到,那你一定接受超自然的东西有确实存在的可能。如果他们的确存在,那死后等待我们的也就不仅仅是被遗忘了。
西蒙:许多的奇幻小说中都有类似的暗示。
库布里克:我想最好的奇幻故事对我们所产生的效果跟以往的童话故事和神话一模一样。现在流行的玄幻题材,尤其在电影中,暗示着流行文化,至少,无法从现实主义找到所需要的东西。19世纪是现实小说的黄金年代,20世纪也许是奇幻小说的黄金年代。
西蒙:《巴里•林登》之后你就直接着手进行《闪灵》的工作吗?
库布里克:拍完《巴里•林登》后我把大部分时间都用在了阅读上。月复一月,我都没找到什么能让我兴奋的东西。当我想到有多少书要读却永远没机会读,尤其是在这种时候,就会产生恐惧感。正因为如此,我开始回避系统性的阅读,而用随机性强的方法取而代之,一半靠撞大运,一半靠计划。我想这也是应付那些堆在屋子里的报纸杂志的唯一办法——一些我本来要找的文章的背面也许正藏着其它让我感兴趣的东西。
西蒙:你对ESP做了什么研究吗?
库布里克:事实上没什么研究可做,这个故事不需要我研究,因为我对这个话题一直有兴趣,我想我知道的已经绰绰有余。我希望ESP和其它与之有关的通灵现象最终能够利用科学实验找到科学的论证。事实上的确有许多科学家已经被现有的证据所吸引并在这个领域花了大量时间努力耕耘。如果能够找到决定性证据,也不会像人们发现了外星智慧那样令人兴奋,但肯定会让人视见大开。除了这种种我们或多或少记得的难以解释的通灵体验之外,我想在动物的行为上也能找到类似的事情。我养了一只叫波立的长毛猫,它的毛总是打结,需要我给她梳理或者剪毛。它特别讨厌我这么做。有很多次,当我抚摩它,觉得她的毛上有很多结,想要采取一些措施的时候,它就会在我准备拿剪刀或者梳子之前突然钻到床底下。我当然想过它能提前预知我什么时候打算使用梳子的可能性,比如当我想要替她梳毛的时候会用某种特别的动作摸那些结,但是我肯定她不是靠这个察觉出来的。她的毛几乎总是打结,我每天抚摩她无数次,可是只有在我想要给它修剪的时候它才会跑开藏起来。自从我意识到有这种可能性后,不管我觉得不觉得她需要梳理,我都刻意地让自己抚摸她的动作没什么两样,但它还是能发觉出有什么不同。
西蒙:和你一起写剧本的黛安•约翰逊(Diane Johnson)是谁?
库布里克:黛安是一位美国小说家,她创作了不少非常优秀且获得广泛关注的小说。我对她写的好几本书都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在和她聊过之后我惊奇地发现她竟然在伯克利大学教授哥特小说。当《闪灵》立项后她就被认为是理想的合作者,事实上她也确实胜任。在她开始参与创作之前我已经开始写故事剧本(treatment),但我还没开始动笔写剧本。写《闪灵》剧本的关键在于提炼出故事情节的精华之处,并且重写故事的薄弱环节,角色也要与小说中有些不同。伟大的小说被糟蹋通常就是在这个压缩阶段,因为它们的闪光之处在于行文优美,作者的洞察力,和紧凑的故事(density of the story)。但《闪灵》不同,它的优点几乎全在叙事结构,把它改编成为电影剧本并非什么难事。黛安和我仔细讨论了这本书,并且为影片中应该出现的段落草拟了一个大纲。这些段落经过反复的组合和打散,直到我们认为对了,才开始正式写。我们写了几稿,在拍摄前和拍摄期间我们也陆续修改过。
西蒙:很奇怪你强调这种超自然方面的东西,因为别人会说在影片中你在杰克的行为上花了不少笔墨做明显理性化的解释:比如高海拔、幽闭恐惧、孤独、缺少饮酒(lack of booze)。
库布里克:斯蒂芬•克莱恩(Stephen Crane)写过一个叫做《蓝色旅店(Blue Hotel)》的故事,你能够很快就知道里面的核心人物是个妄想狂。他在一场扑克赌局中觉得有人出老千,就去指责对方,挑起争斗最终被杀。你会觉得故事要说的就是他的死是不可避免的,因为一个患妄想症的赌徒到头来必然要卷入到一场送命的枪战。但是,到最后,你会发现他指责的那个人的确是做了手脚。我想《闪灵》也采用了类似在心理上的误导,不让人过早的意识到超自然的事情确实在发生。
西蒙:为什么你修改了故事的结尾并且删掉了酒店毁掉的戏。
库布里克:说实话,对我来说原著的结尾有些陈腐,也没有什么意思。我想要一个观众想不到的结尾。在影片中,观众认为Hallorann能够来救温蒂和丹尼,当他被杀的时候观众觉得:糟了。显然,观众所担心的是温蒂和丹尼已经无处可逃了。这个迷宫结尾或许是从小说中动物造型苗(animal topiary)的那些段落想出来的。事实上我已经不记得最初的想法是从哪来的了。
西蒙:为什么房间号码从小说中的217变成了237?
库布里克:影片的外景地是在胡德山(Mount Hood)附近的Timberline Lodge,那里只有217没有237号房间。酒店的管理者担心看过电影之后客人们就不会住在217号房里了。其实真正让我们提心吊胆的是酒店就建在胡德山的高坡上。胡德山碰巧是一座休眠火山,但是最近山上发生的类似于地震的预喷现象和几个月前在60英里之外的圣海伦斯火山(Mount St. Helens)发生的大规模喷发很相像。如果胡德山也来这么一手,那么Timberline Lodge估计就像小说里的远景酒店那样被烧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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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年后还时不时有人回复点赞这篇,也让我时不时收到通知点进来看一眼,终于在2022年,忍不住上来说几句。
我自己是影视从业人员,当年翻了几百页的评论,偶然发现了这篇采访,决定放上来,是因为我觉得它很重要。
这篇文下面的评论有两种让我很感兴趣,一是说作品出来以后,就不属于作者,每个人都有解读的权利,一千个哈姆雷特之类,二是说库布里克打了过度解读人一耳光之类的相反言论。
我一直没回复,是因为尊重每个人的想法和言论自由,也觉得大家据理力争很有趣。
但今天突然想说说我当时转这篇采访的最初想法,大概是从业有些年头了,也稍微有些感触:
首先,如果一个作品被观众认可且收获了各种各样的解读,创作者内心肯定是骄傲的,觉得自己很牛逼。你们的解读是在不断加成创作者内心的自豪和成就感,因此没有创作者会拒绝讨论和解读。只有值得讨论的,才会被讨论,这是前提。
其次,创作者有权说出自己创作的初心和想法,因为作品属于TA,也许TA的构想理念没有大家想的深刻、复杂、多元。但创作者给了大家解读、分析、再创作的基点(作品),那我们为什么只是为了论证自己的解读,就把创作者开除出TA的作品呢?
其实我也是想到哈利波特的作者,仅仅因为她的某些观点(还是和作品无关的),就能被一群人开除她拥有这个作品的权利。
这是不对的。
了解创作者的意图,并不会让你的解读显得可笑,因为你的解读分析论证了作品的牛逼和更多的可能性,因此不用说创作者打了解读者的耳光;另外一方面,任何一个观众都没有权力,把创作者开除出TA的作品,这是对创作者极大的不尊重,你们可以了解创作者初始的意图,但仍然坚持自己的解读分析。
这就是我憋了十多年,但很早就想说的话。
PS:没有删掉十多年前最初转载这篇采访的想法,是因为年少的我确实被各种解读文章搞蒙了,直觉有些不对劲,但又说不出来原因,直到我看到这篇采访,才自我肯定不是我无知浅薄。十多年后的我,终于能站在一个比较平衡的位置,理智的对待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因此分享给大家~
4 ) 转帖 看过的最可信的详细影评
很多人没看懂闪灵,于是说是部垃圾片,我觉得很悲哀,我虽然不敢说彻底看懂了他,但是当我第2次看这部电影时,我已经对导演库布里克敬佩万分,闪灵真的是一部经典的心里恐怖片
这电影我看了2遍,第一遍也有一头雾水的感觉,后来到网上想找些解读。发现,想知道的都没怎么说,就又看了一遍。第2遍电影让我发现了很多第一次丢失的东西,一些导演留下的线索
当我看到越来越多的线索总后总结出自己的观点时,我由衷的感觉到了导演库布里克的睿智和他完美的电影语言的运用,但是就是这样,仍然有1,2个情节有疑惑,解释的有些勉强。而且我知道,在留露于表面的情节之外,一定还有导演更想要表达的东西!
没有看过这部电影的人还是不要看我的解读,会减少你看这部电影时的乐趣,这绝对是一部值得你去看3遍,甚至更多遍的电影。下面讲讲,我对我们看不懂的地方的解释,有条件的可以对照电影,我没电影贴图,就直说了:1,房子里各种不因该出现的形象,比如酒保,女人,上一任管理员等等是鬼还是什么?我认为他们不是鬼,而是JACK潜意识中的产物,下面开始分析:当JACK受到了委屈想喝一杯的时候,来到了酒吧,他说想喝酒甚至用灵魂去换,这是一个酒吧带着很多酒出现了,而JJACK见了他竟没有奇怪反而叫出了他的名字!为什么?这是JACK的潜意识中创造的不真实的人物,也可以理解为他看到的幻觉(但这种幻觉是他潜意识中创造的),所以他不奇怪,叫出了他认为合理的名字,请注意当女主角来到酒吧里找JACK时可以看到酒吧里并没有酒保,女主角拍了一下JACK,JACK有一个很明显的回过神来的动作!这里,导演用细腻的电影手法,告诉了我们:这是JACK的潜意识,有人可能说这我早看出来了,但理解这一点,对后面的解读非常有帮助!
2,第2次在酒吧,这时候有很多人的聚会,无疑还是JACK的精神领域,所以他还是不奇怪,如果这里把聚会理解成JACK上辈子的聚会那JACK应该感到奇怪才是!,但也可以理解为JACK在潜意识中将他上辈子的聚会拉入脑海也不矛盾,这时JACK遇到了一个侍应。这个侍应是谁?看过闪灵的人10个有九个会说那是上一个管理员,我告诉你他不是!这个侍应叫做德尔伯特~格雷迪,而那个真正的管理员叫做查尔斯~格雷迪!(片子开始时那个经理曾告诉过JACK),JACK对这个格雷地说:“我认识你,我在报纸上见过你!你把你的女人和女儿切成了一片片!”但是事实上不是这样!真正的管理人用斧子杀死了女儿和妻子,然后把尸体堆在了西边的房间!(也是片头那个经理说的)而且JACK之前根本没从什么报纸上看到这个事!(在与经理见面时JACK已经表现出来对那次凶杀的一无所知)为什么这个侍应一开始不承认自己杀了自己的妻儿,一会又承认了?这些说明了什么?这个侍应是JACK用潜意识创造出来的!他用潜意识创造出来了一个他认为是杀死自己女人,孩子的上个管理员!他希望理解,搞清楚,管理员的杀死妻子孩子的动机和心理!希望找一个男人进行交流!尤其是和自己处境相似的上个管理员。(我这里所说的潜意识中创造的人是要理解为JACK的一部分,JACK的内心世界的一部分,精神领域的一部分而不是游离与JACK之外,就是说他们(酒保,假格雷迪等等)是JACK的一部分。)他的潜意识尽力创造了这个比较“完美”合理的上任管理员,但是仔细看电影,你就会发现JACK潜意识中的漏洞!JACK并没有记住那个真正管理员的全名,只记得叫格雷笛;并没有记住那个管理员杀人的全过程,只记得他杀了全家,可以发现再想想,为什么JACK会对假管理员说你把你的妻子孩子切成了一片片?记得JACK做的那个恶梦吗?对,那个他自己把妻子,孩子切成一片片的恶梦。JACK的潜意识把自己恶梦中的情节加进了对这个格雷笛的创造中。一句话:这个假管理员是JACK潜意识创造的!说到这,你是否感受到了导演的匠心独运?
3,大家觉得这部电影的题目切题吗?闪灵说的是谁?恩,自然少不了丹尼和黑人厨师。可是电影和闪灵有多大关系呢?让我们来看看,在厕所里,假格雷笛对JACK说:你知不知道你的儿子有闪灵的能力,你甚至不知道那种能力有多好!你的儿子正在和一个黑鬼一起进入我们这里!根据上面做出的分析往下想:假格雷迪是JACK潜意识创造的产物,也就是JACK的一部分那么也就是潜意识中JACK自己知道了这个消息!为什么他会知道儿子和黑鬼的事???我们再来回忆一下黑人厨师对丹尼的话,“我小的时候只以为我和祖母有闪灵,我们常做不用口的交流。”你想到什么?闪灵的遗传!!“有些人并不知道自己有闪灵,不知道它的用处”你想到什么?对!JACK HAS THE SHINNING!!!丹尼的闪灵来自于JACK的遗传,但是丹尼更早的能利用和认识到闪灵(用他的另一种人格拖尼),JACK并不知道自己有闪灵,但是在潜意识中他却多次用到了闪灵!(JACK在潜意识中利用闪灵和丹尼在拖尼的状态下才会用到闪灵类似!,也就是说JACK潜意识中的假管理员等等人类似与丹尼的拖尼,)JACK在潜意识中利用闪灵得到了那个消息!利用这点理解,我们可以解决电影里一个比较奇怪的问题了。为什么被锁在仓库门里的JACK会出来?(锁的好好的,铁门没有斧子打破的可能),那个时候假格雷迪又出现了,也就是说这时是JACK的潜意识时间!
闪灵的解读,没看懂情节或者不知道哪里好的人都进来
你想到了什么?对!JACK在潜意识中用闪灵的力量打开了门!“你甚至不知道闪灵有多大的力量”谁知道?预知未来和看到过去真的是闪灵的全部力量吗?谁知道?
4,我认为对闪灵的力量与欲望相关,JACK想保持对家人的控制,于是闪灵让他得到了那个黑人要来的消息,JACK想要逃脱仓库,于是闪灵打开了门,注意JACK、拿的那把斧子吗?酷似以前管理员杀死家人的那把!(丹尼看到那双胞胎尸体时,可以看到那把斧子)个人认为也可能是闪灵创造的
5,那个浴室女人一段,可以理解为JACK的对性的欲望,但是后面为什么变成了尸体,有人认为象征着JACK内心道德的束缚,我也没什么别的想法
6,谁开的门?237房间的门关的好好的,被锁死了,电影有说,那后来是谁开的门?根据前面的推测,不难猜出:是丹尼的闪灵开的门!因为丹尼对那个房间一直有好奇心,曾经想进去。刚才提到了,闪灵和欲望有关,所以。。。有个球从门里滚了出来,
7,丹尼在237房间里看到了什么?很显然肯定看到的和JACK的不同,和丹尼以前经常的看到血潮一样,闪灵让丹尼一次次看到了未来的凶杀,这次是用一个女人掐脖子的方式!
8,再讲一些比较值得注意的细节:237房间象征着美国对印地安人237天的屠杀;丹尼每次看到的血潮都不一样,血潮一步步的延伸,一直到最后的血潮延伸到屏幕镜头上,表明了凶杀一步步逼近;JACK精神错乱后在纸上写满了ALL WORK AND NO PLAY MADE JACK A DULL BOY,竟然用了小说的文体,分好了段。JACK真的疯的让人害怕了,他走过来后还翻了翻自己的“作品”,恩,写的挺好的!你认为怎么样?(潜台词- -#)这一幕很经典
9,剩下是还没有解决的问题:为什么女主角后来看到了一些奇怪的东西,也看到了血潮。我和朋友讨论时他说大概是因为JACK的凶杀的念力太过强烈使的女主角也受到了影响产生了幻觉。我对他说:好象是寂静岭- -#,不过,无法预料闪灵也许有这能力;还有那个熊人和一个男的在口罩(音译)昨天看了个解读,表达了导演对白人的藐视。那个熊人漏出屁股,看来是个白人- -!最后一个:最后的照片,JACK的前世在这座酒店,这是肯定的,可是为什么最后导演要告诉我们这个?我门看这幅照片,JACK站在了最中间最前排的位置,我想他的地位一定很高,酒店的老板之类的,酒店以前是印地安人的墓地,酒店的老板,JACK的前世,受到了诅咒:诅咒他在下辈子会回到酒店杀死自己的亲人。还算合理吧
不知道大家有什么别的见解?最后的2个问题也希望可以得到高人解释
至于没看过这部电影的人,用别的地方看过的话来说:建议你去看,跑着去。
上次只是说了情节上的解释,没来得及说哪里好。我不懂电影的专业知识,只能举例子大概说说,希望大家能够明白:只有库大师这样的大师才能拍出这样的心理恐怖,构思太巧妙了!想想他给观众的线索吧:故意让JACK说错名字,说错杀人过程(其实是堆尸不是碎尸)。聪明的观众经过思考可以发现这些线索。但更厉害的是这些看似JACK潜意识中的漏洞却十分合理,甚至完美!(JACK没理由记住上个管理员的全名,也没理由记着管理员把死人放在了哪里,于是把自己做的恶梦加在了他身上)大家想想JACK在潜意识中创造的这个格雷迪表面上看来挺“完美”,酷似上个管理员,可是实际上却有很多漏洞,而这些漏洞,这些线索不是生硬的,不是电影导演强加的,不是可有可无的,不是纯粹为推出最后结论服务的,而是那么合理!甚至不可缺少!真的很有味道!清水崇今年的稀人,很有闪灵的味道,把主人公的真实世界与幻觉混合在一起,难以区分,但是却没有闪灵这样给人的震撼力,也没有向德尔伯特格雷迪这样的神来之笔!在对比一些其他的心理惊耸的电影比如小岛惊魂,第6感。这些电影都是在最后告诉你答案,答案绝对会超出你的想像。导演也会留下一些线索,与最后的答案呼应。这两部心理惊耸电影确实够经典。最后的答案也确实是颠覆性的震撼,但是想想他们前面提供的线索,很有一些为最后的答案堆积出来,为答案服务的感觉,对剧情来讲可有可无。而这些电影最有噱头,最好看的地方也在与最后的揭密。再对比一下闪灵。仅仅是假格雷迪那一幕的悬念的设计已经超越了小岛和,第6感,而导演决不停留,带领的观众,引领着观众去思考,与以前的情节对照,引着观众得出新的结论。接着有有更多的问题,疑惑着观众,我可以说,如果用心看这部电影,这部电影绝对没有一分钟可以让你停止思考,让你停止紧张,因为一步步的接近事实,你会感到开心,也会对事实产生恐怖。看闪灵的乐趣尽在与此!闪灵不象小岛和第6,把观众当做旁观者,摆在一旁,讲自己的故事,导演根本就没有想让观众在看了一半就能看明白的意思。而闪灵不是这样,导演让观众和电影互动了起来,只要你够聪明,够仔细,你就能看出里面的玄机!而绝对没有难为你,故意拍的不可理解,卖关子的意思!但是实际上,导演只是把他认为。正常合理的东西拍出来而已,JACK认为那是真的,所以十分象真的。只是我们智商不够,看不出来而已而最后,抛出的不是象以上那2部电影一样的“答案”,而是原因:因果。结束。引人遐想。这部电影融入了导演太多的话,太多的思考和对人类的理解在里面。我想在我的年龄很难在闪灵里看到那么多,把一部恐怖片拍的这么经典的同时还加入了自己对人类的理解,对社会的认识。真的难得!这也让我更加佩服这位导演!
5 ) 转 another version
闪灵”一词是根据原著“shining”翻译而来。很多影评说,它在本片中是第六感的意思。这一点我不完全赞同。在反复温习了此片不下十遍之后,我给“闪灵”一词下了一个自认为比较准确的定义——遥感能力。如我们所知,第六感通常是用于感应未来可能发生的事,或者是在危急状况下协助人们作出正确抉择的一种能力,更多地可以说是直觉。而遥感能力,既可以穿越未来,也可以重现已经发生的事。它决不等于单纯的直觉,它是由主观意念和客观环境相互刺激作用产生的,在某种程度上讲,它等同于潜意识的超前反应。
在大致了解了闪灵的意义之后,让我们将这部影片的各个细节从头温习一遍,值得一提的是片中多次运用到流动的拍摄角度,光影的效果非常出色。
影片开头是主人公Jack来到overlook hotel面试管理员的职位。负责人告诉了他1970年曾在这里发生过的一件惨案:上任管理员Charles Grady在冬天的某一天将妻子女儿砍死,并开枪自杀。
镜头切换,Jack的妻子Wendy和儿子Danny出场。一开始,Danny就提前知道了爸爸的面试将会成功,这是Danny的闪灵第一次启用。
而负责人带领Jack全家参观酒店的时候,Danny的闪灵第二次启用了。他在游戏室的门口看见了之前在他梦中出现过的双胞胎姐妹。带着疑问和一丝恐惧,在同样有着闪灵的黑人厨师Dick面前,Danny提到了237房间。
紧接下来,导演以日记的形式将情节的发展展现给了观众。
1、a month later
Jack早上醒来,对Wendy说,自己对这个地方似曾相识。下午,Wendy带着Danny进入树篱迷宫嬉戏,而Jack身在其外,却从桌上的迷宫模型中看见了Wendy和Danny。
2、Tuesday
天气预报告知,丹佛市即将面临一场暴风雪。Wendy去告诉Jack这一消息,意在提醒大家早作准备,结果Jack说她打断了自己的写作思路大发雷霆。还订下了以后不得随便进入打扰他的所谓“新规矩”。
3、Thursday
这一天的事情特别简单,也尤为深刻,除了Wendy和Danny在雪地里嬉戏的身影,镜头长时间定位在Jack的脸上。他的眼神看起来呆滞而且诡异,脸上挂着神秘莫测的微笑。
4、Saturday
Wendy试图用无线电与外界联络,居然成功了。为了防止意外,她将无线电一直开着。而Danny第三次看见了双胞胎姐妹,更甚者,他看到了姐妹俩死时鲜血四溅的惨状。Danny的闪灵第三次启用,它告诉Danny,他所看到的都不是真的。
5、Monday
Danny和Wendy看着电视,Danny提出要去房间拿自己的消防车。Wendy让他不要吵醒爸爸。而当Danny轻手轻脚进入房间,却发现Jack并没有休息,而是呆坐在床沿。Jack将Danny抱起来,跟他说了一些话。Jack反复的强调自己有多爱Danny。这一段可能是整部影片中唯一让人稍感温馨的画面了,尽管Jack的说话方式和面部表情越来越让人感到诡异可怖。
6、Wednesday
Danny在酒店走廊上玩,突然一个球滚到了他的面前,他抬起头,看见他一直深为害怕的237房间不知道被谁把门打开了,好奇心驱使,他还是走了进去。
此时正在检视锅炉的Wendy突然听见Jack发狂的大叫。她跑过去,叫醒了恶梦中挣扎的Jack。Jack告诉她,“我刚做了一个有生以来最最可怕的梦,我梦见我杀了你和Danny,而且,不只是杀了,我还把你们切成一片一片……”这个时候,Danny从外面走进来,不发一言。Wendy感到困惑,走近他却发现Danny的脖子上有一大片被人掐伤的淤痕。Wendy联想到几年前Jack因为醉酒失手将Danny的手臂扯脱臼的事情,不由得怒从中来,大骂了Jack。
Jack在困扰和烦躁中走进了酒店了舞厅。此时的他,迫切需要酒精来麻醉自己,“无论付出什么代价,即使付出我该死的灵魂”,而他抬起头的时候,就看见了酒保Lloyd站在他面前,几杯酒下肚,Jack体内淤积的愤怒和委屈终于爆发了。他指责Wendy和Danny对他的人生和前途造成的影响,且一发不可收拾。
正在这时,Wendy惊慌失措的跑来告诉他,237房间有个疯女人,她才是掐伤Danny的凶手。Jack走进237房间,看到了一个全裸的女人从浴缸里走出来,亲吻他,Jack开始跟她亲吻,却在镜子里发现怀中的女人竟然是一具可怕的腐尸。他失魂落魄地跑出来,却向Wendy隐瞒了一切。
与此同时,同样有着闪灵的黑人厨师Dick预感到酒店将有不好的事情发生,于是开始试图通过各种途径与Jack一家取得联系。
Wendy要求Jack带着她和Danny下山,Jack变得异常愤怒。他拂袖而去,再一次来到舞厅的吧台买醉。
此时的舞厅正在举行一个盛大的聚会。Jack端着酒杯,被一个侍者撞倒,身上泼满了蛋酒。侍者在洗手间里为Jack小心的擦拭,无意中透露给Jack,自己的名字叫做Delbert Grady。Jack马上若有所悟,他质问眼前这名侍者,是否就是前一任那个杀死妻女的管理员。侍者起初矢口否认,但在Jack的一再坚持下,最终承认。并且,他告诉Jack,Danny正试图用他的闪灵引领陌生人来到酒店,当然,这个陌生人就是一直设法联络他们未果,决定亲自上山查探的黑人厨师Dick。
此时Danny突然怪异地叫着一个词“redrum”。Jack切断了无线电,破坏了下山用的雪地车。
7、8:00am
Wendy忍受不了精神上的折磨,决定就是否下山的问题找Jack最后一次摊牌。她手持棒球棍,小心翼翼地走进Jack日常工作的大厅,却发现Jack这段时间以来所有的作品——一大叠纸上,用不同的格式重复着一句话:all work and no play makes Jack a dull boy。(就字面上的意思是:无休无止的工作让Jack了无生趣)。同时另一间屋子的Danny再一次在卫生间的门上看到了鲜红的“redrum”。Wendy又惊又怕,Jack仿佛一个幽灵一样突然从她背后出现了。Jack开始对Wendy步步紧逼,质问她为何从不考虑自己的前途和事业,在争执中,Wendy用球棍击昏了Jack,并把他锁进了贮藏室。
8、4:00pm
Wendy发现无线电和雪地车都被破坏了。正苦思下车办法,突然Danny再一次大叫“redrum”,Wendy从梦中惊醒,发现Jack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储藏室跑了出来,此时正在疯狂地砸着卧室的门。吓得魂不附体的Wendy情急之下将Danny从卫生间的窗户塞了出去,而她自己却无法通过。Jack终于将浴室的门砸开了,Wendy无奈之下用刀割伤了Jack的手。此时Dick已经来到山上,Jack将注意力转向了攻击Dick,Wendy终于幸免于难,从卧室里走出来开始寻找Danny。此时Wendy看到了种种异像:身穿露屁股熊装为一个白人KJ的男子;舞厅里铺天盖地的骷髅头,以及头破血流,饮着血酒的侍者。Wendy拼命跑出了酒店,在Dick开来的雪地车前,她看到已经和Jack周旋了一大圈,从树篱迷宫里跑出来的Danny,母子二人拼命的爬上雪地车,终于在Jack找到他们之前逃离了这块是非之地。而Jack则在当晚冻死在迷宫。
即使你在反复多次观看这部影片之后,我相信,你也同样还有一肚子的疑问。我说过,一部好的恐惧片,必须具备的元素就是成功的悬念设置。也许你会说,但是这部影片,很多疑问都没有办法解决呀?嘘!千万不要这么说,否则我相信,库布里克这只狡猾的老狐狸正在天堂里偷偷地嘲笑我们呢!我不敢说我已经100%看懂了每一个细节,但至少关键性的部分,我自忖还能够为各位答疑。其实要看懂本片并不难,只要你掌握其中的三个关键环节:
其一、了解美国当年从西进拓荒运动到印第安人大屠杀的历史背景。我大致搜索了一下,这两件大事起讫的事件大致都在19世纪初到19世纪末。美国通过这两项大的运动,甩掉了一穷二白的帽子,从此踏上世界强国之列。
影片开始的时候,酒店的负责人就提到,酒店的地基是当年印第安人的墓地,甚至在修建的时候还遭到过攻击。而在19世纪,正值西部拓荒运动和种族灭绝政策进行,到了20世纪初,也就是酒店竣工之时,这两项运动均已基本结束,可想而知这富丽堂皇下面掩埋了多少印第安人的累累白骨!
有的影评认为,Jack是受到了死去的印第安人的诅咒,借杀掉自己的亲人来对美国白人展开报复,当然这种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不过我的观点是,Jack实际上是当年西部拓荒运动中西进的殖民者的缩影,而他的妻子和儿子,可以看作是当年惨遭杀戮的印第安原住居民的写照。为什么呢?影片中有一个最明显的提示:影片开始,Jack驾车载着妻儿前往酒店的途中,谈到曾经有一批“蓬车时代的殖民组织多纳”,葬身于这一带山脉的白雪之中,我开始也是一头雾水,不明白这个“蓬车时代”究竟做何指?但是看到最后,Jack第一次去舞厅的吧台买醉的时候,曾经对酒保Lloyd说过两句话,一句是:“白人的使命是……”,另一句是:“在货车上过了备受煎熬的5个月,我回来了……”很多人可能根本没有注意过这两句话,尤其是后一句,最初我反复不得其解,不明白为什么突然扯到“货车”?而且还在上面呆了5个月?后来我试图从货车这个单词“truck”上寻找答案。查了英汉词典,truck其中一解是敞篷的卡车,至此,我便恍然大悟,这与片头所说的“蓬车时代”是不谋而合的,只不过翻译者没有联系上下文,前后翻译并不对称,才造成了一个理解的误区。明白了这一点,再上网查询一下,很容易发现,所谓的“蓬车时代”实际上是美国西部拓荒运动的代称,由于那个时代西进的拓荒者,大多喜欢使用敞篷卡车作为交通工具,故而有此一说。
如此届时,相信观众已不难理解为何我说Jack所代表的是当年西进的殖民者。但是,他本身最初只不过是一个作家,一个事业颇不得志的作家,为何会突然转变成殖民者的缩影呢?这就是第二点我要说的。
其二、影片中到底有哪些人拥有闪灵?
当然,肯定很多人认为我这个问题白痴,当然了,影片中很明白地告诉我们,Jack的儿子Danny和黑人厨师Dick都拥有闪灵。这当然不错。但是我所要说的,是影片中隐藏得比较隐讳的两个拥有闪灵的人物。
首先,如果观众仔细地看过影片至少三遍以上,或者仔细地推敲过我上面所温习的影片细节,不难发现如下几个悬念:为什么Jack从桌上的模型就能感觉到他们母子身在迷宫何处?为什么在出事前一天,Jack做梦竟然会梦到自己杀死了妻儿而第二天他就真的开始追杀他们?为什么Jack去舞厅买醉的时候他能够看到酒保而Wendy却不能?为什么Jack走近237房间会看到那具实为腐尸的裸女?以及为什么Jack第二次去舞厅会遇到Grady?对!Jack has the shinning too!而且他的闪灵是这部影片中运用地最为频繁和强烈的。前面已经说了,闪灵是一种主观意识和客观环境交互刺激的产物,顾名思义,闪灵能力的强弱和这二者的影响程度是成正比的。现在,让我们基于这样的理解,再来分析Jack从入住到发狂的全过程,就很顺理成章了:
Jack最初是一个收入低微的教师,生活所迫不得不转行当了作家,而经济情况入不敷出让他被迫受聘为酒店管理员。他渴望在这5个月与世隔绝的安静生活里找到灵感,写出一篇好的作品。而在生活上,似乎Jack无论怎么样努力,也始终无法成为一个好的父亲,就像他对酒保Lloyd抱怨的那样:“只要我还活着,那个婊子……她就不会让我忘记发生过的事情。”,很显然,由于几年前酒后无意中对儿子Danny的伤害,妻子Wendy一直铭记在心,并常常借此打击他做为一个父亲的责任心和自信心。表面上,Jack为了维持家庭的和睦以及儿子的信任,他尽力戒酒,5个月来没有沾过一滴酒精,然而实际上,Wendy不断揭他疮疤,已经深深地伤害了他的自尊。加上事业上的不得志,他的心理实际上已经异常脆弱。值得一提的事,他强调他“5个月”没有沾过酒精,又说“在货车上过了备受煎熬的5个月”,上下联系可以感觉到,实际上此时Jack已经逐渐在预先接受了“多纳组织”以及“酒店的地基是印第安人的墓地”这两个客观提示下逐渐潜移默化了。
作为一个男人,在事业和家庭均不如意的情况下,最需要的是来自亲人的抚慰。但是很明显,就这一点而言,Wendy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妻子。她不知道呵护Jack摇摇欲坠的自尊,反而有意无意的打击他。她在看到Danny脖子上的伤痕之后,第一反应就是大声责骂Jack而不管真相究竟如何,同时,她也不懂得丈夫的压力是如何之大,而她应该如何去帮助他来缓解。在出事之后,她一再致意要求Jack带她们母子下山,正如Jack所说:“你有没有考虑过哪怕是一分钟?考虑过我对雇主的责任?考虑过我的前途?”当然作为一个母亲,她的行为无可厚非,但是作为一个妻子,她的行为无疑为Jack心理的崩溃打了一针催化剂。
Jack第一次走进舞厅,便是在Wendy不容分辨误解的前提下。这时候的他,心里异常愤怒和痛苦,得不到家人的谅解,前途渺茫,加上之前早已接受过的两个提示,他看到了Lloyd。此时的他,迫切希望能用酒精麻醉自己,希望有人来分担他的无助。但这时候他心里还尚存一线理智,所以Lloyd仅仅是按照他心里所希望的那样,给了他两杯酒,并没有向他提到其他。Jack内心还是渴望家人的支持,心存幻想,他走进237房间看到的美女变成腐尸,实际上是一个希望破灭的过程。当然另一个因素是,他的潜意识已经接受了之前负责人给他提到过的前任管理员在此杀妻女的心理暗示。
而当他第二次走进舞厅,是和Wendy为了下山的事情大吵一架之后摔门而去。此时的他,对妻子的理解和安慰已经完全绝望。他的心里除了愤怒还是愤怒,因此这一次他看到了Delbert Grady。这说明,此时他对妻儿的感情再也无法和他心里积压已久的不满相比了。Grady告诉他,对于妻子和儿女想要逃离酒店的做法,必须“改正他们”。很明显,此时对于Jack来说,妻儿越要逃离酒店,就是越想毁掉他的前途,越想挑战他作为丈夫和父亲的尊严,因此必须像Grady那样,及时阻止他们。
正如Wendy发现Jack手稿上的那句话:all work and no play makes Jack a dull boy。过重的压力使得Jack一直面临崩溃的边缘。然而为时已晚。Jack的潜意识已经转变成了一个一心想要维护自己尊严,为自己赢得前途和荣誉的“西部殖民者”,妻子和儿子在他眼里已经成为障碍,他的心灵已经彻底裂变异化了。
除此之外,Jack在影片中其他的地方也不断表现出他的闪灵,从最初他觉得这个地方“似曾相识”,这时他的闪灵还很模糊,不是特别强烈,是因为他还未受到大的刺激,到后来看到酒保,看到Delbert Grady,看到裸女……随着他受到的刺激越来越大,他的闪灵也越来越强烈。
影片中另一个隐蔽的拥有闪灵的人物,便是Jack的妻子Wendy。实际上,Wendy的闪灵是很弱的,只是在最后一刻,受到丈夫发狂的巨大刺激,她才能够看到那些怪异的景象。
其三、库布里克的文字游戏
库布里克的确够狡猾,他在影片中好几个地方玩弄了文字游戏,将情节变得更加神秘复杂:
Charles Grady & Delbert Grady
不知道观众有没有注意过,酒店负责人提到过的前任管理员叫Charles Grady,而后来出现在Jack面前的那位却叫Delbert Grady,这个细节告诉我们,Delbert Grady、Lloyd或者是舞厅的一大群人,他们都不是鬼,而是Jack在无数的心理暗示下潜意识中出现的人物;鬼是不会弄错自己的名字的,只有潜意识的产物才具有这样的不确定性。所以Jack第一次看到酒保,就马上叫出了他的名字Lloyd。
2、redrum
这个单词在影片中总共出现了三次,都是在Danny口中或脑海中出现的。我想绝大多数观众应该都没有注意到这个词,或者即使注意到了,也不知所云?因为这个单词没有字幕翻译,只能靠观众基于自己对影片的理解去解释。从这个单词出现的次数和场合来看,它肯定是有特殊意义的。究竟是什么呢?
最开始,我尝试用拆词法,有两种拆法,可以拆成red+rum,也可以拆成re+drum。Rum有酒或者古怪的意思,但这样字面意义说不通,而后者可以解释成“重复敲打”,但这样发音又和影片中不相符。直到我第4次看这部影片的时候,我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走入了库布里克的文字陷阱。
不知道观众注意没有,Danny脑海中出现的,以及他写在浴室门上的“redrum”,其中后面“drum”四个字母是左右颠倒的,这提示我们什么呢?对!把“redrum”这个单词倒过来看!是什么?——murder!谋杀!这样意义就相当清楚了。“re”两个字母没有倒写,可以理解为这两个字母需要强调,这样再联系起来就是“re-murder”!再次谋杀!Danny的闪灵实际上还不是特别强烈,因为他在出事之前并没有受到多大的刺激,只是长期以来和Tony交谈的习惯使他自发地运用闪灵去遥感某些即将发生的危险的事情。
蓬车时代&货车——truck的诠释
这一点之前已经细说过,不再赘述。
理解了上面我说的三点,你是否觉得这部影片不再那么难懂了呢?当然,一些小的疑问也能够相应解释了:
Danny脖子上的伤痕可以归结为他们一家三口闪灵的共同作用:Jack心里早有了“前任管理员惨案”的暗示,Danny之前受到了“237房间发生过不好的事情”的干扰,而Wendy基于早几年Jack对Danny的伤害,因此她看到了Danny脖子上的伤痕。
Jack被Wendy关在储藏室里,他是怎么出来的呢?the shinning!正如影片开头黑人厨师和Danny的对话:“有很多人拥有闪灵,但是他们根本不知道,更不知道它的力量有多大!”闪灵的力量有多大呢?还是那句话,看主观意识和客观环境的刺激程度了。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对于237房间的解释,很多影评认为。237这个数字代表的意义是美国对印第安人237天的屠杀。这种说法是没有根据的。史料记载,美国的种族灭绝政策前后持续了大约一个世纪,短短237天,绝对不可能让3000多万的印第安人口锐减到不足80万。
这部影片自问世以来,就被奉为世界恐怖片之最。编剧构思之精巧绝妙,达到了空前的程度,起码毫不夸张地说,到目前为止,这方面还没有任何一部同类电影能够超越它的成就。同时,这部影片的拍摄手法也极为出彩,影片中多次运用了流动跟进的镜头,以及小孩的视角,尤其是Danny骑车经过237房间时,那一个仰视的镜头相当出色,将恐惧紧张的气氛烘托到一个高潮。此外,周围环境光与影的流动效果本身也给了观众一种诡异凄冷的气氛。
有人说,看这部影片,实际上就是看一个男人的毁灭过程。也有人说,是一部变相的印第安人血泪史。正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一部好的影片,它的寓意绝对不会停留在粗浅的某一个层面。即使看一万遍,也能有新的感触。何必强要将它原本的感染力削弱呢?
女人看到的给酒保做口空格交这个镜头取材于史蒂芬金的原著.原著中,在1921年舞会上出现过两个人物,一个是出巨款投资这个酒店的富翁投资人,另一个是一个迷恋富翁的年轻男子.富翁于是调侃年轻男子,说如果他穿得像个哈巴狗狗一样,像哈把狗狗那样听话,他就允许他和他睡觉.
6 ) 闪灵:从小说到电影
我看了許多關于《閃靈》的影評都不怎么滿意,無非是把恐怖和詭異等詞組反復炒用。
很難看到有人對該片作進一步的剖析。原因可能是喜歡影像的人未必讀過斯帝芬金的原小說。而我看了九十年代的電視劇版本以后,基本上算是看到了三種媒體上的《閃靈》 。結合我對史帝芬金其他小說的閱讀。我想與大家一起進入閃靈世界,揭開它的神祕面紗。
《閃靈》和史帝芬金的其他恐怖小說一樣,源泉來自于日常生活。來自于人瀕臨精神 崩潰的極端體驗。主人公杰克作為一個業余作者,其年齡和狀況與未成名的史帝芬金相仿。一樣的窮困潦倒,拖家帶口,靠打短工維持生計。可以想象人生的十字路口,他們都處于怎樣的低谷,被焦慮和絕望折磨。作家本身經常靈肉分離,被殘酷的外部生活壓 力侵蝕,無法平靜,陷于分裂之中。一方面要對妻子和孩子負責,一方面為了完成個人 的寫作事業,不得不犧牲家庭。這種矛盾絕望的心理都被史帝芬金巧妙地化作整個恐怖故事的內在張力。
作家的本質和獨裁者也著相似之處,同樣處于極端孤獨之中,選擇大雪冰封的旅館 就相當于進入自我封閉的內部世界。此時杰克與世隔絕,苦苦等待靈感的來臨。你可以 把那些幽靈當作是杰克創造的,象是作家筆下虛構出來的人物。他們召喚他讓他歡欣鼓舞。二元對立,溫迪代表著外部世界,她和孩子是唯一從現實世界傳到杰克耳朵的聲音 。我想孩子的非理性行為一定大大干擾過史帝芬金的寫作,讓他深受折磨。所以成了杰 克潛意識第一個砍殺的目標。
原小說和庫氏的電影有著很大的出路,我推測這也是作家一直抵觸該片的原因。主角 從小說中戰勝自我與幽靈同歸于盡的英雄變成血腥瘋狂的凶手,實在有點南轅北轍。更 何況主人公杰克本身也是作家心路歷程的寫照,怎么能接受如此悲劇性的下場呢。我們 對照一下兩者的差別,就可以看出導演的企圖。小說中的凶器,由美國人日常生活中常見的棒球棍,變成了恐怖電影中常用的斧頭。小說中杰克一個人都沒殺死,并且黑人廚 師最后協助溫迪和丹尼母子逃出旅館,是真正的英雄。而在電影中黑人卻被一刀很干脆 地砍死,破了杰克殺人的零紀錄。很顯然導演是為了強化暴力效果,加強對觀眾的視覺 沖突,不得不犧牲這個次要角色。這與種族迫害毫無關系。小說中杰克多年以后現形在 丹尼的畢業典禮上,默默祝福著兒子的成長。場面溫馨動人,一副親情永存的樣子。影 片則讓杰克的瘋狂日益升級,直至崩潰,最后凍死在迷宮中,萬劫不復。
史帝芬金畢竟只想當個暢銷小說作家,無意把主題拔高,何況作為成功人士,他 也可以笑看過去,重塑慈父形象,保存中產階級價值的完整。而庫布里克很明顯想在其中賦以一定的寓意,成為現代人無法溝通,自我毀滅境遇的寫照,表達他一慣地對現代文明的憂慮。
這部影片本身爭議頗多,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我以為它之所以勝出,主要還是在氣 氛的營造和尼克爾森的表演上面,更多是作為類型片的一部經典存在。
女主角长得很怪异.男主角演技很牛B,很神经质,让人毛骨悚然.小男孩演得很传神,感觉有点人格分裂.
欣赏跟拍的几个镜头的感脚,比如danny骑着小车在酒店里穿梭,比如在迷宫里跑,比如一开始的高速公路。其他一般。
对不起!真没看明白怎么回事儿!情节拖沓的一塌糊涂,还没觉得开始呢就结束了!黑人叔叔还以为是主角呢,刚赶回宾馆就一斧头被砍死了;小男孩那Tony有啥意思也目懂;还有最后照片的含义更是云里雾里……实在是挑战我的智商,就不多给星了!!
有吃有喝有玩五个月还能孤独到要杀人。。大概是因为不能上网吧。。
DC版。讨论它有多恐怖并不重要,现今最低级的蹦鬼头技法,也能吓倒一片人,但库布里克显然不屑于此道。站在通道口看完了片头字幕和现场观众状态才入座,六百人被吸摄进电影空间的感觉真美妙。一家三口,演员个个出彩,老流氓尼克尔森尤其疯魔。小朋友踩车、237房浴室、雪迷宫等段落都拍得很绝啊
片子看得我困死了,之后看了几片评论吓得有点睡不着了
说实话我对这部片子基本无感。但这却是一部相当标准的恐怖片,拥有一切恐怖片该有的经典情节、经典镜头、经典人物、经典配乐——但是这一切带给人的整体感却是冗长、沉闷。一个部分过后便知道接之而来的场景。为了那两个漂亮孩子、神秘的洪水、门后的斧子和疯癫狂乱的那个男人的演技.四星之
最近重看,深觉这是一部刻画现代性焦虑的经典,核心就在那句话里“All work and no play makes jack a dull boy”。杰克其实是好人,他太在乎身为男人的责任,太想写出好作品证明自己,最后终于把自己逼疯,举起斧子疯狂砍向家人,因为他不知道问题到底出在哪里,不愿承认自己才华有限,于是他归罪于家人,把老婆孩子当成了负担,认为如果不是要养活他们,承担他们的期待,自己就不用活的这么累。这种压力我也体会过,但到了某个临界点时最终决定放过自己。现代社会给我们太多机会,也同时给了我们越来越沉重的身份的焦虑,很多人如同深陷漩涡无法挣脱,逃到天涯海角都逃不出这期待的诅咒。也许真正的解脱只有回到内心认真问一问自己,这一场人生几十年,到底为何而来,快乐吗?值得吗?真的必须如此吗?
除去镜头配乐不说,这个年纪这个时代看这种片子真是冒火,还拍那么长,烦
看到一半就不敢往下看了,不愧为恐怖片NO.1啊啊啊已吓尿~ 结构对称的画面透出冰冷的压抑,加上长期密闭空寂的环境,不疯都难,Shining只是个影子,真正的邪恶来自人的潜意识。
从此对萝莉,特别是双胞胎萝莉,产生了心理阴影。
要是我住进远望的话,和家人大吃大喝几个月多开心啊。
看后对237这个数字有阴影了
标准恐怖片。最喜欢的是Danny 骑着三轮小车、摄影机超低位跟拍的设计,华丽的装饰、车轮滚过木地板的隆隆声以及超低位镜头造成的压抑、不祥的宿命感,浑然一体。
重看@新衡山,四星半;用今日标准衡量,顶多算是惊悚,凌厉剪辑让我又毛骨悚然了一次,特别是murder出现时;古旧旅馆里逝去的平行时空,在村上《列克星敦的幽灵》和海豚宾馆里闻到似曾相识的味道;高潮部分女主偶然瞥见KJ一幕,绝似后来《大开眼戒》,绝赞瞬间!勿究逻辑,神秘才美。
失意的作家,性冷淡的妻子,精分的孩子,这遍再看已不是恐怖片,而是家庭伦理悲剧,《闪灵》的恐怖来自独处封闭环境下心理暗示的恶化,心结的放大,恐惧感的释放,直至最终彻底的崩溃爆发。再次膜拜神级配乐和精准选角!
看片时不专心是不好滴!调没音量是不好滴!一边看一边放无敌治愈的歌是不好滴!把画面缩成巴掌大是不好滴!这直接导致我淡然而欢乐的看完了传说中的闪灵……
我第一遍看的时候直接睡了,后来看了说明书,人们说它有多屌,有多的经典的手法、技巧,我想大概是吧,于是我第二遍有点懂了,我终于被吓了。。
COVID-19肆虐期间,如果把疑似病例都安排在这个酒店隔离岂不是很酸爽?哈哈。因电影本身闻名遐迩,顶着最恐怖电影的名号,导演也声名显赫,故不少观众慕名而来后发现好像也没有那么可怕。的确跟那些通过一惊一乍来吓人的恐怖片来比,是不会那么害怕,然而库布里克显然追求的是另外一种心理恐惧感,并非单纯的生理刺激,而是通过悬念设置、氛围营造、镜头处理来让你对电影的主题产生更加充分和深入的思考和追究。当然,因文化鸿沟,多数人除了对幽闭恐惧的理解外,对诸如屠杀印第安人、美国西部大开发等历史文化缺乏了解,从而影响了对主题多义性的理解,故本片在国外的口碑更高。电影也留下了很多经典画面,双胞胎萝莉让人不寒而栗,楼道汹涌而出的血水更是被后世致敬多次,典型的如星爷的《功夫》。其实只要有网络和电脑手机,这样的工作真是美滋滋。
何为恐惧?失去控制感方为恐怖,无知为其表现形式之一。闪灵中的罪缺少逻辑性,是无缘由的,一切都没得到充足的解释,看着恐怖,也因为自己了解自己也曾有这样的无缘由之事之选择。跟踪镜头伴着诡异音乐不停向前,而观众却不知去向何方也不知会发生什么更不知何时会发生什么,怎能不紧张!好玩的倒是,写影评的人总力图将故事纳入逻辑范围之内,硬说这隐瑜着印第安人等诸缘由,真的吗?为了心安吧!另外,那旅馆空间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