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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人们做出的保证很多,有工作上的保证、生活上的保证、金钱上的保证……和一些我们意想不到的保证,但是下这个保证,需要有决心和面对这个保证后果的种种困难和面对这个保证后果的勇气,而这部电影就说了一个名叫乐乐的小男孩,因为想救活死去的妈妈,冒着生命危险去激活奥特曼,换回妈妈生命的故事。
我觉得这部电影好在人物造型的设计和幽默搞笑。不好在故事的情节非常平淡,没有一点点一波三折,还有敌方的攻击力和防护力应该提升,不然的话就感觉对方的速度慢的像一只只乌龟毫无抵抗和招架之力,好像就是送死来的一样。
这部电影主要告诉我们的道理是“不管结果怎样,只要你去做了,未来就不会后悔。”
今天回家打开电视,看到这部片子,我在想怎么铁着脸抄袭的作品都能上台面了?好奇心驱使让我打开了这部电影看下到底有多烂。竟然意外的感觉制作还行,虽然幼稚,但动作和画面感觉和大圣归来是一个接近,有些不是很低级的笑点,可惜是部抄袭作品
真正的圈钱烂片,请去看看B区32号,披个被单装鬼故弄玄虚的国产恐怖片
首先谈一谈蓝弧对于他们“奥特曼”的版权来源
看看蓝弧的描述,版权由圆谷株式会社贩卖版权给了 泰国辛波特 之后转交给了日本UM——香港TIGA——蓝弧。对看看根本没有问题。But,或许这个版权的出发点都是有问题的!
辛波特所谓的《1976年合同》,他本人从来没有公开过原件,都只是复印件,且在署名方面却故意拼写错了圆谷公司与奥特曼。合同上圆谷皋先生的签名经泰国警方及美国相关部门证明是伪造的。更可疑的是圆谷皋先生1995年逝世,而辛波特于1996年这份合同却突然冒了出来,恰好无人证实。
2008年,圆谷经过证据不足两次败诉,充分调查后,再次上诉,这一次,他胜诉了。《1976年合同》被证明无效,且被泰国政府没收。
辛波特等人因伪造合同而入狱
此时,奥特曼版权已转入了日本UM门下。2017年7月20日,日本UM公司向美国加利福尼亚地方法院提起诉讼:声称圆谷在国外版权方面侵害UM公司的相关权益。结果当然大快人心,2018年4月18日宣布:合同无效,日本UM公司败诉,UM官方也发出了致歉声明。
2018年4月24日,圆谷在日本东京发布了新闻发布会,底气十足的宣布了对奥特曼的主权,圆谷的版权之路虽十分坎坷,但是总算有所收获。得到了其他国家法律的认可,但是在中国却不同 ;圆谷2013年曾在中国起诉,却输给了锐视(锐视的版权也来自泰国)。几经波折之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终判决:认定《1976年合同》有效,圆谷丧失海外版权。
值得一提的是蓝弧口中有故事的泰国法官,并没有证实。而最终对圆谷《1976合同》审判的审判员——于晓白!这才是真正有故事的人。于晓白在2015年11月4日因多次审判冤假错案及贪污罪,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去职务(有没有收锐视的钱,你们自己想)。
反观蓝弧公布的长图,也是漏洞百出
首先是辛波特的介绍,奥特曼泰国大电影奠定了初代奥特曼辉煌的基础?哈哈,睁着眼睛说瞎话!《初代奥特曼》拍摄于1966年,《哈奴曼与七个奥特曼》拍摄于1974年,两者差距了7年,初代奥特曼奠定了泰国奥特曼电影的票房还差不多!
还有还有!奥特曼的造型设计是成田亨老师的心血,和佛陀什么的根本没有半毛钱关系。
就算蓝弧所说的《1976年合同生效》,合同中可使用的现象只有奥父奥母,及奥特七兄弟。而在预告片中却出现了瓯步等形象,并且合同是不支持二次创作的。
最后,我写了这一篇文章,是为了让不知情的人知道真相,而不是被蓝弧掩盖了真相!
或许会有人说我或其他特摄厨不爱国,但是,我要说,如果一个企业、一个国家如果连对他人知识产权的尊重都做不到的话,那么它也没有让别人尊重的价值!
真的,其实想给两颗星的,都是给蓝弧的动画渲染,真的超级棒!真的!已经不输其他国家了,真的很骄傲。但是动画做的优秀不代表就可以不要人品,没有版权就擅自篡改日本奥特曼的形象是真的很可耻,奥特曼的形象我就不多吐槽了,誓死不承认侵权的厚脸皮也真的是够了,我翻墙去看外网的评论,你知道你们这个乱改奥特曼被日本网民骂的多惨吗?真的为了挣钱不要脸吗?你们抬头望向国旗的时候不觉得内疚吗?
估计前几年白嫖了版权后赚了点钱,于是蓝弧觉得还可以继续赚点钱。于是今年又搞了这部电影。真是够卑鄙的。
首先要说的是奥特曼的版权是属于圆谷的。蓝弧所说的版权来源是来自一家叫UM的日本公司。而UM的版权是从泰国采耀公司那继承来的。而采耀公司在泰国和美国已经输了官司且公司负责人已经为此在泰国坐过牢了。就算我们认同蓝弧买的版权也没用。因为蓝弧这回买的版权里只包括了初代奥特曼,奥特赛文,杰克奥特曼,艾斯奥特曼和泰罗奥特曼。但电影里出现的奥特曼不属于这其中的任何一个奥特曼。电影里的奥特曼是全新的奥特曼。就好比富士康拿了iphone1的生产权后声称自己可以生产全部的iphone。拿着一根羽毛就声称自己有只鸡难道不好笑吗?
再就是国内这些公司就爱搞什么合家欢为噱头避免被骂。也有些人也以说孩子们爱看就好为由不管版权。那好以后你的设计和方案被同事拿去作为他的业绩时你也别抱怨。毕竟人家靠这个也让他的孩子吃上了饱饭,过得更开心。
现在新创华和圆谷已经开始起诉蓝弧了。希望这次不要再怂了,能一告到底。
本月24日,圆谷在日本东京都内举办新闻发布会。在发布会上,圆谷宣布公司在《奥特曼》系列日本国外版权方面的主张,得到了美国法院的认可。 本次案件是2015年5月18日,UM公司向美国加利福尼亚中央地方法院提起诉讼,称圆谷就有关《奥特曼》系列日本国外版权方面侵害UM公司的相关权益。UM公司主张,圆谷英二的儿子圆谷皋曾于泰国实业家辛波特签署了一份合同,合同中约定辛波特享有九部《奥特曼》作品的在全球范围内(日本地区除外)的无限期独占权。而UM公司从辛波特那里继承了这个权利。但圆谷方面并不认可UM公司的主张,并对合同的真伪提出了质疑。 其实有关《奥特曼》系列日本国外版权的纠纷已经打了超过20年的官司。主要涉及到的国家有日本、泰国、中国和美国。在案件中争议最大的部分为虽然辛波特称合同是自己和圆谷皋在1976年签署的,但合同内容只有一页,而且原件也没有公开过。另外圆谷侧的公司名、奥特曼作品的名称、作品的数目都记载有误,真伪难辨。再加上圆谷皋去世于1996年,而在圆谷皋去世一年后,这份合同突然冒了出来。这也让圆谷方面十分质疑。 在这次的案件中,美国加利福尼亚中央地方法院在对UM公司和圆谷双方提供的资料进行调查分析后,认定辛波特持有的合同并非真正的合同,所以没有效力。 对于这次的判决,圆谷表示:“这次的全面胜诉是在经过了长时间细致的举证,听取了众多证人证言,参考了笔迹鉴定专家的意见后得到的结论。所以我们认为有很高的可信性。通过这次判决,我们在今后也将积极开展奥特曼作品的海外展开。”
戏说不是胡说,你们这些人不要章口就莱!奥特曼知道了还不突突了你们这些抄袭狗!说到狗,我就想到了我师弟曾经也是天蓬元帅,今年下半年,我,艾斯奥特曼!开花!
这动画技术水准,连刚看的《熊出没·原始时代》都不如;这故事,连刚看的《森林奇缘》都不如。—— 龙虾 看过 2019-01-15:我儿子总是说着好看,我特么真心想抛弃他!→ 看到豆友这短评,笑死了!哈哈哈……
以后侵权的作品都可以以合家欢,孩子爱看为由合法侵权。
小朋友说好看!
我觉得垃圾垃圾垃圾!我儿子看完说好看,我怀疑他不是亲生的,立马带他起做了个亲子鉴定!草泥马真不是老子生的,感谢导演让我发现真相!
好像和奥特曼没什么关系,儿子看到最后居然流下感动的泪水,说妈妈不是真的会离开他,电影里不是真的,看着他噙着泪水的眼睛,真怀疑看的不是一部电影
2019烂片第一。我要走,朋友说:“我倒要看看能烂成什么样?”于是我看看睡睡……最终熬过去了。怎么有这么难看的动画片?不但抄了《奥特曼》,还抄了《变形金刚》《环太平洋》《侏罗纪公园》……渣!
我只想问,侵权成这样,广电还让上映,到时候打起官司广电一点责任都没有吗?
行!你有种!你给我等着!
小表弟看得乐呵呵,影院飘荡着小孩子的笑声,这是我给电影打三星的理由。
小孩一定要看奥特曼,结果进去一看居然是国产的。影院里面大部门是家长带着孩子的,估计都是孩子要求的。说实话作为儿童电影质量也还行,适合九岁以下小朋友,我家小孩看得大笑不止,最后还感动哭了。剧情也算紧凑型。出电影院看影评发现是没拿到奥特曼版权还是咋地,不过为啥能有上映牌照呢?
日本制作奥特曼的公司,正在与国内抄袭奥特曼的公司打官司,这是我第一次希望日本人能赢的一次,道德败坏的国人的作品
昔日辉煌的蓝弧公司,却变成了洗钱的公司
建议不要带小孩子去看,如果他坚持要看,那么打一顿就好了
儿子完整看完的第一部电影
儿子快六岁了,看了觉得特别好看
其实钢铁飞龙说白了算是在凑奥特曼热度,动画的建模还算可以,配乐是交响乐,很明显他们可能是想通过一定的恶搞奥特曼来扶持起一个属于中国的英雄“钢铁飞龙”。可惜现在奥特曼版权不明确,而且奥迷也不喜欢蓝弧这么凑热度,所以希望蓝弧能在这两部奥特曼电影票房受打击后继续做自己家的ip(超兽武装等等)
现在的电影告诉我们,孩子的钱最好骗。因为他们什么也不懂,以为这个奥特曼就是我们看的奥特曼。而且正好是寒假上映。呵呵呵呵呵呵呵
微博来看亲子鉴定热评我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头笑掉!
某局不去管侵权的事,却去管电影里有没有鬼。难怪中国电影落到这种地步。某局的品味真是中国耻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