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雨人”一词是指在法律圈里,那些能呼风唤雨具有通天本领,通过自己的口舌能为律所带来很多客户的大腕律师。Rudy Baylor是刚刚毕业不久的法学院毕业生,他不是造雨人,他还在为自己的生计寻找可能的机会。与他同样的小律师们为了寻找当事人和开拓案源,不得不在交通事故发生时,追逐救护车里受伤的当事人,或者向躺在床上奄奄一息的病人分发名片、竭力推销自己。Rudy不喜欢这样寻找案源的方式,只是生存的困境,不得不屈服于这样的现实。
Rudy在年少时就对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民权律师们充满敬仰,这些律师运用法律为推动平权所做出的努力和尝试,一直是Rudy学习的榜样。受这些伟大的民权律师影响,他毅然决然走进法学院,决心毕业后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像所有最普通的律师一样,他进入法学院,家庭却无法为他提供坚实物质基础,Rudy迫于窘迫的生活,在一间酒吧做服务员。机缘巧合,酒吧的负责人将他介绍到一间律师事务所,他遇到这家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Bruiser Stone,一个看起来如同造雨人的律师,身后总是围绕着美女与跟班,最后却因涉嫌偷税、妨碍司法公正等一系列罪名被FBI立案调查,没有成为Rudy的楷模。
在律所老板入狱后,Rudy和Deck成立了自己的小所。Rudy有了自己的案子,一个案子是帮一个以为自己有几百万财产而实际只有几万财产的柏蒂夫人立遗嘱,想把所有财产留给电视明星柏蒂夫人刚与Rudy接触时,表现的是对Rudy极大的不信任,甚至怀疑Rudy想成为自己的遗产受益人。但随着跟Rudy的相处,柏蒂夫人逐渐发现Rudy是一个坦诚、热心的律师,最后甚至心甘情愿地将Rudy的名字加到了遗嘱中。
另一个案子是帮助一个家庭向保险公司索取赔偿金,Donny Ray的父亲在战争中脑部受伤,无法正确表达意志,母亲Black夫人曾经给Donny买了一份保险,可是当Donny身患白血病需要钱做手术时,保险公司却找各种借口不支付医药费。无力支付骨髓移植的费用Donny,只能坐等死亡。Rudy没有惧怕同财大气粗的保险公司的对抗,也没有计较这个贫困的家庭根本付不起高昂的律师费用,而是与保险公司展开了针锋相对的斗争。经过Rudy不懈的努力,找到了被保险公司开除的员工出庭作证,并拿到其提供的保险公司手册,手册上明确要求员工拒绝所有客户的索赔,并且让Donny一家吃闭门羹。庭审时Rudy还迫使保险公司CEO承认,在11000桩的保险索赔中,9000桩遭到了拒绝。陪审团裁决保险公司支付15万美元的实际赔偿费,外加5000万美元的惩罚性赔偿费。欢饮鼓舞庆祝胜利Rudy和Black夫人,等来的是保险公司破产的消息,虽然获得了巨额的赔偿金,却因为保险公司破产而得不到偿付。
经过这个案子,Rudy似乎成了曾经憧憬的造雨人,他却感慨道:“每个律师都至少会在某个案子中发现自己越过了自己不愿越过的界线。如果你一次次地越过那个界线,你会发现界线不在了。而这时的你,什么都不是,只不过是个律师的笑话,只不过,是脏水中的又一条鲨鱼。”这是Rudy对于律师这个行业的反思,当律师这个职业成为最为赚钱的行业,如果继续做律师,总有有一天会成为以前律师老板Bruiser或者保险公司律师那样的人,他们或多或少涉嫌为了赢取案件存在灰色操作。这是Rudy自己不能接受的,也违背自己从事这个职业的初心。
惩罚性赔偿制度是指当被告以故意、欺诈或放任的方式实施行为而致原告受损时,被告可以获得的除实际损害赔偿之外的损害赔偿金。其目的在于使受害人的损失得到补偿之外,对侵权行为人进行处罚以防止其再犯,并警示他人。美国于1784年确认了这一制度。20世纪60年代,美国法院将惩罚性赔偿制度引入保险纠纷制度。针对保险人违法诚实信用和公平交易义务的不法行为,判决其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并以此防止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在片中,Rudy 在保险公司开出17.5万美元的赔偿金的情况下,与客户商量了一下,并未同意和解。高昂的诉讼费用、不断推迟的审判日期、以及陪审团不确定的裁判,这些都是Rudy应该说服客户尽快和解的理由,如果案件没有一个理想的审判结果,客户的利益自然也得不到保护。即便获得巨额赔偿,如片中也因为保险公司的破产一无所获。因为当事人的一句话便选择冒着巨大的诉讼风险将案子死磕到底,显然不是一个明智选择,而且也没有为当事人实现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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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雨人有两大吸引我的地方!
首先是男女主matt和claire的超高耐看颜值!
其次是故事的剧情,刚毕业的matt到了一个“表里如一”的不靠谱的律所。表面上他是不幸的,实际上在这里他遇到了partner并合伙走上了人生巅峰!matt令我感动的一处地方在当富有的对方辩护律师提出一笔可观的和解费时,我,一个平凡的观众会动摇。但是matt在唐尼面前断然说出那句我不想接受,我想让他们付出代价!硬气!我是一个大二的法学新生,现在知识学的不好但是我想如果以后从业了,我也必须坚守正义,坚守想法。
银行家的名声近几年来有点臭名昭著,他们被看做是贪婪、奢侈和不诚实的代表,更别说是金融危机的罪魁祸首。不过相比起银行家们新近几年才获得的臭名声,律师们大概已经习惯了公众对他们的揶揄嘲讽了。像电影《造雨人》中所说的那样,有关律师的笑话不胜枚举,律师们对此其实还有点引以为傲。
这其实有点令人好奇。在一个法治社会中,律师所扮演的角色和需要承担的义务其实非常重要,对正义的维护和追求离不开专业法律人士的努力和付出。电影《造雨人》改编自美国著名畅销小说作家John Grisham的同名小说,所要探讨的似乎也是这个问题。作者没有否认律师的重要性,而更多的是在批判律师们在工作中利欲熏心、被金钱驱动而逐渐丧失了年轻时的理想。他把一个刚大学毕业的年轻律师,和一群资深律师做了一番最直接的对比,让他们直接在一个法庭上为两方完全相反的利益代言:一个代表着弱势群体,另一个则代表着大企业,这种对比和反差极其强烈。
我觉得电影本身排得不错,很紧凑很精彩。但故事所要讲述的寓意却有点肤浅和简单化。片中那位年轻律师的理想和热忱确实非常感动人,也很宝贵;然而我们更应当注重的不是他选择为谁、为哪一种利益代言,而是他对工作的认真仔细,以及他面对当事人时负责任的态度。因为司法体制本身讲究对抗性,事实和正义只有在通过观点的交锋之后才能更清晰地浮现,没有一个律师有资格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先对当事人进行一番审查,然后才决定自己是否愿意为其代言。事实上,这样明哲保身的行为其实是非常自私的。反过来说,再罪恶、再丑陋的个人或组织也应当有权利享受到司法制度公平公正合理的对待,而律师作为司法机器中的一个零部件,在任何情况下、在面对任何人的时候,都有责任履行义务、完成自己份内的工作——这是律师最基本的道德要求。更何况,为魔鬼代言不意味着你自己也要变成魔鬼,为骗子辩护时你还是能够只说真话。我记得大一在上《英国司法制度》的时候,专门有一课讲司法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对律师的要求中第一条就是所谓的“Cab rank rule”:律师和当事人,就如同出租车司机与乘客的关系,或者说医生和病人的关系,律师不能拒绝为任何人代理,就如司机不能拒载、医生不能看到病人是个杀人犯就不救一样。
当然在现实中,更多的律师恐怕是因为代理费太少而不愿为某些当事人申辩。大企业、大公司财大气粗,有钱请到众多优秀的律师为他们主张利益;而很多穷人可能就无法负担高额的诉讼费用,风险代理于是也就应运而生。传统的律师一般都是计时收费,费率当然也取决于律师的声望、经验和水平。而风险代理律师,则预先不收取当事人任何费用,只有当其为当事人打赢官司、获得赔偿后,才按比例从中抽成。电影显然是非常支持风险代理这种方式,因为它为穷人打官司开辟了捷径,正义似乎能得到更好的维护。
但实际上除美国以外,很少有国家允许风险代理。一个原因也许是风险代理可能鼓励一种不健康的诉讼文化:当事人打官司的成本接近于零,而可能获得的收益却很高,于是像喝咖啡烫到舌头之类屁大点的小事也要闹上法庭,弄不好甚至还能搞到一大笔钱,但整个过程中却严重浪费了已经非常有限的司法资源、带来巨大的社会成本。而且风险代理之所以能在美国如此成功,也与美国另一个特殊的法律制度——惩罚性赔偿——有关。全世界也很少有国家像美国那样,在个人对抗企业这样的民事纠纷案件中,允许所谓惩罚性赔偿的存在。传统的司法理论一向认为,当一个人利益受到侵犯时,法律有责任纠正错误,返还原告受损的利益,但仅此而已。例如若被告偷了原告一块钱,那在民事上最合理的司法补偿就应当是让被告返还那一块钱。而惩罚性赔偿则会要求被告在那一块钱的基础上再向原告赔偿一笔钱作为其行为的惩罚。这其实在逻辑上是有点说不通的:若说在刑事案件中个人的权利在面对强大国家机器时还应该得到更多的保障的话,在民事纠纷中他们的权利义务应当完全平等才对。若被告犯了一个错误,让他纠正这个错误就是,若要惩罚也是国家通过刑事审判程序对其惩罚,为何要强迫他向原告进行超出义务范围之外的赔偿?这样做难道不伤害到了被告的权利?法律的天平应该保持完全的公平,不应向原被告任何一方倾斜,即使是看起来更弱势的一方。
所以美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为风险代理的流行提供了基础。因为个人有可能在民事纠纷案件中获得超出正常赔偿额度的赔偿,风险代理律师们才会甘冒分文不取的风险帮客户打官司,期望通过提成来获得更大收益。电影中把初出茅庐的风险代理律师描绘得品德高尚、充满理想,其实是有点简单化了这种律师的形象:事实上在美国,成功的风险代理律师的收入可能是所有律师中最高的,甚至超过华尔街的金融律师。而他们的名声其实也并不怎么高,说实话他们可能真的非常像中国古代被人鄙视的所谓“讼师”:凭借着三寸不烂之舌,煽动陪审团开出天价赔偿,从中捞取油水。
而这也体现了美国司法制度中一个经常被人诟病的问题。陪审团制度是英美法体系中的一大特色,在许多方面它运作确实非常完美。但只有在美国的民事纠纷案件中,陪审团不但可以对案件结果做出裁决,甚至还能决定赔偿的金额——也就是说,陪审团不但对案件进行裁决,还可以量刑。如果说裁决本身还能算是在专业人士引导下,普通人可以凭常识做出的决定,量刑可就是一个高度仰赖经验的专业技能了。只有一个对其他类似案件都非常熟悉、对法律条文的理解也有充分掌握的专业法官,大概才能准确拿捏分寸,做出一个合理的判罚。否则每个陪审团给出的赔偿金额南辕北辙,而且常常更取决于律师们煽情的成功与否而不是先例或法律本身,那公平性又何以维护呢?这也难怪美国的惩罚性赔偿会不断爆出数千万乃至数亿的天价赔偿,风险代理律师们也赚得盆满钵满了。
作者:蔷薇柠檬
「马特·达蒙还不是明星」——采访他的记者开篇这样写道。那是1997年底的一天,他在洛杉矶的四季酒店餐厅里见到了马特·达蒙。
而理所当然的,女招待没有认出这位未来的明星——记者认为,这不能怪她,尽管在洛杉矶,几乎所有的女招待都有“明星雷达”,能准确辨认出那些电影明星和传奇人物,还有城里的新星。然而,尽管马特·达蒙刚登上了《名利场》封面,刚出演了的弗朗西斯·科波拉的新电影《造雨者》和格斯·范·桑特的《心灵捕手》,还在斯蒂芬·斯皮尔伯格的下一部电影《拯救大兵瑞恩》中担任主演——但在这次早餐采访中,还没有一部电影上映,新鲜出炉的《名利场》杂志也刚刚被送到报摊。
所以没人认识他是正常的,不止记者这样想,达蒙也有同样的想法。“还没有人认出我来,”他说。“还没有人看过我的电影,只有你们这些媒体人才认识我。”
不过,记者对他很有信心:考虑到他参演的都是大导制作的重量级作品,达蒙作为未来超级巨星的地位是相当稳固的。
这位 27 岁的年轻人耸了耸肩说:“我仍然不能理解任何人想要了解我的想法。”“说真的,我无法想象,为什么会有人想采访我。”
马特·达蒙从小在哈佛大学和麻省理工学院之间的剑桥社区生活,由他的大学教授母亲抚养长大,他的父母在他两岁时离婚。但是他的目标是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
他说他想去哥伦比亚大学接受“良好的文科教育”,这样他就可以进入耶鲁戏剧研究生院。这是他和竹马本·阿弗莱克在高中时就制定好的计划。
“我们知道自己想成为演员,我们认为,成为好演员最好的方式就是去耶鲁大学深造,”达蒙说。“我当时想,进入耶鲁大学的最佳途径就是去哥伦比亚大学。我甚至从来没有考虑过哈佛,因为它离家太近了。 ”
“我申请了11 所学校,最终还是接受了哈佛大学的录取。我想,我比较恋家。”
阿弗莱克不仅在《心灵捕手》中与达蒙合作,还出演过《Chasing Amy》等电影。“本是我们当地的明星,他把我介绍给他在纽约的经纪人,”达蒙说。
在达蒙进入哈佛大学主修英语专业后不久,他的宏伟计划就被打乱了。第一年毕业后,他就暂时离开了学校,出演了一部名为《The Rising Son》的电视电影。他在大学二年级的时候回到了学校,但是第二次出现在了《校园风云》中,在这部影片中他扮演了一个被宠坏的预科学校学生。
当他第三次离校去拍摄《杰罗尼莫:一个美国的传奇》,他决定不再回到哈佛,尽管他离毕业只有一年的时间了。“我当时天真的认为,是时候把全部精力放在我的职业生涯上了,”他说。 “当我意识到自己做了错误的决定时,已经太晚了。我和一群无名演员住在这城里,我们都在勉强维持生计。”
于是他和阿弗莱克开始创作《心灵捕手》。(略)“作为演员,我们感到非常沮丧,”达蒙说。“我们找不到工作,我们不会成功的。这种挫折感不断累积,直到我们决定写作。”
到 1994 年 11 月,剧本已经完成,交到了一位代理人手中。达蒙和另一个演员住在西好莱坞的一个小公寓里。阿弗莱克借住在他们客厅的长沙发上。这三个人都靠达蒙去年夏天在一部电视电影中赚取的微薄薪水生活。
然后,在一个星期内,达蒙和阿弗莱克的生活都被颠倒了。为了争夺《心灵捕手》的版权,许多电影公司之间爆发了一场竞价战。每个人都想要剧本,但没有人愿意让两个默默无闻的演员领衔主演。
他们克服了重重困难,自己主演了电影。(略)
在此期间,达蒙不得不谋生,他在《生死豪情》中得到了一个角色,扮演一个瘾君子前军医。为了这个角色,他瘦了 40 磅。
科波拉说,他在这部电影中看到了达蒙的闪光点,这使得他让达蒙在《造雨者》中扮演一个理想主义的年轻律师。斯皮尔伯格也看到了他,并让达蒙在《拯救大兵瑞恩》中与汤姆·汉克斯演对手戏。“这一切对我来说都非常令人兴奋,”达蒙说。“我和我的朋友们过去常常一遍又一遍地看《教父》,然后突然间我站在弗朗西斯·科波拉前,他知道了我的名字。我一直认为这是一个误会,也许马上有另一个年轻的演员走进来,而我只是替补演员……”
“然后我又站到了斯蒂芬·斯皮尔伯格前面。我很高兴他知道我是谁。”“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够格受到这么多关注,我希望我可以。不管发生什么,我都会从演戏中得到乐趣。我只是想继续演下去,我不在乎自己是否能够成名。”
——当然,正如记者所预感的那样,他成功了。
这个片子里面狄克是个有趣的存在,他属于鲁迪和保险公司律师的中间状态的人,他狡猾不择手段善于钻营(在白血病年轻人家开听证会此君看到院子外吊着胳膊的小孩马上开始套近乎招揽生意,真是笑死我了),但是为人正直。虽然一直没有通过律师执照,但是从法庭表现来看他其实一点都不比鲁迪差,甚至有几次引用法律条款辩驳保险公司他都比鲁迪还要熟悉。
整个片子对法律是悲观的,片尾鲁迪选择了不当律师,他的理由:"每个律师都至少会在某个案子中发现自己越过了自己不愿越过的界线,如果你一次一次的跨越界线,你会发现界线不存在了"。
其实在影片里面我们可以看到鲁迪在一次次的跨越法律的界线,比如第一次上庭,他只是过了律师资格考试却没有证书和宣誓,结果就这样草草混过去了,这个情况在后面的剧情里面由于鲁迪在庭审迟到,狄克也做过一次,但是作为片中公正形象的大法官并没有说什么。而那个被殴打的少妇明明被丈夫快要打死,丈夫却没关多久就出来了,为了摆脱丈夫的骚扰并保护鲁迪,她选择了让鲁迪逃走,自己杀掉了丈夫,最后以自卫脱罪,其实那个丈夫当时就被鲁迪一棒子伤得不轻,溅了一墙的血,那应该是起决定性的一棒子。关于那本手册是否可以取证片子纠结了很久,大家都知道这个东西就是真的,大法官也明白,但是这个明眼的东西需要根据法律条例来证明是否为非法获取,双方引经据典本身就是对法律就是一个讽刺。最后狄克咨询了善于用不正当手段获取证据的前老板,找到了一个历史判例,结果那本手册就可以被当做证物了。
法律是为公正而生的,但什么是真正的公正呢???底线和公正又是什么关系呢
深信不被世界改变的人,就已经改变世界。事实很多事情只要黑白分明不忘初心的坚持自己的信念。就丢失了全世界,也不会丢失方向。男主是一个被家暴出生的孩子,即将考上律师牌。但因人脉不广,委托酒吧老板带上简陋的律师楼。结识了一位反反复复也考不上律师牌的小胖,但这小胖却身经百战。为赚钱四处奔波医院帮人代理律师。好景不长律师楼老板因犯事而解散。小胖与男主和谋开律师楼。并开展了一场保险索赔案子,缺乏经验的男主在小胖的帮忙下成功赢下这场正义的官司。保险公司宣布破产,保险受害者妈妈和男主得不到一分钱。但男主从此名声大噪。另一场就是一个老人家的遗产权,打第一单官司的过程中感动老人家,老人家将一部分住处租给他。还有一次经历是他因童年的伤害影响下,解救了一个被丈夫家暴的小妇女,且亲手打伤其丈夫。小妇人为解救男主的前程独自被窝,但男主是一名律师自然以自卫法律途径辩护他。
每个律师都可能越界,越界多了,界限就不存在了。
不是科波拉最好的作品,节奏略微有些缓慢,好在韵味十足。完全从人物成长的视角来写的律政片可能也不多见 。主线的庭审戏实在是精彩,副线的感情戏刚开始略显狗血,但作为男主人物转变的关键点还是能让人接受。
法律术语和程序很真实专业,可是,大家在discovery阶段都不干活嘛,怎么到了trial时才发现各种新证据增加drama!导演与徐静蕾有异曲同工之处,生生把电影拍成了旁白散文诗,镜头语言不足。保险公司怎么可能在证据这么不利的情况下都不settle,trial都是公开可见报的,被老百姓知道了没种claim都自动不给报销,谁还买他家保险啊,这点太不真实了。
坏法官和老律师轮番上卫生间,不动声色地驯化小律师失败;好法官眼看着小律师不断成长,从干着急到万分欣慰……细节都特别动人。但这里真正的英雄其实还是最可爱的shorty啊。
教父导演弗朗西斯·福特·科波拉97年的电影,描写的是一个菜鸟律师揭露保险公司黑幕,帮助被害人赢得巨额赔偿金的故事,情节架构有点类似于朱丽亚·罗伯茨的那部《永不妥协》,马特·达蒙青涩的表演正好适合菜鸟律师这一角色,为影片增加不少趣味。科波拉导演的叙事非常老道,法庭情节跌宕起伏。
学法律的我也曾经满腔热血 信誓旦旦的对自己说做事情要凭良心 可经历多了 谁能抵挡那些诱惑呢
终于还是在雨天观看了《造雨人》:儿子得了白血病却申请不到医疗费用保险,最后不得治疗而离世;嫁了个暴力倾向的丈夫各种被殴打乃至住院,却无法轻易离婚最后还成了命案……联想到最近的“滴滴顺风车”、“宝马男持刀砍骑车男子”等新闻→这个世界里每天都有人遭遇各种不幸,有些善良不被善待,有些恶意总是变着法上演,无穷无尽地轮回,无止无休地进行……
犹如蚂蚁撼大树,过程千辛万苦,结果恍然如梦。让人又感动又回味。
绝对专业的法律片,真希望每个学习法律的学生都可以看看。我们无法改变现实,但是不能轻易被现实改变。在法律面前还能留有最后的尊严和正义感会不会是一个奢望?案子虽然赢了,但是鲁迪最后的话语好叫人伤感。马特达蒙从小演技派啊~这种正义超人毫无抵抗力的说~
马达青涩的表演没有给影片带来多余的加分。但却不得不说,这是一部不错的电影。初出茅庐的青涩、法律理想的坚持是与这个贪婪社会抗衡的砝码。可以丢弃饭碗、可以丢弃金钱,却不能丢了灵魂。无论身边的人与社会如何混杂,也一定不能忘了自己谁。法律理想与新闻理想其实如出一辙。
法律只是一个制度,有时为了信念或自己所认为的正义,你也需要行走其边缘。影片根据畅销小说改编,情节充实,但节奏却有些松散,尤其是主角的感情线所引起的那段故事感觉上有点削弱了影片整体所反映的现实思考的力度,总的来看,这部影片还算是科波拉90年代比较扎实、小有出彩的作品。
我打这么高分是因为这是我看过的最好的法律片。如果对法律没有兴趣的可能觉得这部电影一般,比如情节老套什么的。但是对我来说,这不是情节的问题,而是对法律的演绎的问题。其他那些拍案件的拍法庭的全都只能做做样子,根本就没有那个水平引用法律专业知识。这片子才是行家写的!我看他们对法律条款,术语,还有法庭规则的引用,看得无比激动ing!
1997年的片子,现在来看依然很强。律师在挖掘事实的道路上付出的真情,泪水,坚持和责任,描述得很真实,当然还要耐得住痛苦,挨得住困难。一战成名的Rudy是幸运的。
可能是因为年代的关系,片子有点太主旋律了。当然世界上人人都希望英雄救世人,问题就是谁都不信有这么无私的英雄,觉得有没有太真实的感觉吧。除去这点其它的都还不错,那个时候的MD真是年轻啊……
主旋律感浓厚,硬伤不少,结尾堪称仓促,有点令我失望,三星半。吐两个槽,第一,rudy根本还不算个律师,就敢学老法师金盆洗手教学生?我认为他不具备这样的资质,整个case至少75%是秃大叔的功劳,男主在他唯一能负责的辩论层面也表现得不够专业。结尾好像是为交代而交代,近似“从此他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美帝法学教育这么随便的吗?第二,感情线的作用是什么?全方位展现rudy的弱受气质?揭示美利坚家暴干预的制度漏洞?再一点,雨夜杀人那一段,明知道暴力狂可能没离开,为什么非要在家里很有可能有人的夜晚回去拿衣服?
2条主线自始自终,生活94这样,不可能1塌糊涂到底也不可能万事如意到头,但依然继续,关键在于你自己知道什么是对的,并按着对的去做。大导演果然不是盖的,不会1味告诉你赢了9HAPPY ENDING,冷不防哪一天醒来,自己9成了当年自己拼死打败的敌人..
humorous and sad. How to remain calm and uneffected when yelled at, young man? The last lines could apply to any fields. After ten years, will I keep my faith, or should I become another shark in the dirty water? God bless me never turn into those I hate. We'll see......
最后不算完美的结果反倒挺完美,音乐也处在一种俏皮的状态,让整个电影就跟年轻律师一样有活力~~~那个时候小马哥还很瘦啊~
矮胖子才是亮点,小马哥就在庭上和泡妞中穿搜打酱油
matt这次变身成了青年骑士版的永不妥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