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水狗

HD中字

主演:哈威·凯特尔,蒂姆·罗斯,迈克尔·马德森,克里斯·潘,史蒂夫·布西密,昆汀·塔伦蒂诺

类型:电影地区:美国语言:英语年份: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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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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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帮老大乔·卡伯特(劳伦斯·蒂尔尼 饰)和他的儿子“好家伙”艾迪(克里斯·佩恩 饰)召集了六名强盗,准备到珠宝店抢劫一批天然钻石。这六个人彼此各不相识,甚至连对方的姓名都无从得知。乔为了保持机密,以颜色作为代号分别给六人起名为白先生(哈维·凯特尔 饰)、橙先生(蒂姆·罗思 饰)、金先生(迈克尔·马德森 饰)、粉先生(史蒂夫·布斯塞米 饰)、棕先生和蓝先生,并规定他们之间不能透露任何私事。  抢劫时,六人中了警察的埋伏,蓝先生和棕先生当场死亡。白先生带着身受重伤的橙先生回到预定的聚集地——一个仓库。一会儿,粉先生、“好家伙”艾迪和金先生也来到这里,并活捉了一名警察。几人回忆案发时的情景,得出结论,六人中必定有人向警察告密。为了揪出告密者,大家审问拷打那个警察,仍然无法得知事实真相。本就互不了解的几个人,开始互相猜忌,事情的发展完全偏离了预设的轨道。致国王的信红鹰第三季海角危情龙珠Z剧场版6:激突!100亿能量的战士们斐总每天都想父凭子贵我来自北京之扶兄弟一把荒原上的青春收割嘻哈青春HHB音乐课刑讯者的下午恶魔的屁股龙在江湖(国语版)洛奇4国语九五之尊爱到底还有明天灿烂人生韩语伏魔战士2构建《疯狂动物城》神隐2023苏格兰飞人憨八龟的故事分歧人生戈壁剿匪记寒栗被殴打的棒球杂种解救坎达萨米一家:宝宝驾到华丽上班族2015叛逆青春变奏曲默默的小理河大反派克里斯蒂娜·帕茨斯基:妈妈基因简单小生活硬摇老僵特别搜查:死囚来信阴影之线母狮魔鬼之路肮脏的城市都是一家人我和明星的99日

 长篇影评

 1 ) 结构的力量

1992年,昆汀·塔伦蒂诺还是不知名的好莱坞新人,连小咖都算不上,到处为自己的影片筹款而低三下四。最后搞来了几万美元,凭借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忽悠出各种关系,才把自己的处女作《落水狗》送到了圣丹斯电影节。

结果,一战成名,而且一发不可收。在两年之后,他拿出了轰动全球的黑色电影《低俗小说》,由此走上了一代名导之路。在被奥斯卡规训之前,昆汀·塔伦蒂诺的影片带有强烈的个人风格,虚张声势的话唠,用伏笔和反转埋下剧情炸药;人物絮絮叨叨的台词控制着叙事的节奏,同时起到塑造人物,传递出或反讽或欣赏的角色特征。

当然还有他招牌式的,偷师港片的暴力美学。在令人生厌又略显无聊的对白中突然施以夸张的血腥暴力,这种伎俩令其导演的电影《杀死比尔》即使现在看起来依然冷冽,让人不寒而栗,神经疼痛。

他今年又将为影迷奉上大作《好莱坞往事》,且该片已经内地定档,影迷将难得的在大银幕上看到昆汀作品。

虽然在《无耻混蛋》之后,昆汀的个人风格稍微收敛,为商业化做出了更多的妥协,但其个人风格依然穿插于影片的各个角落中,仿佛“病毒”一般感染着古典电影元素的各大“细胞”,让传统的黑帮片,警匪片,动作片,最后都成为了打上强烈风格烙印的“昆汀电影”。

要了解昆汀的电影风格,自然必须从其第一部长片说起,那部看起来粗糙,但实则相当精良的处女作《落水狗》,是后期所有昆汀电影的类型和风格起源。

昆汀的电影特征不在故事,而在叙事,即讲故事的手法。18岁中学毕业后,昆汀在一家录像租赁店打零工混日子,找梦想。作为看片狂人,他依靠模仿和自学,逐渐领会并掌握了众多电影知识和技法。1991年,他出售自己撰写的剧本《致命浪漫》,获得了5万美元收入,决拿到“第一桶金”的他,决定开始拍摄自己的第三个剧本《落水狗》。

《落水狗》几乎可以用30秒就讲完整个故事脉络。黑帮大佬父子找了一群混混去打劫珠宝店,结果混混中有警察卧底,打劫时一群人被警察伏击。死的死,伤的伤,杀回仓库集合的混混又相互猜疑,最后大动肝火,一群看似凶狠的暴徒相继死于傲慢和心软。

这个故事极为俗套,且影片没有大牌明星,没有大场面街头枪战,更没有峰回路转的经典故事。作为新人,昆汀选择了“讨巧”的方式,采用了非线性叙事,把整个抢劫过程的前因后果,来龙去脉打碎后,按照人物的不同视角,重新拼凑,让观众一步步,逐渐了解到这个事件背后的真相,以及导致结局的重要根源。

看昆汀的电影,一定要熟悉“突转与反讽”两个概念。影片第一幕,是看惯了好莱坞“三段叙事”风格电影影迷通常会认为极为无聊的话唠。一群黑帮混混在抢劫之前的早餐里相互“嘴炮”,大放厥词,从麦当娜的歌聊到老掉牙的电影,最后还未不给服务员一美元小费而争执不休。

其实,这段群戏嘴炮极为关键,你能通过人物的台词了解到各个角色的性格,或伪装的,或真实的。比如那位不愿付小费的粉先生,为自己不付钱找了各种原因,最后因为大佬发话又不得不付钱,这一性格特征为他后面在仓库的行为提供了前提和逻辑动机;

而看不惯此行为的白先生,虽为抢劫犯,但内心有一股侠气,正义凛然,讲义气的性格很快显露出来;那个皮笑肉不笑,动不动就要拔枪的金先生其实在众人谈话时就露出了偏执狂的一面;而极少发话,藏有心事的橙先生其实一早就让人猜疑;而一群人火并的导火索,认为必须要付小费的大佬乔的强势,也在这一幕表现的入木三分。一群人的谈话可以看出他们的性格弱点,同时也能判断他们相互性格带来的交流障碍,预示着他们行动的不顺,以及最终可能引发的悲剧。

昆汀的戏极少有废笔,所有的看似平淡都是为突转埋下伏笔,积蓄张力。一群人谈笑风生后,马上就是白先生带着受伤发狂的橙先生逃回仓库,一前一后的戏剧性落差是昆汀惯用的突转手法。

回到仓库后,不愿付小费的粉先生,暴力无端的金先生,以及大佬和儿子相继回到仓库,观众将见识一场原本不会引发的火并经过。而在讲述结果之前,昆汀又通过插叙和倒叙分别讲述了白先生、金先生,以及橙先生加入这场行动的原因。三段插叙的安排,一方面是为继续深挖人物性格,同时还建立了人物之间关系的逻辑。比如为什么大佬儿子会无比信任金先生不是卧底。从两人在办公室如孩童的打闹,以及他本身的暴力倾向就可看出;

为什么白先生会拼命维护橙先生,甚至不惜为此与作为朋友的大佬拔枪相对,首先是白先生内心的正义,以及他和橙先生在抢劫前就建立了“大佬与小弟”的深厚友谊。

那么为什么橙先生能骗过一群“资深又专业”的混混呢。当你看到橙先生为了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不惜大段背台词,以及他行动前“整装待发”的细腻心思时,你就会明白人物内心的缜密以及前期准备的充分。

所有的戏份都是为了证明故事结局的“自恰”,让其因果联系具有更强的说服力。在故事的最后一幕,即通过回忆性叙事抖落橙先生的身份时,反讽的基调又显露出来。如果说一开始,影迷还在烧脑谁是卧底,在故事进展到这一幕时,其实谜底已经揭晓,昆汀直接告诉了观众的伏笔炸弹的位置,然后调皮地开始了倒数计时,让观众亲眼看见一群蒙在谷底的悍匪因为各自性格的缺陷而落入悲剧性的圈套中。

非线性的回忆性叙事场景中展示的细节表现了昆汀对于剧本的极度执着,他势必要把每场戏拍到最好。他在乎电影,且十分耐心,舍得花时间来保证每个镜头角度、每个眼神、每个动作,以及摄影机的每次运动都能满足故事的需要。

相比《低俗小说》的精致,胖哥其实更喜欢《落水狗》的粗中有细。整部电影的场景除了一开场的早餐店,就是后面的厂库,经费的捉襟见肘让影片在极简风格中更加凸显出运镜和表演的重要性。

我们总是电影的灵魂是故事,但我们常常忘记,说好一个故事有时比故事本身更加重要。电影是一个有多种元素组成的有机体,就像大众对于美的定义一样,虽然有传统意义的美人表征,但因为某一方面的突出,我们同样可以把其看作美的代表。

所以,经典的电影论述的是永恒的、普遍的形式,而是公式;论述的是一丝不苟,不是旁门捷径;论述的是独创,而不是机械的复制。在这一点的实践上,昆汀通过《落水狗》做到了,并且一直践行,终让他成为一代大师。

 2 ) 定位——《落水狗》

《落水狗》昆汀.塔伦蒂诺早早期作品。虽然不能跟达芬奇的第一个鸡蛋,爱因斯坦的第一个板凳做类比,但抛去伟大不伟大的后世之名,就昆汀的从影生涯,这部影片有相当大的存在价值。 勇敢地说,昆汀导演,那张貌似鲶鱼的脸跟他的电影一样“暴力”,直击观者的内心,越看越邪乎。抱歉,我这话显出不敬,其实不然,容我肤浅地表达出我对昆汀电影风格的喜爱。 落水狗开场前,有一堆需要屏蔽掉的不良ABC,绝大部分出自昆少爷之口。一桌子“党代表”围坐在一起,从麦姐的“宛若处女”扯到靠小费糊口的女服务员,不管那是Toby Cheung 还是Toby Wong。这就是浮躁、兴奋、迷茫的八十年代。从那,就有了苗头,暴力语言只够意淫暖场用,真刀真枪干一票那才带劲儿。还要注意,这不是星期六电影,把小孩儿看好,遥控器也要放好。别说昆汀不厚道,没警告你。 接下来进入影片,观众可以了解到,有一个人是一群混蛋的总调度,死得轻而易举,但死得很重要,他自然是昆汀。他有意给这群混蛋刷上彩漆,金橙桔、蓝白粉,随意把玩这些彩蛋,像玩复活节游戏,藏起来,然后找出来,间歇还冲你眨一下眼睛。 想看流血,那就让血从影片开头流到结尾,痛快淋漓地流。你就是坐在副驾座上,扭头看人流血,却又无能为力的影子。作为良民,你可能出于道义,只施舍一分同情,但心底里还存有对血的恐惧与敬仰。后来,影片结束。作为良民,你依然坚守道义,但施舍的不仅是同情了,可能还有你假设出的“如果”。我就假设过,如果卧底的警察是Brown(昆汀饰),他只是诈死在汽车里,哪岂不是死不了,让我欢喜了?不过那样,捉内鬼的故事就面目全非了。 钢筋水泥够冷吧。偏要一点一点地刺激你的感官承受力。一大片阴冷的水泥地面,一个只有巴掌那么大,正被热气腾腾的鲜血洗染的生命。告诉你,这是对比句。视觉上可能感受不到那么变态的冲击力,但有种恐惧,它慑人的威力总能在事后潜入记忆,二次轰炸。作为昆汀暴力美学处女秀,他领悟出的绝望经此番诠释,也就不难看出渴望成功的背后,他所做的功课了。 抓贼是落水狗的主题,像爱情三角恋,甚至结果都相似。警察抓贼,贼找卧底的警察,卧底的警察物色最值得信任的贼做掩护,最后决一死战。 有意思的是,昆汀还嫌故事不够精彩,又玩了很多花枪。他从叙事结构上彰显个性,超人就是把内裤穿到外面,打造个人品牌的。他还通过机智幽默的台词设计,给了观众另一个身份,才华横溢的编剧。 可贵的是,昆汀也有柔情,而且很会用气氛营造出来。出发前,Mr. Orange 一个人在房间里的表演,那种冥冥中预感到的,却又不得不与命运对抗的心境,表现得特别自然。蒂姆.罗斯(《海上钢琴师》里1900)的演技毋庸置疑,但昆汀设置此桥段也有功可赞。山泉细流过后,“情”又在暴风雨中挥洒。那个倒霉的警察马文,被割了耳朵,划花了脸蛋,泼了汽油,还能坚持革命者的“打死我也不说”。说实话,在此片的场景中我被严重感动了。只是过后回味,昆汀除了是个艺术工作者,他也是成功的商人。讨主流欢心,只要处理的好,没人在乎这是恭维还是出自肺腑。 而演员阵容,现在看来,是一亮点。片老也不见得质量会缩水,很多银幕中的混蛋曾经在此聚首。最欣赏的还是一大串、一大串的对白,调侃,争执,推理,辩证,对峙,这群亡命之徒一直有个最高的理想——做到“专业”。 至于昆汀一路玩商业元素,文艺并赚钱着,投观众所好,制作昆汀式电影,致力于他的暴力美学,并坚持自我,而获一席之地。有仰望,有唏嘘,也有不屑,都属正常。春兰秋菊,各一时之秀也!

 3 ) 答、答、答

《落水狗》是昆汀-塔伦提诺的处女作,于1992年上映。一如昆汀大部分的作品,《落水狗》在美国上映的反应平平,但在欧洲却受到广大的欢迎。尽管是处女作,但昆汀在《落水狗》所展现的个人风格非常鲜明,超现实般的剪辑手法、黑色喜剧式的幽默、直接冷血的暴力,以及看似无厘头却趣味横生的连续对话。

 

《落水狗》由昆汀-塔伦提诺自编自导,剧情非常简单,一对黑社会父子策划了一场钻石抢劫案,找了6个有案底的人来具体执行,然而在六个人当中有一个是卧底警察,因此在犯案时遭到警方的伏击、发生激烈的枪战,抢匪中的2人当场死亡,其余的人各自逃脱后,先后来到一个事先约定的碰头地点。其中一个人在逃跑过程中挟持了一位警察,几个人试图从这个警察口中逼问出内奸的身份,却在拷问过程中引发内讧,最后互相开枪射击,幸存的1、2人则被冲进来攻坚的警察给开枪打死。

 

这样的故事剧情,如果是由《11罗汉》的导演史蒂文 索达伯格来执导,影片的重点应该会放在抢案的策划与执行过程上,以智力机巧为影片的重点。如果是由《纽约黑帮》的导演马丁-斯科西斯来执导,影片的重点应该会放在几个人物的舔血生涯上,并以杀手挽歌式的悲壮阴冷来描绘黑社会终局。如果是由《英雄本色》的导演吴宇森来执导,影片的重点应该会放在几个抢匪之间的兄弟情谊、以及枪战过程的暴力美上头。如果是由《教父》的导演佛朗西斯-科波拉来执导,影片的重点应该会放在黑社会老大的深刻心境上,并浓墨重彩地刻画一个黑社会帝国的兴衰。如果是由《穆赫兰大道》的导演大卫-林奇来执导,影片的重点估计会被放在人物扭曲狂躁的内心情感上,影片中的钻石、枪战都会散发阴郁的冷色光,用来作为这种情感的种种象征。

 

不过昆汀-塔伦提诺不是那些导演,他把那些导演的重点都扔到一边去,讲述一个只属于昆汀的故事。首先,在故事一开头时,所有人就都出现,一同坐在餐厅里吃早餐。这些人讲了一大段扯淡式的对话,重点其实只是要带出这几个人的名字,除了黑社会父子外,其他六个人的名字正好是六种颜色。所有人用完餐、浩浩荡荡地从餐厅出发,之后就接到第二幕--行动失败,成员依次逃到事先约定的仓库。抢劫事件的开头和结尾被放在了影片的前头,之后就看要如何带出事件策划的过程、抢劫实施的过程、以及抢劫事件失败的后续行动。昆汀在这部分用了两种手法来说故事,一种是人物之间的对话,一种是独立片段的插播。有别于一开头所有成员齐聚一堂,在后续的剧情中,人物是一个一个地来到碰头地点,而相关的事实则是被一个一个人物增添进来。

 

首先抵达仓库的两个人开始扯淡,带出了几个人去抢劫、过程中发生枪战、一名成员被杀死的事实,并插播了一段关于两人之一的过往片段,里面解释了黑社会召集这次行动、要在大白天里的几分钟内抢劫一批钻石。第三个成员抵达时,带出了黑社会父子要求大家以颜色代号相称此一安排,并带出了有内奸的事实,此间插播了第三人如何与警方发生枪战、如何顺利逃出来,算是对此次抢劫行动的一个交代。第四个成员抵达时,带来了成员之间的嫌隙,并带来一名警察,为找出内奸开出道路。此间插播了第四个成员的回顾,显示此人与黑社会父子有深厚的情谊,还是个喜欢用剃刀伤人的人。紧接着黑社会父子中的儿子抵达了,带走其中两个成员去将外头的汽车处理掉,目的是为昆汀腾出暴力美学的展示空间,并带出内奸的真实身份。此间插播了内奸加入行动的缘由和过程。黑社会儿子和两名成员回来,发现第四名成员被另一名成员给打死,黑社会儿子将警察打死,并怀疑另一名成员就是内奸。在这两段中,昆汀特有的连续射击上演,人物每次开枪必然是打个一梭子弹才罢手。终于,黑社会父亲来了,带来最终一名成员已经死亡的消息,并指出杀死第四名成员的就是内奸,结果另一名成员不同意,与两父子互相对射,父子双亡,该成员重伤。最后,内奸承认自己是内奸,重伤成员准备对他开枪时,警察攻入、一声喝令、以及一梭子弹。

 

影片没有对行动的事前规划做描述、也没演出抢案的实施过程、黑社会老大是什么背景没提到、几个成员的背景历程也没提到,别说兄弟情谊,这几个人根本都不怎么认识彼此。看似空洞的剧情,却能被昆汀-塔伦提诺制作成一部趣味的电影。打乱顺序的剪辑方式、无厘头的对话、以及暴力是昆汀-塔伦提诺的主要特色,在昆汀的作品中很容易发现幽默、解气的趣味,但却绝难找到纠葛的情感、内心的挣扎、人世的悲凉、家族的兴衰。而昆汀作品中的人物,一般的表现方式就是骂骂咧咧地怒斥、絮絮叨叨地说事、或是兴高采烈地讲笑话,很少有人物会沉思,一切都在面上,没有内心戏的演绎。原本,直接且浮面的剧情、对话,会让作品显得低级没水平,但昆汀却透过带有创意的剪辑方式,让影片呈现另类且鬼才般的效果。原本,散乱的剪辑方式很容易让观众迷失掉,但昆汀却能用大量无厘头却逗趣的对话,来衔接片段中的内容,并让整部影片保持一种相同的氛围与行进节奏。因此,尽管昆汀-塔伦提诺的作品在美国常是毁誉参半,但在注重表现手法、感觉意念的欧洲,始终有大批忠实的拥护者。

 4 ) 从【落水狗】到【龙虎风云】再回到【落水狗】的遐想

从【落水狗】到【龙虎风云】再回到【落水狗】的遐想

文:十一月的雨

高中的一个下午,百无聊赖的我在碟行充满灰尘的角落里淘碟,烦透了这个小镇的碟行,进去后琳琅满目的全是精装的垃圾。自以为是的老板还带着自以为是的表情一个劲的向你推荐最新的大片,我只好半敷衍半推半就的来到那个被一般人忽略的角落,因为很多时候,翻以前的那些盗版旧片,也能发现不少精品呢!

以每秒三张的速度扫视着片名,眼光突然定格在一个看似熟悉的字体上--《落水狗》,搜寻了下记忆,对了,好像在《看电影》上看过介绍。拿出来仔细看了看封皮,显然是盗版。破烂且牛头不对马嘴的画面。犹豫了一下,还是租下来了,资源有限,没有选择的余地。给老板的时候他用略带诧异的眼光看了我一眼,然后嘟囔了一句,不知道还在不在啊,这种片......

还好,在。

这是我第一次与《落水狗》邂逅的经历,偶然中带着辨证主义的必然。之前通过各种媒介不知道多少次看到过昆汀·塔伦蒂诺这个有点拗口有点奇怪的名字,出现的频率已经到了让我无法再忽视的地步,那时候我想,也许好像似乎可能这应该是个牛人。于是,我有意的记下了这个名字和据说是他最出名的两部作品:《落水狗》和《低俗小说》。之后的很长时间我都相信,如果你真的喜欢一样东西,你总会在某个时刻碰到它,不会错过的。

第一次看《落水狗》的感受是奇妙胸闷而且前所未有的,我之前从来没有有过这样的感受。死亡的呻吟似乎是我在喘息一样。十分简单的故事,却让我在最初的几十分钟昏昏沉沉不知所云摸不着头脑。慢慢的,随着影片特有的魅力,我自然的被吸引住然后融入其中了。一群盗贼,计划打劫珠宝店,但由于一系列计划之外的失误及其连锁效应,他们像落水的狗一样惊慌失措,失去理智,最后自相残杀。这中间穿插着一个重要的线索就是他们之中有一个警察的卧底,但他们全不知情,而且还有一个盗贼对他感情特别深厚,这也是导致他们最后全部死亡的直接原因。

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故事,在昆汀的手下变的异常有趣和耐看。他是那种能把戏噱和暴力完美结合的人,这里的“戏噱”,我在之后找到了一个更加专业也更加能凸显他风格的词---黑色幽默。《落水狗》里几乎到处都流露着这种气氛,不是刻意而为之,而是骨子里就包涵的那种感觉。他把打劫的六个人分别以颜色命名,白,橙,金,棕,粉红先生听起来就像芭比娃娃的真人版。还有影片最出名的开头,从一群人在饭店里乱侃到全部人物分别立即亮相,从麦当娜的那首歌《宛若处女》到谁来付小费,从一袭黑衣的九个人走出餐馆到摇滚乐响起后的慢镜头拉风表演。电影场景的本来或多或少的都为了剧情设置,但昆汀却用一个看来完全多余的开头把这个规则推翻,这些场景并非无用,他用这些镜头来奠定一种基调,一个风格。我想他要说的是:要的就是这个效果,这样看起来很酷,很不可思议,很让人觉得新鲜,很无厘头很昆汀。这些还不够吗?

事实证明,确实很酷,至少我看了3,4遍后,仍然这么认为。

如果仅仅有这一点,他绝对不会取得今天的成就。昆汀最大的特色是他非常规的叙事结构和他的暴力标签。他分段式的结构和打乱时间顺序的习惯让整个故事变的扑朔迷离,然后他一节节的透漏给你,一点点的回到最初,等你明白了事情发生的起因时,那个震撼的戛然而止的结尾又在你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发生了。这种强烈的骤变的体验在其他的电影中是前所未有的,也是空前的,甚至昆汀在《落水狗》里的有些灵光一闪的东西是精心打磨的《低俗小说》都无法比拟的。通常来说,对峙场面最能在有限的空间里凸显张力,《落水狗》结局这段戏把它发挥到了极致。六个人互相拿枪指着对方,这里面有兄弟的情谊,有父子的袒护,也有利益的驱使,但随着一声枪响的导火索,引爆了一触即发的僵持的凝重,然后所有这一切都随着死亡幻灭。到最后昆汀也不忘了再戏噱一把,垂死的卧底橙先生告诉身边一直袒护自己不惜因此和兄弟反目的白先生,其实自己是警察。然后警铃响起,影片结束,戛然而止,内心却未演完,还在激烈的跳动。这就是结局?好似戏剧性的全部死完,不正不邪不英雄主义不高唱主旋律,什么都不是,但却让我兴奋的发狂,这就是昆汀。

其实看这部电影最深的感受来源于他真实的暴力,那不是赤裸裸的呈现,影片没有几个直接的暴力镜头,每次都是在开始时候镜头一闪,却真实的让人心惊。用鲁迅的话来说,就是目不忍视。里面橙先生从一开始就腹部中枪,然后血开始在他白色的衬衣上蔓延,他的痛苦的呻吟也开始在我的脑海蔓延。那绝对是让人无法承受的呻吟,要不是拍电影我真怀疑他真是中枪快死了。tim roth在这部影片中惨白的面庞和一脸痞子相给我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以致于当《海上钢琴师》里他深情款款的出现时我简直无法联系起来,好演员都是张力无穷的。再就是那个看起来有点神经而且让人感到恐怖的金先生。在音乐中,迈着节奏的舞步,一步步逼近那个被困的警察,不管无辜的他眼神里流露多少惊恐多少乞求,但金先生还是---割掉了他的耳朵。这一段是我最无法忘记的,让人心寒的气氛酝酿到他下手的那一刻爆发,虽然镜头并没有正面演示,但我第一次有强烈的冲动让画面上的事不要发生,因为我不自觉的已经把自己置身其中了,我感受着那个警察的痛苦,我感到无法承担!

也许仅仅就因为那一刻,我也注定忘不了这个人和这部电影了。

后来听说昆汀这部片在圣丹斯电影节上让他备受关注,三年以后,《低俗小说》让他一举成名。这我一点都不奇怪。再后来,听说昆汀的《落水狗》的情节是模仿了林岭东导演周润发主演的《龙虎风云》,而且昆汀自己也承认了。这激起了我很大的兴趣,早就听说昆汀受香港电影影响极深,却没正本宗源的真正分析过,于是一直在留意这部电影。

昨天终于看完了期待中的原作,有点失望,可能是我期望太高。毕竟这是部出色的作品,但他更多的属于那个激情的年代,更多的属于录象带时期,更多的属于人们美好的记忆。发哥是卧底,李修贤是贼,他们是同一类型的兄弟,却是不同道上的敌人。即使他们再投契,正邪不同的身份也终究导致悲剧的结局。其实,昆汀仅仅是借了它的一个故事的框架,里面的悲壮的兄弟情节早已经被他自己的风格稀释的只剩下些许的影子。东西方文化的差异在此也可以看出一二。

〈龙虎风云〉又让我想起了之前的种种,可以说〈落水狗〉是让我喜欢上同类影片的启蒙老师,专业一点叫CULT片。我忘了它具体烦琐的解释,我个人的理解就是不同风格的叙事结构,强烈的个人色彩,带着浓重的黑色幽默,一般以黑帮混混题材为主。在英国有个导演叫盖·里奇,他是同类影片的又一出色代表,看的出他的电影深受昆汀的影响,《两杆大烟枪》和〈掠夺〉都是影迷追捧的精品。柯恩兄弟的所有作品都我认为最出色的CULT片,虽然不一定它们属于这一类,但他们在艺术和商业之间完美的游走和权衡让我实在叹服。其他的,像〈罗拉快跑〉中的三种结局,像〈十二只猴子〉中的末世气息,像〈天生杀人狂〉中的挑战道德底线的结局。都在我追寻的过程中给我带来了极大的乐趣。

放假后一直沉浸在一种小资的忧郁之中,那天看了昆汀监制的〈真实的罗曼史〉,里面充满了熟悉的CULT片的气息,最后那个多人对峙的结尾更是让我备感亲切。看完后我突然觉得前所未有的畅快。

突然想起了伯格曼,我一直是仰着头看他老人家的,有人说他一辈子都在探索, 像〈第七封印〉里对生与死的置疑,对上帝的怀疑,对生命存在的怀疑。比起来这位天才的厚重,昆汀他们,与其说是鬼才,不如说更像个孩子,他们想打翻规则,他们追求一种刺激,一种看完之后觉得奇妙,觉得兴奋的畅快。

世界需要伯格曼这样的大师,他们痛苦自己的一生来探索。

但是,不时的颠覆一下规则,间或的信仰一下昆汀,何其畅快!何乐而不为呢?

---2005.8.5

我的博客:http://www.mtime.com/blog/mxl117

 5 ) 解读昆汀

当我尽量地平静敲下“解读昆汀”这四个字的时候,我心底深处还是忍不住笑了一下,因为我知道,接下来的这一篇文字,必将成为无数平庸滥俗的关于昆汀的评论中的一篇。有了这样的自知之明,我也就有了写下去的勇气,如果有谁骂我胡说八道,我也可以大言不惭地回答说“我是站在俗人的肩膀上”。
  昆汀塔伦提诺,这个在无数影迷心中无法替代的名字,这个29岁就响誉全世界的重量导演,感觉所有对他的评论都是苍白的,不管是热情扬溢的倾慕,还是毫不留情的抨击。而他,永远都是那一脸坏笑,或目空一切,要走进他,该是多么困难。想用文字对他说点什么,是多么愚蠢。
  1992年,只有29岁的昆汀,拿着他的处女作《落水狗》在美国圣丹斯电影节上引起了世界性的反响。有人评论说,他以他独特的黑色幽默与暴力美学确定了他在电影界无法动摇的地位。我当然一样,为他的黑色幽默与暴力美学而倾倒,但是,我自认为我并没有专业底蕴来评论昆汀的这两项。我看完《落水狗》,头脑中马上反映出来的竟是杜琪峰的老电影《枪火》。我因此而陷入了困境,《枪火》是我看过的最干净的电影,没有一点点的拖泥带水,对白中连多余的一个字都找不出,《枪火》给我的震撼是难以名状的。然而,这一次《落水狗》又一次给了我这样的感受,我不明白为什么?两种如此不同的风格,为什么会历史性地走向吻合?《枪火》如此干净,《落水狗》如此冗长,《枪火》如此寡言沉默,而《落水狗》如此喋喋不休。我在万思不得其解的时候,突然灵光闪出一个词——纯粹。也许我找对了,也许《枪火》与《落水狗》给我的震憾都是都是来自于它们的纯粹。《落水狗》中那一票抢劫珠宝行的劫匪,他们给我的纯粹感就像是他们就在我们生活的周围,在我们的咖啡馆讨论着《感觉像处女》这首歌,在我们旁边为了一块钱小费而争论不休,如此真切。他们的生活像白开水,就是那一次抢劫,如果没有意外,我想他们第二天还会出现在那个咖啡馆,喋喋不休,说着《感觉像处女》和小费,或者类似的别的。我在开篇就急于特意说《落水狗》,我也不明白这是为什么,好像震憾真的是一件难以名状的自我痴狂、傻冒、歇斯底里。
  说昆汀,如果不说他的叙事手法,那跟没说差不多了多少。我在思索,怎样来形容昆汀的叙事。非线性?倒插混乱?无故跳跃?算了,都不合适,直接叫“诡异”吧,感觉自己从来没有这样词穷过。昆汀诡异的叙事,在《低俗小说》中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1994年,注定要成为昆汀匪夷所思的一年,这个才三十出头的青轻人,怎么就在戛纳击败了波兰导演基斯洛夫斯基?我在很多年后,再去看基斯洛夫斯基的《红》,都难以置信,偏爱文艺的法国人怎么会在那一年看上了昆汀的《低俗小说》。《低俗小说》诡异的叙事手法我相信让很多影迷坚定了他们对昆汀的如痴如狂,当然,也让很多人看了半小时直接放弃或者睡着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有个评论人说《低俗小说》甚比昆德拉的《生命不可承受之轻》,笔者浅薄,这两件我都深爱的作品,实在是没有找出它们之间到底有什么关联。如果硬要这样比较,我更愿意将《低俗小说》比作杜拉斯的《情人》。它们都像“墙上的斑点”那样让人灵魂出窍,却总是在叙事的过程中达到命运的偶遇,所以,整个电影就是一些点,一些命运偶遇的点,而没有命运延绵的线条,把点连成线,昆汀将这项工作直接抛给了观众。在观看的过看中,我总是为这些点的出现而感动,而去回到当初昆汀出发的地方,所以,不得不承认看完给人是一塌糊涂的感觉。我要插一句的是《低俗小说》中几个让我莫名感动的片段,约翰跳舞那一段有让人窒息的美,还有塞缪尔领悟到神旨决定浪子回头那一段让人产生强烈愿望,有一股一同与他回到明净的世界的冲动,还有威斯利目睹了对手被SM后眼神里流露出的那种惺惺相惜,两个硬汉的握手言和也给了我们一种另类的美感。再回到叙事,非线性的风格在很多电影人那里都有过,像冈萨雷斯的《巴别塔》和保罗哈吉斯的《撞车》也是这种叙事的典型代表,无疑这两部也是在世界电影史册里将会留名的经典之作,但从叙事的角度讲,不得不说他们离昆汀差得太远了,甚至可以说,没有人能做到昆汀那样出色。
  有很多评论人都企图从昆汀的电影里找一些高深莫测、严肃高尚的主题,这必将是要失望的。大多数电影都在跟我们讲故事,而有少数电影是在告诉你怎么讲故事,昆汀的电影就属于后者,如果你执意要去理清梗概、升华主题,都将成为可笑的无聊。像《死亡证据》这样的电影,你说主题是什么,性心理变态?女权主义?随便了,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如果将这些主题扣在昆汀的头上,那他的电影连三流都排不上,就是看起来关于二战的严肃的《无耻混蛋》也不要企图去作这种价值追求,这与战争无关,与历史无关,这只是昆汀想塑造的人物形象在那个时代的荒缪表演。所以不要说他不尊重历史,因为他根本就没有在说历史,也不要说他的电影结尾收不住,没有呼应,因为昆汀,他自己也不知道会在哪里要停下来。就像《杀出个黎明》(昆汀是编剧,主演,副导),电影前后两部分的跳跃,你又要定义它是警匪片还是鬼片?我觉得电影是昆汀在追求的一种感觉,只是在表达一种荒缪的生命观念。就像在《杀出个黎明》中昆汀在穿越边境时面临着被警察抓捕的危险也要大声强调“我没疯”。生命实在是很荒缪,最相信的人偏偏是警察的卧底(《落水狗》),不断背着《圣经》的人偏偏是个残酷的杀手(《底俗小说》),最强悍的杀手偏偏死于几个弱女子的乱棒之下(《死亡证据》)……还有什么比生命更荒缪的吗?人们说这是黑色幽默,应该算得上恰如其分,生命的底色不就是黑色吗?笑过之后,剩下一腔苍凉。不过那些以“昆汀塔伦提诺,这位优秀的喜剧导演”开头的文章,在此作严重鄙视。
  我和你,以及他们,唯一的共性就是我们在一同演绎荒缪。昆汀塔伦提诺如是说。

 6 ) 后现代英雄

以下内容参考了很多,就不一一列举了,这篇影评最后发表在了公司内刊,所以想自己留个纪念而已。

《落水狗》是导演昆汀卡伦蒂诺的处女作,1992年在圣丹斯电影节上首映,虽然不及《低俗小说》、《杀死比尔》那么有名,但在这部片子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到典型的昆汀风格——片头看似无关的碎碎念,非线性的叙事结构,把戏谑和暴力美学完美结合的黑色幽默,对七十年代爵士乐及漫画的深刻喜爱等。
作为一部低成本的独立影片,《落水狗》的故事情节很简单:黑帮老大乔和他的儿子,策划了一起珠宝抢劫案,组织了六个互不相识的人去实施,结果遭到了警察的埋伏,死伤惨重,剩下的人又因为相互猜忌而自相残杀。整部影片自始至终没有出现一个珠宝店内抢劫的镜头,只是通过事后劫匪之间喋喋不休的对话,一幕幕生动的画面已然栩栩如生地呈现在我们眼前。
《落水狗》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影片关于人物的设置及细节的刻画。六个劫匪分别用了不同的颜色来命名:Mr White,白先生——义气,Mr Blonde,金先生——忠诚,Mr Orange,橙先生——正义,Mr Pink,粉先生——利己主义,而Mr Brown 棕先生只是在序幕中唠唠叨叨了一阵子,Mr Blue蓝先生完全是一个打酱油的角色。用颜色给人物命名已经是很明显的暗示——每个人代表着一种立场,昆汀尤其注重细节的描述,使得每个人的性格、立场都极为鲜明。
白先生是个典型的黑帮铁汉柔情。用打火机的手法独特,用墨镜凑在鼻子下面试探橙先生是不是已经断气,遇到警察酷劲十足的激战都可以看出,他是个老江湖,但是他也有柔情的一面。橙先生是他的拍档,意外中枪,他认为是自己的错,自责和怜悯使得他不仅告诉了橙先生自己的姓名和真实身份,还坚持要送橙先生去医院。在大家相互猜忌的时候,他一直袒护着橙先生,用kid(孩子)来称呼橙先生,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直到橙先生倒在他的怀里,告诉他:“对不起,我是警察。”
金先生是个变态但非常忠诚的家伙。在遭到警察伏击后,他没有惊慌失措,而是神态自若的戴着墨镜,吸着可乐回到了货仓。珠宝店里警铃一响他就开始疯狂扫射,在货仓里享受警察在自己举起的枪管下绝望挣扎躲避的样子,随着音乐,踏着舞步,他优雅而又残忍的割下了警察的耳朵。但他对乔却极为忠心,心甘情愿地替乔坐了4年牢,半个字都没透露。
橙先生是典型的卧底,这个角色的设计多少模仿了林岭东导演的《龙虎风云》中周润发所饰演的高秋。他从公寓出来之前的那部分描写,同样是个细节丰富的段落,挂电话、穿外套、藏小手枪、拿左轮枪、拿香烟、关音乐、拿钥匙、找戒指、对着镜子给自己打气,足见他的紧张。在仓库里,看着金先生要烧死那个警察的时候,他终于开了枪。
粉先生说的最多的除了f**k就是professional(专业),因为作为贼,他真的很专业。在抢劫失败后,他第一个说有卧底,他不愿知道白先生的名字,他不愿意杀人,他得到钻石后没有随时携带而是找了个安全的地方先藏起来。他是个将自身利益放在第一位的人,他不愿送橙先生去医院、不愿知道白先生的真名其实都是怕惹麻烦,他在金先生出现之前大骂其变态,金先生出现之后又转而讨好他,他不愿给小费,不愿接受“粉先生”的外号,但乔一发话他便老老实实的接受了。
那么谁才是《落水狗》的真正主角?是侠骨柔情的白先生,变态但忠诚的金先生还是警察卧底橙先生?不,其实真正的主角是那个容易让大家忽略和鄙视的粉先生。
粉先生的后现代的策略。因为个体无法与集体时刻保持一致,缺乏权威性的真实,大家卷入了一场由于信念无法相互调和而形成的错综复杂的矛盾之中,故事以死亡告终。粉先生成为唯一活下来的人并拿走了钻石,他成了最后的赢家。他显然是影片中最猥琐的人物,他胆小怕事,当其他人坚持自己的立场时,他开始也许会争辩一下,但最后他一定会妥协。仔细分析一下就可以发现他是个典型的后现代人物,根据后现代的理论,真实淹没在错综复杂的话语之下是不可解的。他不了解真实,所以他采取的策略是“时刻做对自己最有利的事情”,不持任何立场,倘若进入矛盾之中,就做“对自己和集体最有利的决定”。于是他成了唯一的既得利益者。
没有既定的立场,没有权威的话语,没有固定的信念,没有做事的原则,只做对自己有利的决定。从这个角度来看,粉先生是唯一拥有自我的人,其他人都是某种权威信念的奴隶。他也是唯一大家不知道名字的人,只有他属于自己,他掌握自己的命运。粉先生是一个后现代的英雄,在无数传统英雄的影子下塑造出的一个仓惶而逃的后现代英雄,这就是《落水狗》的目的。

 短评

1992,导演:昆汀·塔伦蒂诺,29岁。1992年,昆汀·塔伦蒂诺的处女作《落水狗》在圣丹斯电影节首映后,立刻引起巨大反响。昆汀的编导才能得到评委一致青睐,影片的暴力问题也成为了人们议论的焦点。从这部最早的作品中,我们已经不难看出昆汀独特的电影风格,影片中的暴力事件、黑帮人物、

9分钟前
  • 易老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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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来便是经典之作~个人觉得比低俗小说还要更精彩~只是不明白,怎么这小子一出道就能网罗这么多出色的演员呢?

10分钟前
  • mumac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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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是太喜欢Steve Buscemi(本片讲述了白先生和橙先生感天动地都爱情故事……以及论一名黑涩会(粉先生)的职业修养……)

14分钟前
  • 可怜的病痛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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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我是警察。”昆汀的低成本处女作,他的作品或许不能称之为经典,但总透着一股另类,但凡看过的人绝对很难忘记他独特的黑色动作喜剧电影风格和那fuck满天飞的片段。而且你很难想象,这么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子为什么能找来这么多好手陪他,史蒂夫·布西密更是让我喜欢的不得了。★★★★

18分钟前
  •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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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丁的处女作拿到现在来看也是很不错的,只不过据说他“摘抄”太多。其实我最欣赏的一直是他叙事的方式,个人对暴力美学是没有多大共鸣的,可能因为我太麻木了,对非极致的暴力血腥画面都感觉像白开水一样的无味正常。想想看我到现在真的觉得有点“暴力”的只有三池崇史《切肤之爱》的锯脚,三池崇史《杀手阿一》的割舌头,Darren Aronofsky《pi》的戳大脑,伯格曼《假面》的按鹿眼睛,陈子谦《十五》的吞药。全部都只是一瞬间的事。

23分钟前
  • 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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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才叫摇滚的节奏啊 操

26分钟前
  • 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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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片Fucking声中,我想补上一句:This is a fucking good movie! —— 昆汀的唠叨还真是没完没了,除了几处配乐主导,全片几乎没留10秒左右的时间让人物不说不骂不叫地安静一会儿,而繁杂的对白中真正把我逗到不行的谈话就只有粉先生一直强调自己是专业犯罪者、还有他对于粉先生这个代号的质疑。-2014.04.25 @资料馆 重温

31分钟前
  • Panda的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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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这就是“其实,我是个警察”的出处……Tim Roth同学无论满身是血也好,小南瓜状也好,都是我的type……另,Mr.White对Mr.Orange的感情真是让人很沸腾啊很沸腾……

34分钟前
  • 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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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终于找到真正出处了,“对不起,我是警察”

35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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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才处女作,几分钟就能讲完的故事真是太会玩障眼法了。血浆泼得我想狂喊救命!!!

38分钟前
  • 同志亦凡人中文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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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ck you !fuck you ! im fucking dying man.

39分钟前
  • Little Punk
  • 还行

被绑警察和橙先生讲话时,有一半是模糊镜头,可以讨论下。昆汀演棕先生,提姆罗斯演橙先生。橙先生是卧底警察。棕先生和蓝先生在抢劫时死掉。最后,橙先生被个过路的女人误打伤,他打死了金先生,白先生打死黑帮老大,黑帮老大的儿子艾迪打死白先生,艾迪又被橙先生打死。最后似乎剩了个粉先生。

40分钟前
  • 林||我们谈什么都像谈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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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 White真他妈太仗义了

41分钟前
  •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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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着都可以成为经典的Tim Roth。。。

44分钟前
  • 鸭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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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不错,比PULP FICTIONG还纯粹锋利,可能我英语不好,习惯了看情节,不喜欢冗长的脱口秀

47分钟前
  • forever young
  • 还行

当时我就在纳闷初出茅庐的昆丁怎么会有办法弄到这么多老手来陪他玩这场血腥游戏.这个路人甲级的褐色先生自始至终都是那个倒霉的脑袋被射穿的家伙,头脑简单的白.凶残暴虐的金.临死得意忘形最终丢掉性命的橙.蓝色更是超级路人.最后拿到钻石的还是我们心爱的疯子史蒂夫.虽然不在一线上,却抢眼依旧

52分钟前
  • 文泽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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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先生为什么成为最后的赢家?因为他从一开头就是行动团队中的“异类”。餐馆付账,其他人都掏了一美元小费,唯独他不给。并且巧舌如簧,理据滔滔,说的最后连橙先生都动了心,也试图收回小费。再看冠名一场戏。对于自己分到的颜色,现场无人提出异议,除了……“为什么我是粉色?”但据理力争之后,一旦发现无人相挺,老大动气,便不再矫情,马上接受。就像之前在餐馆,老大拉下脸发话后还是付了小费。虽然嘴上仍在叨咕是看在老大请吃早餐的份上,平时绝不如此。粉先生是犹太人,吝啬乃其特征之一。但犹太人还有个特征:在展示自身缺陷的同时,思维意识当中却散发着独立、理性的光辉。后者正是粉能在这场乱战血拼中全身而退的首要原因:不愿盲从,但要懂得妥协。……https://www.douban.com/note/538637819/

57分钟前
  • 赱馬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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脏话连篇、血浆四溢、低俗趣味、时空交错、黑色幽默、客串抢镜,初入影坛就能拍得如此面面俱到老辣成熟,不得不叹服,配乐带劲勾魂,挑逗着兴奋的神经,帅惨的蒂姆·罗斯极富喜感 ,白橙暧昧混合挺有料,这部处处闪光的处女作无疑成了昆汀将是超过瘾嗨片重要标签的最佳佐证。

60分钟前
  • 尉迟上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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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现。橙先生做卧底,编造了一个假故事,在酒吧他特地跟同伙讲了一个细节,在厕所里遇到四个警察和一只狗。明明未曾发生过,但橙先生专挑出来细讲。昆汀特地用了不少笔墨去描述那个“虚构”场景。一个故事的生机就是细节,昆汀在拍第一部电影的时候,就已经对这条法则了如于心,技法也已经出神入化。2020.7.5第三看,成色像钻石般璀璨。取色名的对话戳中笑点。

1小时前
  • 泽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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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是一个警察。”噗~你会在得救时告诉对方卧底的真相吗?这显然违背常理。Mr.White对Mr.Orange说,与其半死不活的被警察抓住,还不如我替你解决吧。砰~(枪声响起)这样的结局是不是更有意思?因为最后谁也不是赢家。

1小时前
  • 荒也
  • 还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