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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仔细去感受的话,《芳华》是一个非常奇特而分裂的文本:它的前半程充满痛感地讲述了情与性的压抑、讲述了集体对个体的禁锢和遮蔽、讲述了青春无处安放的火焰如何被燃尽在那些虚妄的信仰和荣誉里,这种痛感来自于某种跨时空的对映前提——与过去相比,我们正在生活的当下,是自由、开放、个性张扬的,当下有多少正常,回看过去,就能看出多少异常;它的后半程充满哀感地讲述了英雄主义的死亡、拜金的横行、欲望的脱缰以及那些最美好的祈愿是如何被封存与埋葬,这种哀感同样来自于某种跨时空的对映前提——与当下相比,他们曾经生活的过去,是单纯、洁净、赤子之心的,过去有多少希望,检视当下,就能看出多少失望。
也就是说,《芳华》先用一个今天的立场去嘲弄了昨天的荒诞,又用一个昨天的怀想去鄙夷了今天的市侩。
好像只有那个时代才会塑造出刘峰的光环,可是你必须承认,即使在那个时代里,刘峰也很突兀;好像只有那个时代才会酿造出何小萍的悲剧,可是你必须承认,即使在下一个时代里,何小萍也没有得到救赎。
有人说,这就是《芳华》最大的问题和悖谬,冯小刚也好,严歌苓也好,都在执着地唤起某些不属于“此在”的东西——它讲述了若干个时代,致敬了若干个时代,深情地凝望了若干个时代,然后,又薄情地虚无了若干个时代。
可我倒认为,这恰恰是《芳华》最动人的任性。
它讲了太多刻骨铭心的体验,这些体验充塞于所有的时代,却又不特定地附着于哪个具体的时代。
你永远都说不清自己置身的时代,是最好还是最坏,这难道不是每个人都面临过的疑难?过去很失常却也很超常,今天很正常却也很庸常,这难道不是每个人都经历过的沦陷?
有人说它批判力度不足,其实,它压根没有去批判,就像它没有去讴歌一样,它只是在放任自己进入和浸入一种情绪——当你为前尘往事踟蹰怅然,你又哪有余裕去讴歌和批判?
世界上有一句最没用的话:在我们那个时候。但是几乎所有人,都喜欢把它挂在嘴边。
你曾以为可以在那顶名叫青春的保护伞下永远纵情歌唱,
你曾以为这世上最严重的事情无过于在邓丽君的歌声中拥抱了自己暗恋的姑娘,
直到有天你踏上战场,
目睹子弹穿过自己的动脉或者别人的胸腔,
直到集体猝然解散所有伙伴星散远方,
仔细想来,谁的青春不是这样,
或是最盛大的开场与最潦草的落幕,或是最不经意的邂逅与最刻意的岐途,
谁不是在被迫长大中褪去芳华万丈,
变作不忧不喜,学会对岁月不卑不亢。
岁月如激流一往无前,生活在这湍急的两侧静默地站成了岸,逝者如斯夫,最深的幻灭里,只有抓不住的回忆和等不到的未来,才会被美化得如此一厢情愿。
我们之所以既不满昨天又否定今天,我们之所以在今天打捞着昨天的遗珠、在昨天盼望着今天的日出,那是因为我们心中闪烁着某些永恒的、既无法被昨天所诠释、又无法被今天所覆盖的辉光——这种辉光,大概就该被命名为“芳华”。
许多电影作品遭遇“不走心”的诟病,往往是因为在博取观者的票房投资之时,缺失了作者自身的情感投资。
感动自己的,未必一定能感动他人,但感动自己往往是感动他人的第一步,或者说,必备前提。
张艺谋很喜欢整画面、陈凯歌很喜欢谈哲学、冯小刚很喜欢讲故事,因为很喜欢“讲”故事,所以之前的他,大多与电影之间保持着某种抽离感——我只是在转述一些东西给你们听、并且尽可能转述得声情并茂、栩栩如生——即使是他最扎心的那几次尝试,《唐山大地震》让你觉得很凄惨、《1942》让你觉得很沉重、《我不是潘金莲》让你觉得很愤懑,但凄惨、沉重、愤懑,照样都是“让你”层面上的情绪,这份“让你”执行得很到位,然而执行者本人在哪里,渺无踪迹。
这次不同,这次的冯小刚无处不在,这次的冯小刚无从自拔。
当然,如果他能先堕入、再抽身,既深入、又抽离,一边无保留地言说自己的在场,一边用冷静的反思和审视拆破当局者迷的幻象,那电影无疑会在精神高度上更加接近于不朽。
但是,无法冷静、无法抽离、无法平和与淡定地言说、无法言说得准确而清晰,抽不出来、跳不出来,情愿糊涂、情愿泥足深陷,这也是一种动人的真实。
毕竟,一旦事涉青春,从来都无关理性。
所以,冯小刚在《芳华》中一直表现得很拧巴也很摇摆:先用生硬的旁白视角开讲别人的故事,反复以画外音与第三方台词来切入重要角色的心理动机,再强行给视点人物添加一段感情线——这场关于他最迷恋的那段往事的呓语,恍惚到压根不知道该采用哪种人称。
那泳池边的纵身一跃、那排练场上的载歌载舞、那散伙饭的把酒高歌、那心照不宣的眼神和两小无猜的耳鬓厮磨,是他想要说、也说不够的回忆,那一群人对一个人的恶意、那张被撕毁的军装照、那副被垫高的乳罩、那关于出汗和馊味的歧视和流言、郝淑雯的优越感与挖墙角、林丁丁的落井下石与精致的利己,这同样是他想要说、也说不够的回忆。这两者前后不一彼此拆台,没有关系,世界从来不是黑白分明的泾渭对立,谁的过去不是一片模糊的、却又具有无限可能性的灰色地域。
没有绝对可恨的人,只有绝对可怜的人与绝对可悲的人;没有清晰的敌方,但所有人都在一个无物之阵里浴血沙场。
电影整个设定流程,无非是最标准的校园题材叙事结构,封闭空间内遗世独立般的少年群体,夹杂着几个影影绰绰的男孩,美好得一如人间的天国,直到某个外来者降落,涌动的暗流变作显性,很多心照不宣的平衡与保留,纷纷被打破。有勾心斗角、有欲言又止、有傲慢和偏见、有校园霸凌、有明暗不定的温存、有若即若离的隐藏。然后,所有人被迫离开名叫“年轻”的乌托邦,在丛林法则的社会里被时代的铁蹄碾碎,理想主义顺理成章地死亡,曾经的众生平等都不过是少年的幻象,有人从英雄变成边缘者,有人从边缘者变成英雄,世界从一辆牛车变成一路飞马,然而你已经没有足够的体力和身手跨上它,每个人都无法持续待在自己之前认定好的原点上,人设变得脆弱不堪。
时代色厉内荏,外部强大而内里空洞,欲望则与之相反,沉默寡言地在暗处野蛮茁壮。
可是,相比于许多拿腔拿调的、一脸风尘气的国产青春片,它带着许多粗糙的毛边和灼人的火焰,跃动得如此理直气壮。
就好像前一个小时里,那反复出现的雪白的肤色,以及突起的胸脯和臀部,竟然没给人以情欲或肉欲的感觉,你所目睹的,只是一种身体被成长所激活时、肆无忌惮的华美盛放。
上一次看到这种让人兴奋的暖色调,还是在姜文的处女作《阳光灿烂的日子》,只不过那是一种男孩们的放纵和张狂,而这次,满满的,心里飘着只有两个字:真好。
它错失了一些“正面强攻”的机会:比如刘峰在被定义为英模的、惯性奉献的前半生里,在林丁丁身侧曾经经历过的性觉醒和性压抑(想想那些晃眼睛的青春的女体可能引发的少年男人的悸动),再比如何小萍在英模报告团宣讲现场的精神崩溃,一面英雄旗帜最终坍塌而一面英雄旗帜提前坍塌,这原本可以与文工团最后一场演出时她在草地上的独舞,和小站长凳上他与她的依偎,共同构成一组可堪载入影史的经典镜像——这两人都是盘根错节的人情网络里赤身入场的无背景者,一个用无限示好来自救,一个用无限封闭来自保,最终,却只有他们遭遇了提前的流放,在枪林弹雨中走到了最前沿的地方。
它的美术、摄影、服装、配乐,都非常漂亮——冯小刚在我的印象中,一直以来并不以这些技术环节见长。当然,这些技术环节塞得太满、煽得太用力,好像也是问题。
它有很多修剪的痕迹,有很多语焉不详。
它的柔光滤镜用得太多太滥。
它没有原著那么深刻,稍显避重就轻(我并不喜欢用文学原作来衡量电影的优劣,毕竟每一种艺术样式都带有其本身的逻辑自洽)。
但是,它依旧很打动我。
它的缺点可以条分缕析、做细致入微地罗列和阐明。
可它打动我的地方却无法言说,因为那只是一种氛围、一种韵致、一种感觉、一种状态时态生态和语态。
因为它的混乱、模糊、分裂、拧巴,无限接近我们每个人试图回味、试图勾勒、试图粉饰、试图掩藏的芳华。
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别善良,也最珍惜善良。
一群很少感受出走心的观众,最能捕捉到走心,也最宽容于走心。
作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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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峰到精神病院看望何小萍,医生说,大白菜冬天放在室外不会坏,移进温暖的室内,就坏了。我还在纳闷,是何小萍偷大白菜了?后来想通了这句话,就流泪了。它比喻的是一个人的精神,长年冰冷刺骨无爱,已经习惯,突然一下成英雄,变楷模,世人称赞,反而崩了。而刘峰背对何小萍把眼泪流出来,再转过脸来,握着她的手,和她说话,就是全片最打动我的片段。
因为幸福很难,被善待很难,所以更懂得珍惜和爱护。
电影《芳华》改编自严歌苓的小说。可以说是冯导最用心最动情的一部作品,也是个人目前最喜欢的冯氏电影。这是一个文工团里发生的故事,也是我们每个人的故事。
影片从第一人称的口吻,也就是萧穗子的回忆展开,何小萍是女主角,刘峰是男主角。但这两个人都不是命运的宠儿,波折跌宕的坎坷伴随了一生。
何小萍是一开始就被人们抛弃的那个人。
她身上有股人们说不出来的厌烦气质,没人愿意接近她,女孩们莫名地厌恶她孤立她,连伴舞的男伴都说“我和谁都能做到完美,只要不是和她!”,这不仅仅是因为像别人说的“她身上有味儿”(何小萍爱出汗)那么简单,比如她刚来这个群里的时候,当着大家面示范舞步的时候,便栽了一个大跟头,被人们笑话了半天。
接着,“军装事件”突如其来的出现,让她一下子成了人人瞧不起的焦点。虽然后来我们得知,她悄没声儿地“借”舍友林丁丁的军装,穿着去照相馆照相,并非是为了臭美臭显摆,只是想要给远在边疆劳改的爸爸寄去一个念想,免得爸爸有天平反认不出自己的模样。而舍友逼着何小萍把拍的照片交出来的时候,何小萍愣住了,然后舍友们直接在她的床铺上翻照片,翻出来了四处宣传她的“恶行”。
“军装事件”后,又来了一个“假胸事件”,没有任何证据,但所有人几乎一致认为,那个光天化日在挂绳上舞蹈的掺假胸罩是何小萍的,所以都逼着她交代,不交代就要扒她的衣服。当舍友把她就像一个异类那样推搡着粗鲁扒衣的时候,她冰冻在那里,意识到自己永远也不可能被这里接纳了。而事件过后没有谁觉得不对,也许那个“假胸”是谁的已经不重要了,关键是何小萍太让人讨厌,她需要被教训一下。
接着,就是那个“活雷锋摸女兵”事件了。不过这次的主角是刘峰,不是她何小萍。刘峰被栽赃地畅快淋漓,几乎所有人都没有站在他这一边,所有人都在等着看团里的“活雷锋”出丑,等着他被严厉处罚,等着他再也不那么高高在上,等着他从天上跌到地狱。
事件的真相似乎已经不重要了,虽然,刘峰只是喜欢林丁丁,就像所有暗恋好看女生的男生那样,只是因为他勇敢表白了,不像别人那样藏着掖着,只是因为他表白的时机不对,只是因为他不够幸运。林丁丁恃宠而骄半推半就,而他穷追不舍,刚好又有别人撞见了,就像“嫌犯”被逮了个正着。又刚好在那个男女关系不能乱搞的年代。
但更悲哀的是,林丁丁根本不爱刘峰,她只是利用了这段关系,让自己出名,然后顺理成章地把刘峰搞臭,满足所有人的BT心理。她编造了刘峰“腐蚀”自己的谎言,还制造了很多生动的细节,让所有人都把刘峰当流氓。让后林丁丁假惺惺地哭着说,“谁都可以,就刘峰不行,谁让他是活雷锋呢?”就像萧穗子独白说的,“一个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的神,忽然坠落凡间,还对你说他惦记你了很多年,她心里觉得紧张害怕,觉得肮脏恶心”,比起刘峰这个“流氓”,要说更厉害的,恐怕还是同时脚踩N只船的林丁丁了,不仅没人发现没有东窗事发,还最后傍上了华侨,顺利出了国获得了幸福。
刘峰被“发配”到了滇越边境,接着他参加了“对越自卫反击战”,虽然捡了一条命,却少了一只胳膊。
事件以前,刘峰对谁都那么好,谁都觉得理所当然,就像自己养的宠物小狗一样,哪天不喜欢了就送人或者扔了也可以。这就是“雷锋式”好人的悲哀。你的好,没人珍惜。恩将仇报倒打一耙的人却不少。
所有这一切都让何小萍寒了心,冰凉彻骨的寒心。
她不是为了自己寒心,而是替刘峰寒心,他那么好的人,纯粹的如同赤子,竟然被陷害到这种地步。周围这些“战友”真是什么事都能做啊。当然她的失落也没人懂,她一直喜欢刘峰,整个集体里,就只有刘峰对她好。
于是,她决绝地要摆脱这个集体。
当她装病被发现,然后被上级“发配”到西南边境的时候,她心里虽然有不悦,但更多的是庆幸,如此便不再是这个集体一员了。
在西南的战地医院里,何小萍见识了生死,她把一个个伤员从死神那里拯救,也眼睁睁看着一个个年轻的生命化作尘土。她知道刘峰也在不远的战场上,却从未见他一面。在一个医院被轰炸的日子,她疯了。同时也获得了一枚英雄勋章。
乍看之下,何小萍和刘峰这两个人都没什么错误,或者说不像坏人。但是为什么命运会如此糟糕?恐怕只能从他们“与众不同”这点寻找答案了。一个是勇于坚持自我,一个是好到没朋友,都有那么点“不同流合污”的意思。但在那个年代,这都算是“罪过”了。
这个世界一直在耳语我们:不合群就是最大的罪过。就算别人说的都是造谣,你也活该。谁让你是这个集体里最容易让人想起“不合群”这三个字的人呢?纵然你本性没有多坏,甚至比别人更感性更善良,可就是难以被看见,难以进入那个话语圈子,于是被当成了透明人,被伤害了还要被说是罪有应得。在话语圈子里,总有一大批自说自话的人,身边围拢了一大批拥簇者。他们主宰这一切,决定了那些没有话语权的人的遭遇。这种差别自年少时便开始,自此不曾更改。
如果要细究“孤立”这回事,就是话语圈里难以容下另外的声音。大家都发出欢快的声音,一个沉默的和一个悲伤的,必然就被排除在话语圈之外。大家都在吃喝玩乐,一个学习的和一个梦想着的,就很容易会被人误会。因为你如此不一样。
孤立一个人不需要理由,几乎是自动筛选的。未必多么不合群,但就是不讨人喜欢,也许就是因为看不顺眼。这就是每个人不自觉地在做的事,无意中伤害了所谓的“不合群”的那个人,却不需要理由,也不需要道歉。因为社会原本如此,动物世界里也是这样,一个不被集体接纳的生命只有一条路,那就是离开。而这个无关善恶,更像是本能。
反正人们都这么活着。反正动物们也都这么活着。
《芳华》里有句话,“没有被善待的人,最容易识别善良。”
沧桑经年,“活雷锋”刘峰和“万人嫌”何小萍这两个没被生活善待的人,终于互相体谅,幸而走到了一起。就像《日瓦戈医生》里的日瓦戈和拉拉。
在萧穗子的独白声中,故事悄然落下了帷幕。
“每次大家聚会,别人都是一脸沧桑抱怨着生活,而刘峰和何小萍,却显得平静温和,看起来比别人更幸福。”
因为幸福很难,被善待很难。所以他们往往更懂得珍惜和爱护。一个从来不曾得到过爱的人,会有两种可能,一个是再也不相信爱,心中充满憎恨。还有就是继续相信爱,一旦上天给了他幸福或者幸福的可能,他就会比任何人都知足也更珍惜。
就像我很喜欢的那首老歌,《你的眼睛》里唱的,“苦难的梦特别真心。”
(摘自本人公众号:波罗的海)
我又看了一遍《芳华》。
上次是九月底的点映,陪父母一起看的,原本国庆档期公映的这部影片因故撤档,我算是先睹为快;这次是陪女儿一起看的,她要完成老师布置的影评作业。这期间,我也读了严歌苓的小说原著。
陪父母看《芳华》时,大概因为拘谨,也因为更多关注他们的感受,我自己并没有特别的感慨和感动;陪女儿看这部影片,大概更放松一些,我有先见之明地多拿了几张面巾纸。那个00后的小孩是不容易被感动的人,我依然会在别人的故事里掉自己的眼泪。
同样一部电影,跟不同的人一起看,会有不同的体验。以我个人的经验,看电影和读书一样,都是很私人、很自我的事情。
我熟悉影片中所有的歌曲和背景音乐,《绒花》,《绣金匾》、《沂蒙颂》,以及《送别》、《驼铃》等。恍惚中,觉得听这些歌的年代,也是我最好的芳华了。
2
主人公刘峰是个活雷锋。小说中用大量的篇幅介绍了刘峰与雷锋名字的相似之处和渊源,“刘峰”读起来是“liu-you-feng”,猛然听上去就是“雷锋”。
他的好,并不是刻意的表现,是那个时代特有的人的特质。我父亲所在的部队也有一位“学雷锋标兵”,他的事迹曾长期刊登在黑板报上,我至今记得那个叔叔的名字。有一年回部队驻地,在钢山上遇到一位晨练的老者,说起他的名字,那位老者竟然也认识,还说他每天都会到山上锻炼,让我多等一会也许就能碰到他了。
我们急着赶路,没有等。看过《芳华》,想到现实生活里曾经认识的一位“学雷锋标兵”,有着很好的晚年,也算是一种安慰吧。
刘峰的好,电影一开始就交待了。他接何小萍到文工团,在雨中,他告诉何小萍自己知道她的身世,父亲在劳改,何小萍随母亲改嫁随了继父的姓,但在档案出身一栏,刘峰帮她填了“革干”(革命干部),还叮嘱她自己也保密。何小萍感激得给了刘峰一个不标准的敬礼。刘峰告诉她标准的敬礼姿势是:大臂带动小臂,五指并拢……
我的第一张面巾纸是这时候派上用场的,忽然就热了眼眶。这个细节交待出刘峰是个很善良、能够为别人着想的人,而且是愿意帮助别人的人。
同样是敬礼,何小萍领了军需用品第一天到宿舍,遇到郝淑雯,穗子告诉她这是舍长,何小萍又一个不标准的敬礼算是打招呼。郝淑雯沉默了一下,冷冷道:“难道你不知道不穿军装不能敬礼吗?”并模仿小萍举手在耳边的动作,“你这是耍猴呢? !”
郝淑雯是部队高干子弟,她的傲慢、她的高高在上、她的优越感、她的不屑,溢于言表,与刘峰的善良、热心,形成鲜明对比。
真的很佩服冯小刚对这种细节的把控和处理。
3
刘峰好在哪里呢?
影片中,他两次从北京回来,都是大包小包一大堆,第二次,腰还受了伤。食堂吃饺子,他知道林丁丁不喜欢饺子,就给她煮了挂面,自己专门捡饺子皮吃,理由是“饺子皮也得有人吃啊”;饭没吃完,炊事员就喊:“刘峰,猪跑了!”他摞下饭碗,就去抓猪……
那真的是“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做这些事,都是他的心甘情愿。
抗洪抢险中,刘峰扭伤了腰,他又自动要求到文工团做后勤支持。“我是革命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影片中没有这样的台词,但能看到这种“一块砖”和“一颗螺丝钉”的精神。炊事班长要结婚,他帮忙打沙发;没有人愿意与何小萍搭档练习《沂蒙颂》,他拖着受伤的腰,自愿为何小萍伴舞;部队安排他去进修,进修完就能官升一级,他把机会让给了别人,说那个人更适合……
电影院里,我听到旁边有个姑娘小声道:这么傻!傻死了!
好心痛的刘峰!
如果刘峰生活在当今,会把这样的机会让给别人吗?会因为喜欢文工团、喜欢林丁丁而放弃学习、晋升的机会吗?林丁丁说他“那么无私啊,把进修的机会都让给了别人。”刘峰的真,在那一刻、在喜欢的女人面前袒露无遗:“我才不无私呢,我最自私了,我走了……就见不到你了。”
他向林丁丁表白时,被人撞见。好人刘峰的人设从此崩塌。这其中不乏林丁丁的落井下石,周围人墙倒众人推,保卫部门的诬陷……他所有的好,都在“触摸事件”发生后被忽略了。他被处分,去了更边远的连队,后来又上了战场。
小说中有这样一段话:
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
刘峰从离开文工团的那一刻起,大概就对生活就充满了绝望吧。那种绝望因为感情而起,又何尝不是对周围的人的绝望?他离开文工团收拾行李时,把奖状和出席表彰大会发的提包让何小萍统统给扔掉,一方面是他根本不在乎那些荣誉了,另一方面也因为深深的绝望吧。
他扔掉的理由是“上面都印着字,没法用了。”何小萍说:“可都是好字啊”。
都是好字,是受过表彰奖励的标兵,是好人,为什么没有好报呢?何小萍也不理解吧。她也是不曾被善待过的人,不曾被善待的人才更能理解和感知别人的好。
那种失望和绝望,刘峰离开部队后,在何小萍身上也表现了出来。她有上台表演的机会,却装病不肯上场,最后还是被发现。她也因此受了处分,离开文工团到了部队医院。
刘峰的另一场绝望是在战场上,他受了伤,仍然选择坚守阵地。他想成全自己,也许想的是壮烈牺牲吧。影片中,是穗子的独白:这样,他的事迹就会被写成歌曲,也许演唱者就是林丁丁,自己爱的人不得不歌唱……
刘峰无疑是个好人。好到让人心痛。但这样的好人,有好报吗?
小说中的结局比电影更不堪。小说里,刘峰的老婆跟别人跑了,他在三亚还找了个发廊妹,也是继续做好人拯救人家的想法,最后得了癌症死掉了,连追悼会都开得仓促而匆忙,因为要把礼堂谦让给别的死人。
冯小刚在影片中给刘峰和何小萍安排了相对温暖的结局。我觉得这是冯小刚人性的光辉闪耀之处。
4
好人没有好报吗?
关于“为什么还要做一个好人”,曾看过一个故事。
1963年,一个叫玛莉·班尼的女孩写信给《芝加哥论坛报》,因为她实在搞不明白,为什么她帮妈妈把烤好的甜饼送到餐桌上,只得到一句“好孩子”的夸奖;而他的弟弟什么都不干,只知捣蛋,得到的却是一个甜饼。
她想问一问无所不知的西勒·库斯特先生:上帝真的是公平的吗?为什么她在家和学校常看到一些像她这样的好孩子被上帝遗忘了。
西勒·库斯特是《芝加哥论坛报》儿童版栏目的主持人,十多年来,孩子们有关“上帝为什么不奖赏好人,为什么不惩罚坏人”之类的来信,他收到不下千封。每当拆阅这样的信件,他心就非常沉重,因为他不知该怎样回答这些提问。
正当他对玛莉小姑娘的来信不知如何回答是好时,一位朋友邀请他参加婚礼。也许他一生都该感谢这次婚礼,因为就是在这次婚礼上,他找到了答案,并且这个答案让他一夜之间名扬天下。
西勒·库斯特是这样回忆那场婚礼的:牧师主持完仪式后,新娘和新郎互赠戒指,也许是他们正沉浸在幸福之中,也许是两人过于激动。总之,在他们互赠戒指时,两人阴错阳差地把戒指戴在了对方的右手上。
牧师看到这一情节,幽默地提醒:右手已经够完美了,我想你们最好还是用它来装扮左手吧。
牧师的这一幽默,让西勒 · 库斯特茅塞顿开。右手成为右手,本身就非常完美了,是没有必要把饰物再戴在右手上了。那些有道德的人,之所以常常被忽略,不就是因为他们已经非常完美了吗?
后来,西勒·库斯特得出结论:上帝让右手成为右手,就是对右手最高的奖赏,同理,上帝让好人成为好人,也就是对好人的最高奖赏。
西勒 · 库斯特发现这一真理后,兴奋不已,他以“上帝让你成为好孩子,就是对你的最高奖赏”为题,立即给玛莉·班尼回了一封信,这封信在《芝加哥论坛报》刊登之后,在短时间内,就被美国以及欧洲上千家报刊转载,并且每年的儿童节他们都要重新刊载一次。
5
看《芳华》,好人刘峰看得好心痛。
让我感动的另一个场景,也是敬礼。
刘峰离开文工团,只有何小萍一个人等在部队大门口为他送行。俩人告别,目送刘峰离去,何小萍始终是敬礼的姿势。
这是一个军人对另一个军人的致敬,也是一个被善待过的女人对男人的致敬,一个爱慕着却不曾表白过的女人的致敬,或者说是对好人刘峰的致敬。
电影结尾时,他俩坐在长椅上,何小萍对刘峰说,你走的前一天我去你宿舍,是想跟你说一句话。
刘峰因为抱林丁丁而名声扫地,成了部队保卫部门审察和拷问的“流氓”。何小萍想说的是,“能抱抱我吗?”
那个年代的人,不会轻易把“爱”说出口。这样的表白,刘峰也就懂了。已经人到中年的他,把她的头拥在肩上,算是抱了抱当年的那个何小萍。他对何小萍,应该是没有男女之爱的,他只是——对每个人都好。
那种好,几乎是一代人的本能。这种“本能”,也可以看作是被教育的结果。
我小时候,都恨不得去炸碉堡、堵枪眼、拦惊马、送老大娘回家、冒风雪找寻生产队走失的羊只……我们家对门有个比我小两岁的男孩,回想自己当年还只是个小学生的时候,曾偷拿过家里的零钱交给老师,以期盼自己的拾金不昧能得到老师的表扬。当年,哪个孩子没打量过路上是不是能捡到一分钱,有机会“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呢?!
一代人的芳华已逝。
影片《芳华》结尾,处理得比小说更好、更温暖、更花好月圆一些。虽然只是简单地交待了几句,战友聚会,刘峰和何小萍是所有人里最淡定从容的一对,虽然他们没结婚,但生活在了一起。
好人刘峰被冯小刚善待了一回。
如果这个社会没有变得更好,那是因为刘峰们没有得到过善待,没有得到过好报。而好人是应该得到好报的。
“上帝让好人成为好人,就是对好人最高的赞赏”,就算不信上帝,就算什么都不信,做个好人,才得得到心灵的宁静与平和、淡定与从容吧?
就像电影结局中的刘峰和何小萍。彼此善待的人,最终获得了想要的相守。
配乐简直要打500颗星。这电影我妈不带我外公外婆去看的话他们当年就是白在军属大院见证文革了。节奏和情绪在剪辑上有些脱节不过还是有被感动到。一镜到底的战争部分略乱略啰嗦,但整体瑕不掩瑜。坐我旁边跟我差不多年纪的中国男孩哭了。最喜欢的角色无疑是穗子。我对军旅题材的作品是没有抵抗力的。
这场战争活着不如死去,那个年代清醒不如疯魔。倘若这样牺牲,刘峰便能被写成歌,在心上人的歌喉里成为不朽;假如继续痴癫,小萍就能一直跳舞,在幻梦里领舞到老去。可惜文工团的台上没有不散的舞,滇缅的沼泽里唱不出永恒的歌。他们像熟透的番茄、将化的雪糕,在青春里一个趔趄,再回首已是面目全非。
冯小刚的最佳作品——也就这样了吧。道具、美术都让人感动地细致,但各种柔光滤镜让人倒胃口,一个又一个华丽丽的长镜头,但人物的脸谱化让人没法忍。冯是大陆导演中最擅长市民情节剧的,但过分沉溺于草民被时代巨轮碾压的悲情,却无力反思巨轮本身,这使得他的电影始终讨巧有余,力度不足。
7,冯小刚这次应该是走心了,第一次能在他的电影里找到更真实的感情共鸣。故事可看性不错,从青春芳华到残酷战争再到一切的幻灭,颇有些伤感。美术、服装、摄影、配乐都非常出色,也成为主要加分项,片子拍得非常漂亮。
贩卖几代人集体回忆的流水账,冯小刚讲故事的能力直线下降啊,只能靠年代符号来缅怀“善良”了。陪母亲大人看的,她要给五星我要给三星,结果就是被平均(就像里面每个人的戏份一样)...🙄
衷心祝福冯导,宣传的时候接触到他好几次,这年头还关注这种题材的导演不多了。在有限的人生里多完成一些自己真的想做的事情吧。我真的很喜欢这样的电影,讲一个故事,感受一段人生。
虽然剧本是很严重的硬伤,用女二的第一人称讲别人的故事,导致最后没有哪个角色的形象足够立体。不过从情感上讲,我是非常喜欢这部电影,很有共鸣,让我们看到一个特殊的时代,看到那代人信仰的幻灭,故事里没有敌人,但敌人又无处不在,好坏善恶都只是一线之间。这部电影里,最好的肯定是配乐了。
我不喜欢现在严歌苓的小说,但喜欢由她小说改编的电影。好看。
最近的影片都是「虽然我哭了还哭的很惨但我没法把票投给你」的类型
那个年代,集体对于个体的“人无完人”是敬而远之的,边缘个体最容易找到共鸣;人们对于“英雄”的定义也是不容许有缺点,所以英雄才会一次次上场和落幕。对于那个时代特征、精神面貌的还原,拥有创作者的情感投射,使之活灵活现,恍若隔世。(缺点是后半小时有显冗长,女演员们傻傻分不清)
敏感题材更像噱头,包装着一个中老年气味的回忆录。如果彻底变成一个回忆青春的私人叙事也可以,又或者干脆变成对特殊时代的见证与反思,冯小刚哪边都舍不得放弃,变得互相冲淡。战争空留场面,不能追究,“十年”只做背景,也无法深入,最深入动情的是开头文工团内的那部分叙事,残忍被忽略,只剩明媚
本不抱希望 却意外惊喜 剧本依然很严歌苓 大时代背景下小人物的命运 红布黑布白布的符号堆砌 一代人的青春与主旋律的结合 冯导这几年感觉学了很多 炫技般的长镜头运用 丛林枪战长镜头真的太厉害 有几场戏真的想拍手叫好 缺点还是过长 有明显可删减的部分
能抱抱我吗?
《芳华》好看。隔着岁月往前看,许多人和事儿加了青春的滤镜,都深沉到不像话。年轻人美好又残忍。美好是因为心眼不脏,残忍是因为对别人的善良难以感同身受。那一代人把芳华给了时代。由衷地希望我们这一代人能多留些芳华给自己。
精神病人聚众围观文工团的歌舞表演,是个很好的落脚点。但分裂的冯小刚,显然没有想好,如何去反思这场大型的疯人院精神虐待。你为所谓的情怀买单,为不再拥有电影记忆的父母辈落泪,你以为这是一壶好酒。实际上,更像是损伤大脑记忆的勾兑酒精——正如那场丑陋的散伙酗酒。
岁月漫漫,芳华刹那,青春是独舞后的重生,是撕碎的心动诗行,是泛黄的破碎照片,是物是人非后不曾遗忘的气息面容,青春的热血涂洒在特殊年代,以平庸个体嵌入历史图腾的方式,呈现诗意浪漫与残酷幻灭并存的质地;前后影像基调对比明显,战争长镜调度出色,情怀满溢不觉煽。
“没有被善待的人,最容易识别善良,也最珍惜善良。” 适合带长辈们看,或许多少年后,就没人再拍这样的电影了…后面半小时泪弹太足,我们在最好的年代虚度光阴,他们在最坏的年代洗尽铅华。
到广州美术学院讲座,在大学城的巨幕影院里欣赏了它。“青春芳华”与“历史盲点”的光芒抵消了剧作和处理的上的一些短板,使影片《芳华》充满了感情与力量。在如此娱乐至上、虚无历史的潮流中,冯小刚导演的不懈坚持与努力格外令我钦佩!
最大问题出在导演在给作为主角的文工团群体持何种态度上投了弃权票。那么我们就可以看到在前半部已被成功塑造为坑害好人的作恶者,在后半段试图以依依惜别怀旧战友情感染观众,只能彻底失败。
严歌苓笔下有幻灭,但冯小刚镜头里只是一闪而过。严写的是“他触摸了我”,冯心里更多是芳华,如同张艺谋心里有“归来”,而不是“陆犯焉识”。无论是冯还是张,都从严歌苓笔下拿走了自己需要的东西,而将严那部分反思一带而过。他们终归是这个时代的主流,而严歌苓多是历史边缘人视角。也只能如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