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如一夜春风来,美片流行叫全名。在奥斯卡赚得盆满钵满的老无所依中,演员和旁白们就开始操着弥漫着牛屎味道的西部腔,跩头跩脑的叫人家的全名,名字的叫法此刻似乎变成了比服装道具场景更好的时代背景指南。
无独有偶,懦夫罗伯特福特行刺杰西詹姆斯。看看吧,片子还没开始,名字就开始卖范儿。
这部电影拗口的名字里,提供了一种貌似简洁明快的判断,杰西是英雄,罗伯特是懦夫。然而如果真的用这种直读法去看待本片,未免就太过乏味了。看到很多豆友都对这部片子多有评论,我搁笔多年,有些不同的观感,胡乱抛砖,娱人自娱。
此杰西并非英雄,彼罗伯特也非懦夫。
布拉德皮特是一个姜文式的演员,帅,有型,霸气十足。到哪里都是万众瞩目的焦点,扭下屁股就能在四周画一个摄人心魄的气场。从燃情岁月到搏击会,他扮演过很多各种类型的英雄。加上大名鼎鼎的杰西詹姆斯本身就是历史上南方罗宾汉式的人物,所以很多人可能先入为主的认为,皮特扮演的杰西就是一个英雄。
与此相对的,凯西。阿弗莱克扮演的罗伯特,还没出场,就被冠以懦夫的前缀。整部影片中便活在杰西强大的阴影下。他从小处处崇拜杰西,模仿杰西,甚至在斗胆杀了偶像杰西以后,还没能走出这样的阴影,被人嘲笑,被人刺杀,被人遗忘。
那些认定了杰西和罗伯特英雄/狗熊身份的同学多半是没有耐心看完全片的。因为当你看到题目的时候,你就已经了解到你想了解的全部内容了,再花两个多小时去看正片,无异于谋财害命,自我屠杀。
而那些认真看完全片,由衷的感慨杰西英雄迟暮,罗伯特从小读英雄爱英雄学英雄最后画虎不成反类犬的同学,不由得让我想起葛优老师在某部电视剧里摸着曾明哇亮的脑袋瓜说出的一句台词: 英雄那,那就不是一般人!
可惜,这个答案似乎还有那么一点点令人遗憾。
其实,罗伯特就是杰西,杰西就是罗伯特,他们两个除却都有牧师的父亲,相同的身高以及相同的中间一个兄弟的名字外,还有太多太多的共同点。比如对金钱和声望的贪婪,比如因为极度缺乏安全感而变得紧张猜疑嗜杀,比如他们在杀人的时候都无法正视对面的眼睛开枪。。。比如。。。
慢着,用搏击俱乐部的谜底来解释这部电影,似乎有很多硬伤。比如杰西的老辣和干练是罗伯特不具备的,比如杰西的最后放弃抵抗束手待毙的姿态和颤抖着开枪的罗伯特形成了英雄和懦夫的巨大反差,比如杰西身后有无数的人关注而罗伯特则只能靠贩卖他和杰西不得不说的故事来扬名。这一切,如何自圆其说呢。
江山代有才人出,只是风气已不同。
英雄并没有迟暮,只是时代已经不需要英雄。苟全性命于南北乱世的杰西詹姆斯,已经很难再扒上飞快的火车像骑上奔腾的骏马了。使他放弃这无本买卖的并不是年迈的身体状况。当统一逐渐被各方接受,战乱远离人民的时候,绿林好汉很快就要不吃香了。杰西詹姆斯的算盘和当年杜老板的差不多,干一票赶紧消失,颐养天年去鸟~
可惜天公不遂人愿,金盆洗手的杰西夜夜梦见蒙德公,天天被教育“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于是四处走访当年的狐朋狗友,看见人家露出点蛛丝马迹便疑心人家要害他,接着便做出些背后放黑枪这样不上路子坏名声的事情。
花开两朵,各表一只。这边正当杰西为了铲除后患忙的不亦乐乎的时候。罗伯特却因为英雄退伍而产生了长足的失落。因为既然没有机会参加有组织的打砸抢暴动,那么自己天天在英雄身边耳濡目染,等待有一天取而代之成就一番功名霸业的机会也打了蛋花汤了。在跟随英雄变成英雄的希望破灭以后,杀死比尔(哦不对,偶像)来成为英雄似乎就变成了唯一的选项。
于是,在那个芳草莹莹的下午,罗伯特扣动了班机,这是他第二次杀人。和第一次毫不犹豫的抬手瞄准命中一样,他再次显示了作为一个英雄必须有的沉稳的心理和好枪法。单从这点上说,他那个一直嘲笑他的哥哥就完全要靠边站。罗伯特杀死了杰西,他幻想着自己终于成为了新时代的英雄。
可惜,那个人民群众对英雄喜闻乐见的时代已经过去了。英雄的不可模仿性并不在于他出生时天上有万道霞光地上有紫气千条,而在于属于他的英雄年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杀死了杰西的罗伯特在短暂的高潮之后失落的发现,成为英雄的旧梦只有通过在舞台这个虚拟的世界才能重温。他一次又一次的射杀杰西八百多趟,直到审美疲劳的观众在台下嘘声四起臭鸡蛋西红柿乱飞。更有卖唱为生的流浪艺人拿他这个活着的英雄开涮,四处用半真半假的民谣招摇撞骗,坏他名声。(窃以为这一段正是点题的高潮潮潮潮潮潮潮潮~~~~啊)
罗伯特最终被人射杀了,他到死也没有成为杰西一样脍炙人口的英雄,杀他的人,无论出于什么目的,也同样不可能沾上这位尸体身价五万美元的英雄半点光。
到现在,你应该明白了。讨论杰西为什么放弃抵抗从容就义已经变得毫无意义了,因为他即便不死,到此刻也必然落得一个无不同的下场。说得玄一点,他早就看透并放下的这个英雄梦,被罗伯特信心满怀的捡起,如获至宝的捧在掌心,再被一阵时代的微风吹的无影无踪。
写到这里,再把大热老无所依拿出来做个陪村吧。其实愚以为,此两部电影有着完全撞车的主旋律。所表达的都是对特定社会/社会阶段的纪实性回顾。刺杀一片的优点在于,虽然片中多次出现光线全灭的黑暗场景,但是导演并未将自己对于英雄的个人怀念凌驾于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之上,一个产生英雄的时代结束了,对于怀有英雄梦的天才来说,这是噩耗,对于渴望安宁生活的百姓来说,这是福音,噩耗也好,福音也罢,都不因谁的好恶而有所转变。象形之下,老无所依则无处不透露出科恩兄弟对于社会的兽性回归,秩序不存的种种不满,在不满之外,又似乎无法摆脱暴力美学的解决之道。从镜头和配乐来说,刺杀也完全不输给老无所依。如果真要说作为欣赏电影和参与评奖的不利之处的话,我列举几个因素如下:
1.皮特星光太耀眼,妨碍主题。
2.故事在英美文化圈太耳熟能详,做颠覆性解读难度太大。
3.叙事诗式的描述方法已经如同旧日的英雄一样,不容于世了。给剧情片培养的三分钟要看一个包袱,五分钟没有刺激场面就打瞌睡的观众已经很难有心情看到最后的高潮了。。。。
刺杀这部电影,虽然因为种种原因和小金人擦肩而过。但是因其戏内扎实的功底,深邃而值得玩味的旋律,必将成为在未来站得住脚的佳片之一。(想想关山飞度吧。。。。。)
晚3:25,于卫老家2米长的大床上。
两个半小时的片子,分了三次终于看完了。本片基本可以用沉闷来形容,从Jesse James死后才开始变得比较有意思,而这时离电影结束只剩下不到三十分钟的时间了。。。
据我分析,这部电影让我看不下去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对故事背景不够了解,身为一个中国人,我根本没听说过Jesse James这个在南北战争后被称为“美利坚国土上的罗宾汉”的男人,据说他当时是最帅、最酷、最偶像的万人迷,而电影把所有观众都当成是美国通了,在故事背景方面根本舍不得花一点力气去渲染,一直到最后我才领悟到Jesse James在美国人心目中的地位是如此之崇高,这大概是我看这片看得很没感觉的主要原因。
其次是人物太过繁杂,那些人物的长相和名字把我弄得头昏脑胀。怪怪口音的英语也是一大障碍。
不过说句公道话,大家的演技真的很好,尤其是Casey Affleck,果真如他们所说的盖住了Brad Pitt的锋芒。配乐也很不错,据说是The Bad Seeds,据说Nick Cave还小客串了一把,这孩子蓄了胡子我差点没认出来。
如果对自己的耐性很有信心的话,还是可以看看的。
场景1:劫火车戏份调度
用烟雾和背光勾勒树木和树梢轮廓,像月光一样照亮场景。拍摄当天用两个小吊臂,每只吊着5K的灯,可给树提供边缘照明。(后来认识到其他的照明都是多余的)
火车接近时杰西的剪影,提着的马灯装的是250瓦的卤素灯泡
火车头上安一盏5K的钨丝灯。同时还有一位电工操作调光器,以便火车接近相机时,把灯调暗,避免光从镜头中闪出。(过曝)
这一幕是将5K钨丝灯安装在dolly车上拍摄的,相机原地固定的同时摇摄。(其光影效果和《1917》很像)
在火车下面装配一系列1K的灯泡,模拟来自火炉的光线,打出蒸汽的形状。
在车厢窗户的内部和上方安装一系列灯管,这些6英尺长的灯管有500或300瓦,以便将光线投射到强盗。当然在车内拍摄时是要拆除的。
为达到大面积的扩散柔光而选择了壁灯,为达到金属的阴影而选择吊灯,其可以遮掉不必要的光线。因为所有灯具都装的100瓦或250瓦的卤素灯泡,而其金属灯罩下加装了一圈4 x 250瓦灯泡。
场景2
为减少光线在天花板上的传播以及不必要的散射,灯下包上银箔。
场景3
构造一个10“x 5'柔光盒。盒子水平安装,这样打在杰西脸上的光线会很柔和,且2英寸的高度挡住了光线投向背景人物。将柔光箱安装在滑轮组上,可简单地改变高度
场景4
用大的柔光穿过窗户。场景深,气氛浓烈。
此外,镜头为特殊定制。“Deakonizer”镜头
离窗户25英尺的地方,安装一排5 x 18 K的HMI。在它们和窗户之间是一个大的光网扩散框架,窗户上有霜冻。并将白色薄纱铺在格栅和窗户间的地上,软化整个效果。
场景5
所有的灯都是用半蓝色或四分之一蓝色凝胶冷却,且底片的印刷温度也比曝光温度低。使用没有透镜的1K菲涅耳灯。通常一盏灯打出背景墙上的图案,另一盏打在人物身上。侧面和中景拍摄时,会用第三盏灯给角色一个明亮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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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切火车劫案之前,杰西·詹姆斯的兄长站在铁轨上,背诵了一首诗:“……充斥了我的双眼/我的灵魂、我的每个部分/病入膏肓,毫无救赎可言/根深蒂固,植入我的心田……”影片故意省略了第一行诗句的前几个词语,那其实是“自恋的罪愆”。这几句隐含全片主题的诗出自莎士比亚的第62首十四行诗,仿佛是导演和编剧为观众埋下的一个暗示,告诉我们这是一个莎士比亚式的宿命故事。而将因狂妄而生的镂骨铭心的天命感这一母题表现至极致的文学作品正是莎士比亚的悲剧《麦克白》。
《麦克白》是一个叛徒及暴君因恐惧和疯狂走向灭亡的故事。苏格兰大将麦克白因为听信三女巫的预言,在同样野心勃勃的妻子的怂恿下,杀死了在自己家里做客的国王邓肯并代其自立,为了掩人耳目和防人夺位,杀死了自己昔日的战友班柯,同时因为恐惧和歉疚而越发疯狂和迷信,最终被复仇而来的贵族麦克德夫杀死。麦克白无疑是个反面人物,这个人物不顾宾主及亲戚之谊杀死睡梦中的老国王,又残杀妇女和儿童,实行恐怖统治,但他仍然是文学史上最出色最让人感概的角色之一,因为他身上除了极端的残暴和极端的懦弱之外,还有一些庄严甚至光辉的东西,后者让他自信自己是受了“天命”之人,在发现“天命”抛弃自己时俯首就死。同时,这是一个早叔本华几世纪看透了作为意志和表现的世界的角色,可以透视到自己并非生活的主导,而是一个行走的影子、一个在舞台上指手划脚的拙劣伶人,在喧哗的幕前和寂静的幕后之间无意义地穿行。
我没读过杰西·詹姆斯及罗伯特·福特的传记,不知道这位在美国南方享有崇高地位的侠盗在去世前的一两年间是否越发乖戾多疑,越发迷信疯狂,也不知道杀死他的Robert Ford在行凶之后十年间是否重复了杰西的毁灭,一边装作并不在乎命运和天意的模样,一边用纸牌占卜自己的人生。我想,疯狂、迷信甚至演戏这些被影片不断强调的母题,或许正说明导演有意让自己的作品踏上莎士比亚悲剧的轨道。诚然,《神枪手之死》的三个主要角色(杰西,罗伯特,查尔斯)中,没有一个达到了麦克白的复杂程度,但是这三个人物共同肩负起了麦克白的人格,三人就像一个三位一体的麦克白,罗伯特杀死杰西那一刻就像是杀死一部分自己,就像一场漫长自杀的开端,在那之后兄弟两人不得不承担起这一复杂人格中原本属于杰西的那部分,无论是查尔斯自杀前的两年,还是罗伯特被杀前的十年,都是在等待死亡带来解脱。
年轻的罗伯特·福特是本片的中心人物,他幼稚、狂妄,一心想着获得荣誉,相信自己与众不同。他崇拜杰西,跟随偶像的脚步成为另一个侠盗英雄也好,杀死杰西为民除害也好,他希望获得跟杰西一样的荣耀,然而这个二十岁的青年从没想过,一旦他获得了名声,之后将如何伴随着这种名声生活。这就像麦克白夫妇,他们被加冕的梦想冲昏了头脑,不择手段地抢到了王位,却不知道如何头戴王冠生活下去,既不会治国,也没有继承人,更没有享受过权力带来的快感,夺位的目的似乎只有反叛强权。而《神枪手之死》中有一个经典片段:罗伯特躺在杰西的床上,重复着杰西的动作,想象着自己是杰西,34岁,肋上有两个疤痕,左手中指上断了一节。可这一切都是杰西·詹姆斯的表象,杰西在17年的劫匪生涯后有着怎样孤独撕裂的内心,如何过着有名望的一家之主和罪犯的双重生活,这些沉重的事实罗伯特想不到,他想到死亡,却想不到人生。在向杰西开枪前,这个少年一直顶着一张缺乏内容的脸,他不恨杰西,就算恨,也只是恨自己的偶像不过是个平凡人,他没有自己的哥哥查尔斯那样纠结的情感——一方面无比害怕乖戾狠毒的杰西,一方面又对即将背叛他而不安。罗伯特和弑君前的麦克白一样,仍然是个天真的人,不清楚自己暴行的意义,不知道自己追逐的所谓荣耀将与阴影相伴。
杰西·詹姆斯是三个角色中最接近麦克白的一个:他是个多疑的暴君。这个人无论走到哪里,都是人群的中心,强迫自己不信任的福特兄弟留在自己身边,不得私自交谈,闯到老搭档的家里杀死对方(和福特兄弟在他自己家里杀掉他一样,都是对宾主之谊的背叛)。但是根据剪报对他的描写,很久以前(大概是詹姆斯兄弟帮派刚组成的时候,即十几年前),杰西是个有一双清澈灵活眼睛、性格开朗冲动、却又野心勃勃的少年,结合杰西兄长弗兰克念的莎士比亚诗歌,和弗兰克最终因为害怕杰西的暴戾而离开他的事实,我推测,少年杰西类似少年罗伯特,都是一心想获得荣耀的单纯男孩,为了出名而抢劫杀人,人杀多了才慢慢懂得了世故,逐渐会为自己的罪孽和对同伴的不信任而心神不宁,因为发现如今会对无辜的列车员开枪的自己和少年时代心向往之的侠义英雄形象——也是民间为自己塑造的光辉形象——渐行渐远而寝食难安。此时的杰西已经不再天真,他身上满是成年人的疲惫,对着结冰的湖面喃喃地说“当你触及到死亡的边缘时就不会怕死,你宁愿死掉,也不想醒来收拾残局”——这是一个清醒者对浑浑噩噩的世界做的独白。这句话也可以出自丧失掉威严、天命、家庭和求生欲的麦克白之口:既然无法再享有平凡人生的安宁,面对麦克德夫的剑,放弃抵抗,结束一切恐惧和痛苦进入永久的安眠,比违抗命运继续活下去容易得多。杰西站在光亮的画框前,看到的不是自己,而是和10年的自己一样愚蠢而得意的罗伯特,我想这一刻他感到的是命运的轮回、骨子里的疲倦,以及迎向解脱的期盼。
最后还有查尔斯·福特,他身上突出体现的是麦克白的恐惧。查尔斯本身是个没太大野心的人,但是正因为比较无害被暴君杰西留了活口,拴在自己身边,身负杀人和被杀的双重恐惧,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罗伯特仍未觉醒的恐惧和杰西早已麻木得化为疯狂的恐惧都体现在了二人之间的调和者查尔斯身上。曾经听过杰西有关自杀那段经验之谈的查尔斯比罗伯特更早体会到了死亡的慰抚:既然无法入睡,就只好等待更甜美深沉的死亡了。影片把这一点处理得极为精妙:查尔斯本来是睡得着的,无论在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一幕——罗伯特背叛并枪杀伍德——之前,还是在杰西向他透露自己杀死了同伴之前,查尔斯都在睡觉。而在这两幕之后,查尔斯变成了一个失眠者:比如在谋杀杰西的前夜,查尔斯泪流满面,躺在床上对自己说“睡吧”。和麦克白一样,和躺在床上都时刻摸着枪的杰西一样,他被自己的认识剥夺了睡眠,我相信犯下谋杀之后的罗伯特会跟他们一同失眠。
这四个人认识到的是同一件事:尽管自己曾有那样的野心,追求过那般的荣耀,以为命运就在自己的手中,到头来还是不禁要发现,自己只是个“戏子”,不是编剧和导演,会不由自主地落入生活的重重罗网中,所做的一切都无非一步一步地跟随命运为自己谱写的剧本。可笑,可笑。“我”是一个个体,我会思考自己的人生,我有自己的愿望,然而我无能为力,我的愿望是命运加在我身上的愿望(叔本华会说是世界意志),我跟亿万个同我一样的渺小个体一样,被命运的洪波推动,完成的不过是从无到有再从有专无这一意志,这样的人生,和虚妄有何分别?
年轻的时候总想有这样的机会追随一位大人物,学习他的说话、工作甚至眼神等细节,希望能够成为这样的一个大人物。遇上大人物是需要缘分和机遇的,不管怎么说鲍伯是个幸运的人,能够追随杰西这样的大人物。回顾一些名人的成长,相当部分都在从追随名人逐步成长起来的,比如张五常、张维迎、郎咸平,商界比如李一男之于任正非,比如孙宏斌之于柳传志。
现在不过是历史的重演。
想起大一、大二的时候,不想参与所谓竞选之类的活动,只是在大二的时候因为活跃被班长要求担任文体委员。那个班长很强势,口才好,人品却不如何高,但那时我也只是低头做事,并对他抱有一些所谓正直的幻想,一定程度上我是个追随者。大三,他胜任学生会一把手,在他的推荐下,我担任班长一职。
李一男大学毕业后加入华为,后提交一份建议书,两天时间升任华为工程师、半个月升任主任工程师、半年升任中央研究部副总经理、两年被提拔为华为公司总工程师/中央研究部总裁、27岁坐上了华为公司的副总裁宝座,从此成为任正非的左膀右臂,与任正非的关系胜过上下级,更似父子。
孙宏斌从某事业单位辞职后,加入联想,很快便成为联想企业发展部主管,分管联想北京以外的所有业务。而柳传志也暗地里把其当做接班人来培养。
记得大学毕业的时候,大家说起工作的时候,总是把工资高的、名气大的公司排在第一位,然后是公务员之类的;进入社会后,谈起工作,总不会忽视给领导当司机这样一个好职位,然后会接上一个领导要离开岗位给司机谋了个好职位之类的故事。司机要跟随领导出去办事,有很多的时间去接触领导,或者领导会有意无意的问这问那,学习的机会一大把,发挥的机会更是一大把。而司机为领导办事是不分私事公事的,因此总有很多领导的秘密在司机哪里。有一天领导要走了或者时间久了,领导要找一个能够信任的人做某件重要的事情时,一定不会忘记司机的。
鲍伯通过努力,跟随了杰西一段日子,跟他去酒吧、谈生意、吃饭、生活,注意杰西的说话的语气、待人的方式、看人的神情。有一天杰西问他:你是想成为我还是想替代我。
大三担任班长第一件事就是班费问题,大二收了班费没做一件事情却已经没有费用了。于是便与他沟通,希望他能私下简单说明,只要我们能够解释就OK了,毕竟此事可大可小。三次,私下沟通的结果是他完全不理我;后与班委会沟通后,告知班主任,希望通过班主任施压,然后私下处理,结果是他找我装可怜或是恐吓;最后开班会,他当众解释,当然他的名声扫地。从此他对我记恨于心,在学生会一把手的位置为难了我很多次。这辈子都不会成为朋友了。
2000年李一男响应任正非创业的号召,从华为拿到的价值1000万元的设备北上创建港湾网络,并逐步发展成为华为的竞争对手。2006年6月,华为收购港湾网络,李一男回到华为,任首席电信科学家、副总裁。期间的恩恩怨怨好比电视剧。在李一男回到华为后虽然身居要职,却基本上被架空了,无法参加关键决策。直到最近出任百度CTO。李一男与任正非的种种事情目前还无法洞悉全部,只知道二人性格相似,当年李一男要离开华为时,任正非极力挽留,收购港湾也是又爱又恨。
1990年,孙宏斌分公司开到了全国,而个人越来越张扬,与李一男一样不懂为人处事,且一手把控分公司的权利,分公司与集团的矛盾越来越尖锐。柳传志从香港赶回北京,希望通过沟通缓和矛盾。孙宏斌年少得志,没有选择柳传志,并做了不应该做的事情,最后被判入狱四年。
司机也有翅膀硬的时候,也有这样那样的欲望,也会惹是生非,而他手里也总有领导那么些私事,也可能得到领导的信任出任要职,……
鲍伯背叛了杰西,因为杰西太高大,因为鲍伯希望被赞赏被欢呼获得荣誉,遇上鲍伯背叛了杰西,枪杀了杰西。
若干年后,鲍伯开始忏悔,开始怀念,……被枪杀。
历史总在出演,今天的故事总能在昨天的日记里找到相似的脉络。
我还年轻,还在渴望遇到一个大人物,跟随其左右,然后发迹。哎,可能去给领导当司机比较现实:先要买辆车,然后靠个驾照,然后过五关斩六将终于能给大人物当司机了,然后学习,然后某一天领导说这个项目你去做吧,然后某一天撂倒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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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思考:
一、追随者
1、别人都说,跟个好领导很重要,能追随一个大人物是很幸运的,但还是要分别是非;
2、能力固然重要,情商更重要,一则避免张狂,二则避免心理变态——生活在大人物的阴影下;
3、目光长远些。
二、大人物
1、在破格提拔和揠苗助长间找到平衡点,能力也许够了,但沟通、团队精神在管理中同样重要——现在对骨干的培养有时候用到折腾的方法:突然降职锻炼其稳定的心理素质;
2、接班人培养是一件长久的事情,需要多方考察,给予发挥的平台,也给予磨砺的机会;
3、在团队内部做好愿景管理,保证团队活力;
4、如果要做英雄,死的时候要刻骨铭心具有流传的效果;如果从商,走的时候低调洒脱些。
这导演是谁?影片魅力的明證之一,是叫人產生急慾認識下蛋母雞的衝動。IMDB上显示,写过两个本子,然后則僅导了这么两部片子。中间時隔七年。七年。此人在做什么?只磨一劍,而出手路数不明,招式不凡。翻看其首部作品《chopper》的剧情提要,发现前后作品间似有一脉相承的母题:少年英雄梦的狂,乱,慌。
《刺杀神枪侠》,诗性。沉静。悲伤。
敛潜的抒情段落,徐缓平滑的细腻叙事。
画面干净,戏却很满。人物开口则必有火花碰击。不说话的地方全都是内心戏。旁白的设置,保证每个人物有最精炼的台词。而旁白本身,已经提炼得有诗情。
Jesse,与其说被刺杀,不如说是假他人之手的自杀——也不过是聆取宿命的声音,而后顺从,主动择一安息日求死。正如他向刺杀者赠一把漂亮手枪,说:“对我而言,我自己成了问题所在”——仿佛请那行刺者帮助他解决困局。正如他破天荒自己卸下腰间枪套,把坦荡的背部出示给对手,沉默等待枪上膛的栓响。
可见再没有第二个人可以像他,对生命那么警惕,对死亡那么尊重,对天意那么通晓,对命运那么自知与配合,对卑懦那么嫉恨、又那么怜悯成全。
而对行刺者bob来说,他一向有个无限卑小,而又被自己无限放大的,以至自己也无以面对的,虚矫的自我。——对他而言,他自己成了问题之所在。
刺杀,不过是向Jesse,向这个世界屡次求欢未遂后,一次爽到巅的自慰。以及往往爽过之后,那随之而来的寂寥虚空、狼狈羞惭。虽悔恨,不能自已。虽不能自已,却深知将把悔恨无尽循环——他在一场场根据刺杀事件自编自演的戏剧中,700多次的重复,重温那段时间的种种,细节来回反刍,以期帮助自己再次找回幻觉中的高潮。
油画般的色彩质地,节奏缓慢,细致描写人物的面部表情变化,在看到后半部分渐入佳境。杰西一早就知福特要杀他,但他已经懒得挣扎,只是像陌生人那样注视自己的生命一点一点置于危险。Cassey Affleck演得很好,甚过Peter。原声很不错,一个西部片竟配上大量的钢琴独奏。
这是一部反西部片:摄影和配乐都十足惊艳;这是一个人的断代史:儿时偶像的坍塌,突如其来的成名,遭人唾弃的下场,稀里糊涂的消亡;凯西的表演实在是好。
“刺杀,不过是向Jesse,向这个世界屡次求欢未遂后,一次爽到巅的自慰。以及爽过之后,那随之而来的寂寥虚空、狼狈羞惭。虽悔恨,不能自已。虽不能自已,却深知将把悔恨无尽循环——他在一场场根据刺杀事件自编自演的戏剧中,700多次的重复,重温那段时间的种种,以期帮助自己再次找回幻觉中的高潮”
这个片名要直译才行!!
诗性。沉静。悲伤。敛潜的抒情段落,徐缓不惊的细腻叙事。画面干净,戏却很满。人物开口则必有火花碰击。不说话的地方全都是内心戏。旁白的设置,保证每个人物有最精炼的台词。而旁白本身,已经提炼得精绝。
皮特饰演的杰西是一个有着乖戾感的名人形象。他的“英雄”性,只是通过旁白以及很有限的几个片段被间接表现。那是被虚构的一个底层文学寄托。作为匪帮领袖,杰西更接近一位令人敬畏的孤独君主,始终对周围人抱有深深不信任。猜忌、冲突以及帮派内部的争端、外部的威胁,都令他身心俱疲。最后选择信任死亡。而杀死杰西的背叛者则是渴望替代国王的平庸男孩。他的政变没权利可图,更无法换取声名。他一次次贩卖背叛的光彩、并沉溺其中,遭人厌烦、可耻、唾弃,被复仇。死的时候仍旧搞不清楚自己究竟在哪里。
看完心情很复杂。160分钟慢慢撕磨人心,每一帧影像都是精心雕琢的,箭在弦上的气氛从第一秒就开始凝结,是为了等待枪响后头撞碎镜框的瞬间,还是最后一秒迟迟都没有响起的枪声?无名小卒终究无名。OST增色不少。anyway,新年前,神枪手终于死了。
但凡英雄,总是带着一股悲凉的意味。那什么,卡西皮特,你们其实是……嗯……相爱的吧
太冗长了,还有明明Casey Affleck就比Brad Pitt演得好为什么不是他得奖--2007年第64届威尼斯最佳男演员
真的很强大,看到最后真的挺好。演员演的很棒,很绝望的感觉。不过看前半部的时候真的有点坚持不下去额。Casey Affleck 很有才
片名和片长那都是相当的长,但看下去了绝对不觉得闷,并且那些有重影的摄影加配乐真是无法名状的喜欢呐!对于儿时偶像的复杂情绪展示,卡西阿弗莱克的角色确实很出彩(当然似乎是皮特得了威尼斯影帝)。文艺西部片呐(其实我看西部片很少),很不错~(有人说他们是基友。=_=)
节奏慢是有它慢的道理的,用心体会就能发现它相当唯美,意味深长。没有激烈枪战,取而代之的是细腻优美的画面,印象最深的是那片微风中枯黄的田野。人物内心感受也把握的很准确,恐惧、犹豫、怀疑。btw,佐伊果然是跑了个龙套啊~★★★★
Casey是一个控制情绪的高手,好多戏藏在眼神里
摄影+音乐一流,表演一流半,叙事手法三流。
这才是《不可饶恕》之后最好的西部片,同时也是近年来最好的艺术电影。万岁!
拍得,就像静物。
一个濒临崩溃的绝望男人,皮特奉上了最好的演出。
本想过这是一部Brad的电影,没想到它名副其实是一部Casey Affleck的电影。
20130907在资料馆看的拷贝放映。摄影、表演、音乐、节奏,都是上品。
极富诗意的电影,需要静下心来细细品味。尼克·凯夫的配乐充满强烈的宿命感,那种无可名状的忧伤仿佛有着渗透骨髓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