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影评
1 ) 观众们总在期望什么--我的兴趣就是对它进行嘲弄——评《低俗小说》
观众们总在期望什么--我的兴趣就是对它进行嘲弄——评《低俗小说》
我最喜欢的两个导演之一的大卫•芬奇曾经说过:“观众们总在期望什么--我的兴趣就是对它进行嘲弄。这才是真正的兴趣所在。”但是我觉得这句话用于《低俗小说》是再适合不过的了。我甚至愿意把《低俗小说》比喻成电影版的《名侦探的规条》。
的确,大痞子昆汀在本片中用他那三个看似垃圾一样的故事和独特的叙事手法对当年(包括现在)的美国影片进行了最大的嘲讽。同样是三个环状结构的故事,同样有昆汀及众大牌明星的参与,但那无处不在的嘲讽便是为什么《低俗小说》比光顾着血腥暴力的《罪恶之城》要耐看得多的原因。我觉得昆汀和罗伯特都是在玩电影。(请注意我的用词,是“玩”)但昆汀总能在暴力之外玩点别的东西(当然,唠叨、废话也隶属其中),但罗伯特就••••••
好了,言归正传。我们还是来看看昆汀是如何嘲讽一些电影的吧。
在开篇提姆•罗斯和他老婆唠叨了好一阵子之后,影片突然就切到了文森特(约翰•特拉沃拉)和朱尔斯(赛谬尔•杰克逊)这两个黑帮杀手的身上。这两人可不像其他电影里冷酷的杀手一样。影片花了大量的时间拍摄他俩在车上不停的唠叨、唠叨、唠叨••••••这一切都像极了昆汀的前一部作品——《落水狗》。然后,两人下车,上楼时也在不停的唠叨、唠叨,而且几乎每一句话中都会有一句“FUCK”,然后,终于到了门口,但发现时间没到,又继续走到别的地方唠叨••••••连我都感到不耐烦的时候,终于,两个黑帮杀手进屋了。然而,影片又一次“辜负”了观众的期望。原本暴力、血腥的昆汀应当在此上演一幕异常血腥的枪战来弥补之前观众所忍受的唠叨的。可没想到,当杀手遇上了敌人之时,他们不是大开杀戒,而是继续唠叨••••••最后,还是没有任何场面可言地把敌人干掉了。
在布鲁斯•威利斯龙套般的登场后,影片正式进入第一个故事——《文森特和马沙的妻子》。当好色的帅男遇上了风骚的美女,除了XX,他们还会干什么呢?这是理所当然的吧。但是,昆汀的嘲讽又开始了。在第一个故事中,没有任何色情镜头、没有任何床戏。而文森特和米亚顶多就是亲吻了一下而已。而故事的高潮即使米亚吸食了文森特口袋中的白粉,而导致快挂了。文森特立刻将米亚送到毒品销售者家中抢救。这一段笑死我了。尤其是文森特对着激动地销售者说一句:“我应该那样扎三次吗?”的时候,让我觉得“无厘头”。说道“无厘头”,在看《低俗小说》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周星驰的《百变星君》中跳舞、打针的情节都是在COS《低俗小说》。故事,随着文森特和米亚的握手而结束。众人想象中的爱情并不存在。我们想错了••••••
当然,第一个故事有个比较有趣的花絮,这是我在豆瓣浏览帖子的时候一个网友说的,确实比较有趣。片中,米亚对文森特说她曾经拍过的一个电视剧,而电视剧的内容正好就是饰演米亚的乌玛瑟曼与昆汀一起在若干年后拍摄的《杀死比尔》。
接着,全篇最有趣、最戏剧化也是唯一体现昆汀血腥、暴力的故事——《金表》上演。而萤幕上的超级英雄布鲁斯•威利斯再度登场。这个故事的嘲讽是最多的。超级英雄VS黑帮老大。这可是典型的动作片情节。从故事开始一直到布鲁斯回到公寓都比较中规中矩。但是昆汀的恶搞在布鲁斯拿到自己的金表时便开始了。而且从此刻,一直到故事结束,嘲讽无处不在!
首先是处境危险的布鲁斯,在冒着天大的风险的情况下,安全的拿到了金表。在大家看来,此刻他一定要赶紧离开才对。没想到这家伙居然要到厨房做早餐。当他检查了一下厨房,觉得安全便开始做早餐时,突然,他看到了桌子上放的一把机枪。然后他拿起枪。接着,厕所响起了冲水的声音。所有人都想,按照布鲁斯•威利斯的戏路,一定是厕所的人一出来就被击倒吧。但是,从厕所出来的竟然是本片的男一号约翰•特拉沃拉。这下估计应该是会在布鲁斯和约翰间上演一幕对话,因为在第一个故事开始之前,布鲁斯和约翰就在酒吧有过矛盾。然后,应该会有一次精彩的追击战。可是,昆汀在此对大家做了最大的嘲弄!没有任何对话,没有任何打斗,布鲁斯用几枪就把文森特干掉了!2个多小时片长的男一号,居然会在不到一半的时间,这么轻易地就被干掉••••••接着,连布鲁斯自己都没有想过会这么轻易地得手。然户开车拍屁股走人了。可是走到半路,他开始倒霉了。正好停车的时候,正好就遇上了黑帮老大。于是,他二话不说地就开车撞了过去,把黑帮老大撞翻,可自己也被别的车子给撞了。昆汀又开始恶搞了。被撞的老大似乎根本没受伤,而撞人的布鲁斯看似伤得不轻啊。于是,追击战在这两个人中上演。而两个倒霉到极点的家伙偏偏要跑到那个商店中去上演终极格斗。血腥、暴力来了。可是超级英雄和黑帮老大还没打完,两人都被商店里的龙套角色给打晕。昆汀的嘲讽再次让人哭笑不得。人们心中的超级英雄居然会和黑帮老大一起在这种情况下被性变态者抓住。而堂堂的黑帮老大居然会被一个小小的巡警拖去鸡奸••••••有点恶心了吧••••••布鲁斯趁巡警在逍遥快活时挣开了绳索,在犹豫了一阵子之后,还是决定要去救那个被奸的老大。以德报怨。最后冰释前嫌。老大获救并报仇了。而拳击手布鲁斯则得以和自己漂亮的法国女友一起过好下半辈子。然而,在故事结束前,布鲁斯也忍不住要说一句:“这真是我过得最诡异的一天了。”对观众来说,又何尝不是诡异呢?
个人在这个故事中倒是发现了一个小花絮。全片一共只有两个性爱镜头。都是在这个故事中上演的。一个是布鲁斯和他的法国女友在床上亲热,另一个就是黑帮老大被巡警拖去鸡奸。但是不可思议的是,三个故事中,《金表》对话里“FUCK”这一单词居然是出现次数最少的••••••
接下来,第三个故事《邦尼的处境》。从开始,一直到《金表》结束我们都只觉得昆汀就是在讲不同人的不同故事,在第三个故事上演时。我们发现原本挂了的男一号文森特又出现了!再结合情节。这个不是发生在第一个故事《文森特和马沙的妻子》之前的故事吗?环状结构在此初现了。昆汀啊昆汀,以当时的眼光来看,能够这样讲故事,You are a fucking genius !
另外,昆汀在这个故事中也是亲自出马。不过他演的人物不太符合他本人的性格,因为一点也不变态。甚至有点傻。而我觉得《邦尼的处境》最大的嘲讽便是标题以“邦尼”命名,但实际上“邦尼”这一人物只是在赛谬尔的想象中出现了一个背影,而且时间短到可以不计。Fuck you!Quentin!你玩弄了所有人!
接着,故事将近尾声,环状结构再次来临。文森特和朱尔斯来到一家餐馆。而这正式开头提姆•罗斯唠唠叨叨并要打劫的时间。此刻,相信当年许多人仍然忘不了昆汀的处女作《落水狗》,觉得这又会在“密室”一般的餐馆中上演枪战了。可是,我们又猜错了!这一段的核心居然是朱尔斯一边用枪指着参鸟提姆•罗斯,一边诉说着自己的感受。最后以一段圣经结尾。好欠扁的导演!
总之,我不说《低俗小说》好到一定要每个人都喜欢它一样。我也从不说“如果不喜欢某某作品的人就不懂电影”这种装B的屁话。但是就个人而言,我觉得《低俗小说》有太多值得一些想当导演的人去学习的东西。
另外,我对昆汀的喜爱还是不及大卫•芬奇和克里斯托弗•诺兰,所以也没有仔细去研究他的电影,若是有什么错误,还望各位文明地指出(大过年的,别动不动就骂人吧)。然后,我记得我看一篇影评时,那位兄弟说过其实布鲁斯打死文森特的枪就是马沙放的。可是这个情节我却没有看到,是不是我看的删节版?还是没注意?望高人指出。
最后,还请大家低俗地跟我一起说:Fuck you Quentin! You are a fucking genius!
2 ) 反装B电影在装B者的簇拥下不情愿地登上神坛
预告:本文文字低俗,当然不是因为这部电影,我比昆汀·塔伦蒂诺的境界差远了。我是看到了一些对这部电影的“影评”之后忍不住要低俗一把。
许多地方,尤其是豆瓣上洋溢着的对这部电影的溢美之词,其中许多都是无脑的膜拜,更多的是祭起“后现代解构式解读”的装X大旗,堆砌晦涩且狗屁不通的名词,直至歇斯底里。装X无论何时何地都是可以觅见踪影的,我也要警惕。
也有人跟我提过“我就爱看那些看不懂的电影,比如《低俗小说》”。当初这句话给我一个很深的印象,这部电影就晦涩难懂,至少也是《穆赫兰道》那样吧。看完以后,我发现这部电影一点也不难懂,没有任何难理解的地方,并且,人家名字都叫《低俗小说》,有个狗屁内涵。它的唯一内涵就是调侃和讽刺那些装X的电影。可叹这部反装X片被无数装X者簇拥着,抬上了神坛。
上面两段话,我骂的都不是这部电影。其实这还是一部挺不错的电影。昆汀的风格之一,就是最彻底的颠覆、嘲讽我们现实生活中所奉行的那些规矩和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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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这部电影的结构,有人说它是环状结构,然后顶礼膜拜。也许在这部电影诞生的1994年,这种结构是一种颠覆式的创新(具体情况我不清楚),但是在今天,此类结构的电影已经多如牛毛,至少《记忆碎片》要更牛得多吧。没有觉得有啥新奇的,可能只能怪我看这部电影太晚了吧。其实根本谈不上环状,就是把故事线索拆成几个人,每个片断有不同的主角,然后首尾呼应。从叙事结构上来膜拜这部电影,仅仅是因为它诞生于1994年么?
真正我觉得此片NB的在于情节和语言。导演的境界已经超越了玩世不恭,是彻头彻尾的嘲讽。因此本片情节很荒谬和“低俗”,比如布鲁斯·威利斯的传家宝是通过他爸和战友藏在屁眼里才保存下来的,还说的一本正经,满面深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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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特拉沃尔塔两场动作戏都是拉完屎发生的,在马桶抽水声中,一场是拿枪解围,一场是被人乱抢射死。布鲁斯·威利斯和黑帮老大一起被绑架,那气氛渲染的,观众都以为那两个绑匪是变态狂,会拿把电锯把他们切成一块一块的之类,结果呢,嘿嘿谁看谁知道。布鲁斯·威利斯的女朋友,大祸临头逃跑的上摩托前还唧唧歪歪,让人恨不得扇两巴掌。塞缪尔·杰克逊遇到一个白痴朝他连开数枪,结果一枪未中,于是他认为这是神迹,是上帝的召唤,当即决定金盆洗手。乌玛·瑟曼吸毒昏厥,打扮得像耶稣的毒贩子却在这紧要关头到处找医学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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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汀亲自出马的那一段,两个人开着一辆载着无头尸体到处都是血的车来他家,他想到的是他老婆发现了会闹离婚。如此种种荒唐怪诞的人和他们的言行,造就了《低俗小说》的“低俗”和对好莱坞正统大片乃至道貌岸然的社会的嘲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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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情节离不开彪悍的台词。这是一部十分聒噪的电影,每个角色都絮絮叨叨,废话连篇。但是这高密度的台词非常好的迎合了本片荒诞的气氛和情节,而且还非常好笑。
再说这部电影的“内涵”。我觉得它的内涵就是没有内涵,彻头彻尾的嘲讽那些装内涵的电影和人。结果它不幸的被一群它所唾弃的人填塞了很多“后现代解读和内涵”。
总而言之,这是一部很不错的电影,风格独特,也许在那个时代开创了一个风格的先河。最最可悲的是,这部反装X片被一堆装X犯簇拥着,狂欢着,尖叫着。也许昆汀知道了这种状况,会苦笑一声,咒一句f**kers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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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肥嘟嘟看电影(feidudumovie)
3 ) 低俗小说之重看细节
1、开篇Tim Roth开口讲话前字幕上配有"Brith accent”,才知道他在这里用的是英国口音,呵呵。他在说“对”的时候都不用yes,而用correct,不知道算不算英国口音的表现,我对英英和美英的区别很无知啊。
2、Mr.Pink扮演的那个餐厅服务员根本看不出是他,反复看也基本看不出来,一直低着头写菜单,还有个是背影。他的台词倒有一处有趣,因为他cos的是戴眼镜的摇滚歌星Buddy Holly,所以在点菜的对话中他直接把米亚叫做Peggy Sue,呵呵,这是一个女孩的名字同时也是buddy holly一首代表作的名字,而国内的字幕直接翻译成“美女”充数,就失去原文的趣味了;还有一版可能是为了照顾到这种幽默效果而翻译成“女同学”,反倒看得我更晕。
3、乌玛点的应该是Durward Kirby burger,而不是字幕上的Durwood,因为DK也是五六十年代的一个老影星,符合这个餐厅给菜命名的方式,如Vincent的Douglas Sirk steak,当然,说到底,这么命名只是Quentin的恶搞习惯。还有,第一次知道原来汉堡也可以要bloody的,汗。
奶昔的名字也相当有趣,Martin and Lewis或者Amos and Andy,字幕根本翻译成香草还是巧克力,害我根本没注意。好玩的是,2002年的时候真的拍了部电影就叫Martin and Lewis,呵呵,而Amos and Andy好像是一部情景喜剧的名字。
4、说实话Mr.Pink这个角色纯粹是为搞笑而出现的,可惜没有相同文化背景的我们看翻译版便毫无察觉。他问Vincent牛排要几分熟,说的是“Burnt to a crisp or bloody as hell?”非常形象生动略带夸张效果的英语。而bloody as hell的回答也非常符合Vincent杀手的身份,呵。
5、Tim喊服务生倒咖啡,女服务员特意跑来说了句“Garcon means boy.”这里的Garcon是法语词,但不知道Tim这小混混嘴里怎么突然冒出法语来,难道是在表现小混混想装好人故意用法语,结果没用好反被服务员糗到了的笑点吗。
6、Tim说nobody ever robs restaurants,这是1994年,到1998年冯小刚拍的不见不散中,葛优和徐帆就是在美国的一家餐厅里碰上打劫的,呵呵,这也算一种致敬或借鉴吗。
4 ) 毫无意义的环形结构
撇开那些啰里吧嗦的台词,但就情节来说,《低俗小说》的确开创了环形结构电影的先河。可是我看完后的第一反应是:这环形结构有什么用?
影片开始抢钱夫妻很有喜感的从沙发上跳起来宣布抢劫后,整整两个多小时就没出现过,直到影片还剩二十分钟,我看了看下面的进度条,然后对自己说:“哦,电影快结束了,那对夫妻快出场了。”果然那两人去了那家餐厅。
......我还能说什么?这就是环形结构,把影片结尾截一段放到开头。我想每部电影都可以这样做,除了《saw1》这种电影,因为电锯就是靠出人意料的结尾吃饭的,而《低俗小说》不怕,因为他根本就没有结尾。当最后的字幕出现的时候,我很诧异地说出:“就这样?”本来还满心期待,以为那对夫妻会跟黑老大或是拳击手发生些关系,结果只是打酱油的。
还有就是另一条线,也就是威利斯的《寻表历险记》,与其说是另一条线,不如说是主线的延长线,因为除了和黑老大的关系以及一枪崩了屈伏塔外,与主线没有仍何关系。
除了以上所述,影片里还有很多无关紧要的情节,如《黑老大老婆误吸毒记》、《专家教你清理杀过人的车》等。我本来想说这些故事脱离了主线,后来想想貌似根本没有什么主线。
于是我把这部电影总结为“一堆黑色幽默情节的非线性拼接”
5 ) 经典6分钟
这是一部非常有趣的电影,充满了一种奇特的魅力。虽然它描述的是社会底层人物的生活,却丝毫没有让人感觉到其片名那样的低俗。这部片子在结构、叙事、主题、配乐、表演上都有非常值得玩味的地方,是一部让人过目难忘的黑帮电影。
我尤其喜欢杀手Vincent和黑帮老大的老婆Mia约会的那场戏,其中扭腰舞和回家后的6分钟拍得入味十分,堪称经典。
Vincent虽是受黑帮老大委托陪Mia散心,但是他很清楚地知道老大曾经借口一个手下为Mia做足部按摩而将其从四楼扔下摔死,所以他很清楚自己的定位,就是不可能对Mia有任何非分之想,只能陪太子读书罢了。有趣的是导演让Vincent吸了些毒,晕晕乎乎地而不是心惊胆战地进了Mia的家,所以这段戏一开始的画面是略微晃动的,Vincent因为没有非分之想,所以反而是很本色的吸完毒以后来见Mia,从一开始他就没有想过伪装什么。然而这也许恰恰给看惯了伪装,同时也是吸毒者的Mia以一种亲切感。
Mia并不是马上出现的,在Mia家里那段镜头始终没有出现她的正面,只是用那极有诱惑力的嗓音、坐在监视器面前遥控摄像头的背影和那张涂满了口红的双唇来勾画她,直到她和Vincent出门前,也只是拍了她的足部特写,包括她压脚背的一个细节,这个细节暗示出她是有相当舞蹈功底的一个女人,因为一般人是无法把脚背压到那个角度的。
Mia是冷艳的,她的直发,她的黑衣,她毫无避忌的目光,猩红的唇膏,黑色的指甲油,处处透露着冷和傲。
在猫王酒吧里,Vincent陪着小心,循规蹈矩地回答着Mia的问题,但是显然Mia知道他并不是一个那么老实有礼的人,他很小心,其实他并不是那么在乎规矩,他狂野,但是又有些无奈,他凶恶,但是又很有分寸,一个杀手居然会对Mia所点的奶昔研究了半天,这让Mia觉得他坦诚地有些可笑,所以她的冷酷似乎也慢慢解除了,她从紧腰白衬衣下拿出一包烟,想请Vincent来一支,但是她很快又改变了主意,她反过来找Vincent讨了一只他自己卷的手工烟,Vincent很自然地给了她,如同给自己兄弟烟一样,这也许让Mia感到一丝被宠被尊重的感觉,因为每当男人满足女人的一些小要求的时候,女人的虚荣心总是会得到异常的满足的,所以他们的距离进一步拉近了,他们开始谈论Mia的演员经历,Vincent其实还是带着一丝敷衍在和Mia交谈,他并不是很投入。侍者端来了5元的奶昔,Mia尝了一口,Vincent忽发奇想也想尝尝,当他要把吸管换一头的时候,Mia却表示她并不介意,这里的台词是有些暧昧的。Vincent当然不傻,他怎么会听不出来呢?他一下就感觉到Mia的内心世界是动荡不安的。从这个时刻起,他才开始认真地,把这个女人当作一个女人来对待,而不是当一个任务来完成。但是他掩饰的很好,他不吱声,装作不知道,望向别处,Mia也明白他理解了自己的暗示,她也在看他的发应。她在试探,他在犹豫。这里十几秒演员的表演非常到位,所以这时就出现了一个被Mia称为“令人不舒畅的寂静”时刻。Mia起身去化妆间补妆(其实是吸毒),她似乎想寻找刺激,但是又有些顾忌,这个时刻她需要毒品给她壮胆。接下来Vincent想出的话题也许正是Mia所不愿意谈到的,因为Vincent向她打听黑帮老大因足部按摩而杀人的事情。Mia的情绪变得激动起来,她间接地向Vincent抱怨黑帮老大对她的严厉约束,她感到很郁闷。这餐馆里的10分钟戏铺垫极佳,把两个人从陌生演绎到心照不宣的暧昧,演绎到彼此开始建立信任,人物之间的心理距离越来越近了,但是他们之间还不能捅破那张纸,他们只能很隐晦地暗示。
这时,经典就要来临了,餐馆舞台上开始了邀请客人上台表演舞蹈的助兴节目。Mia似乎发现了一个新的兴奋点以让她摆脱谈话所带来的郁闷心情,她不由分说地要求Vincent上台表演。也许因为舞蹈是她的强项吧,她积极的自信的上了舞台,她扭动着腰跨,连脱鞋的姿势都很随意,连报幕时她也毫不掩饰地报出自己和他的身份,她尤其强调了自己是”Mrs.”,这是一种略带无忌的对威权的挑逗。Vincent慢悠悠地跟在后面,似乎是个陪练,他知道Mia在做什么,想什么,但是他不说。
这场舞蹈戏一开始Mia是带有一种只顾自己开心的态度,强拉Vincent上台的,她看着Vincent笨拙地脱鞋,觉得挺有趣,然而Vincent脱完鞋,又旁若无人地慢慢地把鞋放好,这个细节显示了他更强更掩饰的自信。
两人走到舞台中央,Mia伸脚出来划了一圈,试试舞台的平整度,Vincent还是低着脑袋,动也不动,也许他根本就不在乎舞台平不平。
这时节奏明快的黑人摇滚音乐响起,一首Chuck Berry的《You Never Can Tell》(事后查的)把两人带入了欢快的舞蹈世界,Vincent依旧丝毫没有抬头看Mia,他熟练而投入地应和音乐,应和着Mia的舞步,变换着自己的招式,Mia的进逼丝毫不能动摇他的节奏,他掌控着局面,同时他又配合着Mia,这就给Mia以充分自由展示的空间,Mia的舞蹈幅度越来越大,Vincent却始终保持着舞蹈的张力,不让情绪完全放纵,这种男人式的深沉的、掩藏的情感恰恰和Mia的热烈、放纵、急切形成鲜明的对比和奇异的默契。配乐中反复播出的“you never can tell”,不正是此刻两人内心世界的感受么?他们口中无法表达,但是却通过舞蹈和配乐表达出了人物内心世界的真实情感。
这一段1分45秒的舞蹈镜头,堪称本片的最亮点(当然影片结尾另一位杀手在餐馆对付抢劫者的一段表白也极其出色)。
毫无疑问,从餐馆得胜而归的Mia已经彻底放下了自己的伪装,她陶醉在舞蹈和心灵的默契中,即使回到家中,她也仍然还想继续跳。Vincent去洗手间做思想斗争去了,留下Mia一个人在客厅中,她打开了音乐,这次是一首深情款款的《GIRL, YOU’LL BE A WOMAN SOON》,这段MIA的精彩独舞,背景音乐的歌词简直就是人物的内心独白,“girl, you’ll be a woman soon,I love you so much, can’t count all the ways,I’d die for you girl, and all they can say is “he’s not your kind” 也许Mia把URGE OVERKILL的歌声当作心仪男人对自己爱的表白,充满激情而伤感的演唱使她陶醉其中,残存的一丝清醒却又让她感受着现实中的感情压抑和制约,她感到极度的失落,她疯狂、尽情地舞蹈着,似乎要把内心的幻想和苦闷一舞了之。那种失落、颓废、无奈、放纵的情绪,通过音乐和舞蹈表达得淋漓精致。
不过正如这个片子其他部分所要表达的一样,一个偶然因素就会改变人的命运。正当Vincent做好思想斗争,走出洗手间时,他却发现停止舞蹈的Mia因为吸毒过量而昏死在地上…
更多的情节片断展开了,各自独立而又互相联系,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故事,而这6分钟的戏,我认为是这部片子的精华,是经典中的经典,不看不行。
2007-12-27
6 ) 最喜欢!
低俗小说是昆订对自己电影的一个自我讽刺,他认为他的电影不过是东拼西凑而成的不过是低廉的再回收。
低俗小说pulp fiction是昆订。塔伦蒂诺的作品,他的作品仿佛不是那么多,《落水狗》是处女作,而现在我们最熟悉的大概要算是《杀死比尔》了。看过《杀死比尔》不难看出昆订的典型风格,那就是有趣的黑帮,血腥,暴力,性,绵延不绝的脏话。但是几乎所有的人物都可以是主角,都极其富有立体感,比如《杀死比尔》,中的那个法国混血儿,和残酷的日本少女。在《低俗小说》中的人物似乎都不是主角而又都是主角。埃米,马沙的老婆。和文森特在酒吧里跳扭腰舞,文森特和朱去拿回马沙的金子,文森特上完厕所却被拳手杀了,马沙追拳手却被一个地皮警察强奸。。。。一个连一个的故事,完成一个圈式结构。
我喜欢昆订。塔伦蒂诺的叙述方式,章节式的并且不考虑时间顺序,每一章都有一个小故事,故事和故事之间没有必要的联系,但却是这些人所的经历,几乎每一个故事都包含一个秘密,比如刚开始,文森特和埃米之间的秘密就是,埃米吸毒过量差点死过去,拳手和马沙的秘密是马沙被强奸,文森特和朱的秘密是他们误杀了一个小兄弟。
电影里面几乎所有的人都是名演员,他们在电影里客串更使电影增色。比如拳手布什回忆起小时候他父亲的战友,送给他属于他父亲的金表,战争应该是一个很严肃的事情,但是他父亲的战友非常严肃认真的告诉他,这块金表是他父亲在越战的俘虏营里将其藏在肛门里长达5年,而他也把金表藏在自己的肛门里2年。。。。。。。正是因为这块金表才引出后面马沙和布什被变态警察抓住的故事。还有一个情节就是一本正经的做着排忧解难工作的狼先生,他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让人觉得十分滑稽。还有文森特和朱去拿金子时,朱在杀死所有年轻人之前和他们讨论哪里的汉堡好吃,还把别人的汽水喝完了。在杀他们以前他长篇大论的背诵圣经的一段,让躲在厕所里的一个人面目表情发生戏剧的变化,只可惜他冲出厕所向文森特和朱扫射,结果一颗子弹都没有打中。。。。。朱认为这是神迹并决定退隐江湖。虽然到处是血红的颜色,但让观众没有一丝反感,好像时时刻刻电影都会给你一个惊喜。
和《杀死比尔》比较也会发现一个特点,那就是影片里有很多西部的悠长的调子,给人一种tough 的感觉,还有朋克,节奏紧凑而跳跃,尤其是埃米和文森特跳扭腰舞的那一段,虽然John Travolta(文森特)的相貌是在不敢褒奖,但是跳的却很有味道。文森特是一个很有味道,态度优雅,性格温和的人。你会觉得这么一群认真的人干着这么一些没有意义的事情很有意思。
整个电影都是70年代的风格,音乐,历史背景,人物谈吐,就连吸毒用的注射器都古色古香,说到吸毒,电影把整个过程纪录片似的全记录下来,还让我们觉得,他们吸大麻,古柯碱,海洛因非常cool~!
我喜欢昆订的电影,也非常喜欢Uma Thurman,尤其是她在《杀死比尔》中的坚韧和顽强是在是迷人,她用刀砍人,就像砍豆腐一样,我总是会非常兴奋。而昆订又是Uma Thurman的好朋友,经常去她家构思电影,还和她的小孩子是好朋友。记者在采访她的时候还担心昆订会不会和孩子讲性和暴力的事情而带坏Uma的小孩,她说昆订非常好,从来不说那些。有趣的关系。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部电影!
有时,想要说清楚某部电影“为何如此经典”并不容易,但对《低俗小说》而言似乎要简单很多——如果你不那么严肃的话。你或许听过昆汀如何玩转“环形-自我指涉”的结构、完成对叙事惯例的解构——这很正确,然而真正造就经典的却是一些更直白、浅显甚至“低俗”的内容,包括荒诞幽默的对白、鲜活奇特的人物以及稀奇古怪的情节。我有好几年没再看它,可还记得二人关于“捏脚”的对话、敏感脆弱的布奇女友以及那场滑稽的扭扭舞比赛,当然,还有散发着金光的神秘皮箱。昆汀天才般地制造了这些内容,让它们侵入到观众的记忆深处。也许数年后的某天,街头上突然放起《Girl,You'll Be a Woman Soon》时,你还会回想起影片中自在舞动的乌玛·瑟曼。
对于这样一部诞生于1994年的电影,它已经值得五星了。
【A-】重看,故事用一个关键词就可概括:逗你玩。昆汀在每一处,都会颠覆观众从经验中得出的预判。你以为人物要做这个,他就不做,你以为他会这么说,他就不说。让角色与情节背离人的认知很简单,难的是如何出人意料后再圆回来让人接受,更难的是如何将一个个拐弯集合成拥有统一情节与主题的故事。昆汀完成了一个难度很高,更根本无人想过的任务。
不要在上厕所的时候看书 不要过量吸毒 不要把枪放在厕所门口
昆汀·塔伦蒂诺代表作,1994戛纳金棕榈奖。①独特而复杂的环形叙事结构(同1994金狮奖[暴雨将至])。②乌玛瑟曼与屈伏塔的惊艳舞蹈,致敬戈达尔[法外之徒]。③堪称教科书的剪辑:文森与兰斯的交叉剪辑-远景vs近景,长镜vs快切,动作幅度-定调与时间对比。④时间扩展:救活米娅一段。⑤各种黑色幽默。(9.0/10)
文森上了三次厕所,每次都出事
我爱特拉沃塔的舞。
怎么会有人说这部电影不好?五年间我看了至少六七遍,它是这么好玩而且嚼劲十足,开心得让人觉得在读一本好小说,昆丁是个很赞的story teller,这不就够了吗。
9岁的时候《无耻混蛋》刚出,满怀期待把它给看了,到了割头皮那段导致我再也不敢接触cult片。直到上个月才克服阴影看《被解放的姜哥》,感觉爆爽!于是迫不及待翻出昆丁的一堆旧作,现在又发现越经典我就越不知所云,频频作呕。——写于2014,写这个的人是傻逼,不过不想删(2016重看,拔高一星至四)
低俗故事的高级讲法
你的漫漫人生,我有多少戏份
乌玛瑟曼太惊艳了,vincent读的书叫做modesty blaise,讲述一个跟jude一样的圣经演说癖的杀手的故事,every time he goes to the bathroom,bad things will happen。
忘不了Uma Thurman和John Travolta的狐步舞
非线性的叙事电影的代表作。结构巧妙而富有深意,精彩的对白。片中每个人的身上都有着美好的品质,却都无可救药的走向了黑暗与迷茫。各个段落不分首尾,互补结构,开头和结尾相连,暗示现实中类似影片中的情节总在发生,永不停歇。台词:为什么我们一定要不停地说废话来维持气氛?只有当你找到一个真正特别的人时,才能闭嘴享受片刻的沉默。
所有新人导演都该去向昆汀学学怎么讲故事。
剑走偏锋,成就鬼才
事实证明,编剧恒大于结构。玩弄技术者必将悲惨淹没于日新月异中,新潮变做作,做作变老土。演员都是熟人,OST很好听。Travolta有点PITT的味道,昆汀大叔妒嫉他,竟把他写死了。讨厌拳击手,暴菊黑屋子太搞了。。Maria deMedeiros甜美性感小魔女——不是LES太可惜!
我以为爱上厕所的Vincent是主角,一次拿枪指人一次被人指,没想到挂了;我以为爱撩汉的Mia会和Vincent偷情做爱,没想到吸毒过量休克,更没想到的是居然救活了;我以为爱背圣经的Jules会冷酷到底,没想到两次念完圣经后一次杀人一次放人;我以为总被恶梦惊醒的Butch在得瑟的拿回手表后会死在家里或者吉他店里,结果居然反杀所有人;我以为掌控一切的老大Marsellus会笑到最后,没想到绿帽子带着还被fuck ass(Butch推开门的瞬间不仅仅是Marsellus的心理阴影,也是我的心里阴影);我以为誓死不工作的Pumpking和Honey Bunny会像雌雄大盗,没想到只是一对傻逼。为什么每个人的结局都跟我想的不一样??!!!!!
即便剧情偶尔略无聊也能吸引人看下去,看着看着又觉得暴戾气息好浓。
昆汀在这部集中展现了他的恶趣味:恋脚,屁眼,假奶,穿洞,SM,血浆。台词功力超屌!杀人时间还太早,再聊一会儿。2021.11.17三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