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Door

更新至20220826

主演:内详

类型:综艺地区:韩国语言:韩语年份: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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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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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照

The Door 剧照 NO.1The Door 剧照 NO.2The Door 剧照 NO.3The Door 剧照 NO.4The Door 剧照 NO.5The Door 剧照 NO.6The Door 剧照 NO.13The Door 剧照 NO.14The Door 剧照 NO.15The Door 剧照 NO.16The Door 剧照 NO.17The Door 剧照 NO.18The Door 剧照 NO.19The Door 剧照 NO.20

 长篇影评

 1 ) 长叹...

    抛开morrison的天才,抛开stone的天才,这部影片最让我难忘的是morrison死的时候,他妻子的反应......

    叹息...她在想什么...她头脑里的第一反应是什么...是叹息morrison的死亡么?是解脱后的释然么?是对终于结束了的感慨么?不知道......我不知道...

    放在演员的角度,我比较喜欢Meg Ryan,因为她的长相比较符合我的审美观点...很肤浅的理由,可是天性的喜欢是没什么理由的.她在这里面的表演没什么值得我说的,除了这声叹息的处理,我不知道是stone的建议还是她当时触及了Pamela的灵魂,这声叹息叫我对她刮目相看!

 2 ) 鲁伯特之泪,坚强又脆弱的美丽灵魂

《大门》这个电影让我明白,一个人伟大或者再向下杰出,优秀,出色,突出,不赖,是在于他/她留下(创造)了多大份量的永恒性的好东西,不管是物质上的还是精神上或信息上的。 从物理学的质量守恒上来说,没有人能留下东西,如果抛开熵增定律,太阳不往地球输送光,陨石不往地球砸,地球就是一个孤立的系统,是颗死星球,地球是创造不出任何东西来的。而即使有光和陨石的到达,致使地球上生命诞生并且生生不息,不过都是在原来物质的基础上循环反复。 你的屎尿灌溉蔬菜,屎尿某些部分成为蔬菜的一部分,最后又被你吃了。猪吃了大量(多人的)屎尿灌溉的廉价蔬菜,这只猪宰杀被你吃了后,经过消化成为你的一部分,你死后被抬进棺材埋了,很快朽烂被虫鼠啃咬,你的某部分成了老鼠的一部分,甚至构成一只雄鼠的精子,正是来自你的血肉,于是你就成了一只刚出生的小老鼠,而这只小老鼠有天不小心被一只饥饿的母猪踩死吃了,小老鼠的营养成分刚好构成母猪的卵子,于是你终于成为了一只猪,长大后被人类宰杀。 从这点来说,佛家的轮回论确实是能解释得通的,但是我反对什么猪修炼了很多辈子每辈子都做一只好猪,终于在下一辈子的轮回中投胎做人了,而某个人几辈子都是坏人,所以某辈子就投胎做猪了。我坚决反对这种与基督教的天堂论一样的观点,这种摸不着看不见不可证实又不可证伪的东西,你当它可有可无就行了,因为这并不烦碍你的生活,别人信就让他们信,至少能让他们畏惧而向善。只是现在大多数人都不信这一套了,所以也毫无顾忌的做起恶来,哪有什么地狱烈火呢,这辈子先把福寿享尽再说,哪管晚辈们洪水涛天。儒家跟墨家在鬼神论上就很有趣的大差别,不过终极趣旨相同。儒家不信有鬼神之惩罚,但是非常重视祭祀之礼,对先辈亡灵的敬重才有我们中华民族的清明节,古时守孝得三年呢。而墨家相信有鬼神之惩罚,但轻视祭祀之礼,推崇节用节葬,否定三年守孝这种浪费人力资源的行为,事实上到了近现代确实是被推翻了。儒墨最大的不同在于儒家尊王墨家尊民,所以儒家因尊王而把父连同生母、长辈、长兄也一起尊了,而尊就要耗费精力财物,所以讲究厚,葬,讲究大搞特搞礼乐齐上,才显得尊贵,才符合礼。墨家尊民,提倡“节用”、“节葬”、“非乐”,“吃苦”,所以要把王拉到跟平民一样的地位,要求王应该跟平民一样。你其实用屁股想一想就知道,谁都喜欢被拍马屁,掌权者更喜欢,所以曾经在秦始皇时代都被打击的儒墨两家,到了未来儒家上位了,墨家迅速消亡。当然,这也跟儒家大多从书香世家子弟冒出,墨家大多从农民子弟出身有关。也就是说跟基本盘出来的有关,维护的方向不一样,而即使农民出身又信仰儒家的,想的也是(货卖与帝王家)借王的力量成就书香世家,庇荫子孙万代,当然这一切都是为辅(基本盘),他们最大的目标还是——齐天下。墨家从来没有为自己的私心所想过,他们想的只有为人民,自己再苦再累也愿意,甚至去死,就算去死也“死不旋踵”,从这点来看墨家确实比儒家更伟大,更具有惊天动地的侠义精神。废话说多了。 我举猪鼠的例子是想说明,人类根本不可能创造出东西,所谓创造,是从无到有。而从无到有,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这又有物理学上的质能守恒定律所制约的,给你一团空气,你绝对不可能凭空创造出一个气球。所以从无到有,这是上帝的事情,是宇宙来源之迷的假说——宇宙大爆炸,这不是我们人类的事情,我们人类只能在基础物上改造东西,这我们称之为创造,包括一切不可见的精神思维逻辑等形而上的和称之为信息的东西,如思想、文学、音乐、编程语言等等,无不是建立在物质上,没有物质,它们就无所依托。我这样说,很多唯物主义者们马上拍手称快,但是我马上要倒打一耙,我要说没有思想思维和逻辑,就不可能去改造东西,猪、老鼠和狗,是不可能把一堆雪堆砌成雪猪、雪鼠和雪狗乃至雪人,而人却可以堆成雪人、雪猪、雪鼠和雪狗,这就叫创造。 给小孩一把泥巴,他能捏出很多东西,包括小泥猪,而小猪不能捏小泥人。给你一只笔,你能写字画,写信给你远方的爱人,或画他/她的素描像,以解相思。而给你一把吉他,你能弹出声音,但不一定能弹出和谐美妙的声音,要弹出和谐美妙的声音,你还要学习音律知识。音律知识这种无形的声学的心理式的逻辑式的知识,是人类大量经验上积累的产物,来自于各种物体发出的声音和这些声音的规律,人类正是掌握了这些规律,才去摆布组织这些声音,才有乐曲的诞生。然后人类学会了把乐曲记载保存下来才有了乐谱,后人可以跟据乐谱还原演奏前人的乐曲。然后人类又学会了把乐曲记载保存下来才有了唱盘和留声机,CD和功放音响,到现在只需一台手机电脑加一副耳机就能欣赏两百年前贝多芬的音乐,而贝多芬留下的只是乐谱而已,你听到的是后人还原演奏时灌录的音像制品(如黑胶唱片)再经过数字化(二进制)保存在手机电脑的一首mp3或其他格式的歌曲(媒体文件)。从黑胶唱片到媒体文件是一种创造(模拟信号载体到数字信号载体),从媒体文件到你的耳机发出声音被你听到又是一种创造(数字信号载体到模拟信号载体再到还原出声音)。创造在人类世界无处不在,改变了人类的生活习惯,令人类生活更美好。 而谁创造了越大份量的永恒性的好东西,不管是物质上的还是精神或信息上的,他/她就可以被谓之为伟大。往下则为杰出,优秀,出色,突出,不赖。 而一个人赚了很多钱他/她(后面均用他)算伟大么?并不是的,因为根据质量守恒定律,世上的钱都是印纱机造的,只要人类愿意,人类可以把地球上所有物质都拿来造钱,甚至把太阳照进地球的阳光和砸进地球的陨石都拿来造钱,但都是有限的,因为阳光转换率几乎为零,很难想象有人会造一个像贵州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那样的大锅去接阳光(光粒子)来转换成物质。人类经常做的是造一座大坝形成一个大地锅来接天上的雨水用以解决农田灌溉或者日常饮用水。而一颗陨石要等很多年甚至上百千年,大多数陨石在太气层中已经烧成气体了,要等很久它的灰尘能才慢慢降落到地球。而一个人他把所有印纱机印的钱都收刮到自己手上,那相当于他把地球上的海洋河流湖泊水塘井水都占有,不给别人活路,而其实他自己也只能用到极小极小一点点。我知道有这种想法的人很多,但从来没有人真正做到过,因为其他人马上会把他弄死,即使是中国古代号称率土之滨莫非王土的皇帝,他也是名号上的,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 所以从这点来说,占有地球上有限资源越多的人,就是损害别人利益越多的人。古时封建社会的豪强下,才会有奴隶(中国的奴婢欧美的黑奴),近代中国的土豪劣绅下才会有白毛女。 而即使富豪如比尔盖茨李嘉诚马云,他们总量也只是占整个世界有限资源的一小部分,而且有些资源是把别人的资源也计算在他们头上,一家伟大的公司的估值是把人力资源(人才)也包括进去的,而这估值最后全算在比尔盖茨李嘉诚马云等他们头上了,如果把那些人力资源全部剖开,把剩下的东西才划给这些富豪们,再不准人力进去进行组织整合运作,给富豪慢慢享用,即使这份量非常非常大,那也是一堆毫无意义的垃圾,这些东西它已经不能带给富豪们物质或精神上的享受,反而会成为他的累赘,因为富豪他只能享用非常非常少的一点点,绝大多数会慢慢的烂掉,而这些东西也不能再为世界人民创造物质和精神上的产品了,富豪必须把这堆垃圾转换成可以可以带来物质或精神享受的中介——金钱,所以他必须把这堆垃圾卖掉,让另外一个资本家接手然后让人力进去进行组织整合运作,给世界人民创造物质或精神上的产品,这就叫有限公司。 而界定一个有钱人伟大不伟大,肯定不是说他越有钱越伟大,这在前面已经被我推翻了,反而是越有钱他就越损害别人的利益,越是人类中的垃圾败类,是反人类者,人类应该越早越快地把这种人处死。钱币作为物质资源的中介,它在和平时期就等价于物质资源,在战乱时期就等于一堆废纸,而黄金马上代替了它的位置,而实际上黄金一直代替着它的位置,在和平时期黄金是隐身的,战乱时期它才显身出来。而如果某天上帝用金手指把地球上的石头都点成黄金,那么银子马上代替了黄金的位置。 一个富豪伟大不伟大,那就要论心论迹。一个心里想着要把这世界上有限资源全部收刮为己有的并且一直这样做的,这种人人人得而诛之,甚至想得到世界一半乃至三分之一四分之一五分之一.....十分之一的人都不要放过,人人都应该得而诛之,百分之一......千分之一......万分之一等等的人也不要放过。世界上60亿人,他得万分之一,他等于是侵犯了60万人的利益,你可以想象一座60万人的小城,资源都是他的,这意味着只有他一个人可活,其他人都得饿死,你说这60万人要不要把他弄死? 而事实上这个世上拥有60万人的小城所有资源的人也有啊,而这座小城其他60万人并没有想把他弄死,这又是为何?想想以比尔盖茨的财富是不是很轻易的就能把一座贫穷落后的60万人小城的所有资源都买下来,他的财富又是你的财富多少倍呢?是很多人的上万倍吧,那你们想过要去把他弄死吗?没有吧。为什么我们没有想把他弄死,因为比尔盖茨在积累财富的同时他也在“赎罪”,他也在为我们创造物质和精神资源(财富),我们使用他的操作系统,和他的公司的产品给我们带来的种种便利,这种种便利也正在为我们很多人创造财富,所以我们这60万人并没有饿死,反而生活得很愉快,相反还要感激他给我们带来的种种便利。人与人正是基于这种合作才能愉快的玩耍的。 而且我那样计算也并不正确,是很粗糙粗鲁的,他的资产本来就没有把人力资源刨除干净,刨除过后他根本不可能达到万份之一,而且这地球上的资源岂是我以金钱来计算的,太多隐形资源并没有计算进去,所有的山川湖海岂是能够以金钱能计算的?把这些隐形资源都算上,比尔盖茨岂能买下地球的万分之一?这世上没有人可以,而我们这60万人正是靠着这些没有计算进去的隐形资源而能够活下去的。不过在这里我还是非常憎恨李嘉诚这种收刮式到处敛财的资本家,论心论迹都感觉他只是一个商业小人,他给全世界人民留下什么可值得纪念的产品?一个都没有,至少生在大陆的我从来就没有最直观的感受到他带给我的便利,或许间接的有而我不知道,或许网友们能指出来。或许有网友说他李嘉诚投资了曾经贫穷的大陆的某些城市,推动了大陆的经济发展,而我也在这经济发展中无形的分享了这种便利。哇哦,这个帽子戴得好高啊,比上海的最高大厦还高,实在是令我仰望。而我想到的是他收刮了几波收获满满的然后就走了,他得到了他想要的,大陆得到了她想要的,一场公平交易而已。况且这也是他李嘉诚顺着这改革开放之潮流,借着这股风来弄潮儿,他不弄他才是傻子,因为会有其他太多人来弄了,这不是他一个人就能左右这场伟大的潮流的。但是,但是我觉得比尔盖茨、乔布斯、马云这些人看似在顺应潮流,但是好像并没有顺应潮流,而是活生生开启引领了一场场新潮流,给这个世界带来了最直观的便利,这就是他们留给我们的东西啊,他们带给我们的东西就像是诗歌小说一样言之有物,并不是李嘉诚那种只有形式而无内容,他们留给我们的东西有精神上的,也有物质上的,精神上能激励我们,物质上的我们充分的享受和沉浸其中。 是的,我们要给后人留下点东西,尽管尔盖茨、乔布斯、马云他们留给我们的东西不是开头我说的那种:大份量的永恒性的好东西,不管是物质上的还是精神上的。亦即是,他们留给我们的东西不太具永恒性,或者说还不够好。比如他们的产品很容易过时,温斗士操作系统和苹果手机一直在更新换代,马云爸爸的淘宝购物一直在维护和往更人性化上发展,不知道到了未来,会不会被其他公司创造出更颠覆三观的更便利的购物方式的服务所取代呢?这个不太清楚,但是可能性非常高,因为现在看到颠覆三观的雏形是无人机送货上门服务。而他们留给我们在精神上的激励也并不是他们独有的,他们这些高贵的精神品质在古往今来其他很多人身上都有,他们只是这个时代的典型,当然他们这些精神品质确实是具有一种永恒性,但是如果要和整个人类史的伟人来比的话,他们肯定是要被比下去的,因为那些伟人所具备的永恒性的东西就要比他们就要多多了,而且将来还要占据着重要的位置。不过,在这个时代,他们完成了“大份量”的“好东西”这一任务,把“好东西”带给了全世界或一国家的人们,在这个时代里就不可谓不伟大了,至于后世,就让后世去评说,至少我们在这一时代已经认可了。 是的,我觉得我们还是得给后人留下点东西,不管是物质上的还是精神上的还是信息上的,而我知道大份量的永恒性的好东西是很难创造和留下的,毕竟我们大多数人不是天才而资质有限,乃至有重大缺陷,而且大多数东西都被先贤智者伟人们捷足先登了,留下了他们浓重的笔墨,我们别说超越,即使爬上他们(巨人)肩膀上也不能,太高了,高山仰止,别说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微积分都能吓退我们绝大多数的普通人,但这并不意味着上帝就关闭了我们所有的窗户,相反给我们敞开的窗户和大门多的是,我们可以在自己擅长的领域耕耘,默默的留下属于自己的精华,给这个世界添上一点点色彩,也能被别人看到和欣赏,也能激励鼓舞别人。 大门摇滚乐队的灵魂主唱吉姆·莫里森是个伟大的音乐人,但是他也是个明显的失败者,我们生活中典型的反面。他放荡不羁,叛逆,演唱会上叼着烟酗着酒的烟鬼酒鬼,台后吸毒的瘾君子,在演唱会的舞台上肆无忌惮,私生活极度混乱背叛多年的女友,试问这样的人怎么是我们要学习的对象么?但是当我们看完这个电影并完整的了解他的家境时就能发现他的放荡不羁和叛逆正是来自于他的脆弱,他的老爸是一个海军军官,对他管教甚严,是那种刻板的严厉,用文德斯的电影《百万美元酒店》的话来说就是,吉姆·莫里森他爸爸强大的自我击碎了吉姆·莫里森幼小时脆弱的自我,使吉姆·莫里森用偏激的方式——放荡不羁、叛逆——来对抗其父亲,以此建立起自己的强大顽强的自我,但是这种自我看似强大顽强,而归根结底是另外一个极端——脆弱不堪。《百万美元酒店》里亿万传媒大亨的儿子就跟吉姆·莫里森是一模一样处境的人,同样放荡不羁和叛逆,同样吸毒堕落,但他们同样天赋异禀,都是诗人,才华横溢,他们敏感脆弱,却又誓死抵抗。亿万传媒大享的儿子纵身从楼顶一跃,与其说脆弱的自我被钢筋混凝土击碎,倒不如说是被传媒大亨强大的自我所击碎。 吉姆·莫里森虽然没有选择自杀,但是他的自我其实已经有强烈的这种倾向了,看这个电影和查他的资料都很明显,在诗歌和哲学上他对生命的反思,都让他有海子式的燃烧生命向往死亡的强烈激情,并且他也在实践着,只是跟传媒大亨儿子的方式不同,吉姆·莫里森选择了海子式的道路——疯狂的燃烧自己——在音乐创作和舞台演绎中尽情展示真实的自己(顽强又脆弱),所以这种艺术的力量是非常直观的真实和震撼,非常具有感染力,所以大门摇滚乐队跟海子一样,迅速积累大量的粉丝,只是这些粉丝并不知道,他们是在燃烧自己向死亡进军,进而达到生命的永恒。最后海子在山海关卧轨自杀了,年仅25岁;吉姆·莫里森在长期酗酒吸毒下耗尽生命的烛光,年仅27岁。一个留下大量优秀的诗歌,一个留下大量优秀的音乐,在彼此擅长的领域留下浓重的一笔,而且这些东西都是具有永恒性质的,不可谓不伟大。 其实想到海子、吉姆·莫里森以及《百万美元酒店》里亿万传媒大亨的儿子,我突然想到一个物理学上的东西——鲁伯特之泪,是的,这种东西是地球上最坚硬的东西,比钻石还坚硬,也跟钻石一样质地通透明亮,它能承受8吨压力,子弹近距离都打不碎。但它也是地球上最脆弱的东西,只要找到它的那个极小极小的弱点,稍稍用点小力它就整个儿粉碎,实在是令人惊叹。但是,鲁伯特之泪的诞生也是必须要在水深火热之中,这又是两个极端,又不得不令人唏嘘不已。 最后,希望我们都能吸取教训不走两个极端,在自己擅长的领域默默的耕耘出自己的天地,能为这个世界画上一道小小的颜色,只要小小的(当然如果能大大的更好),闪耀着小小的一道颜色之光,为世界添上一份小小的精彩,有小小的几个人欣赏和喜爱(当然大大的更好了),便已足够,因为我觉得,如果我们不能给后人留下大份量的永恒性的好东西,不管是物质上的还是精神上的还是信息上的,但是我们可以给我们这个时代的少数人留下我们的精华,给予慰藉,彼此取暖。 最后以张枣的诗句结尾共勉: 我想我的好运气 终有一天会来临 我将被我终生想象着的 廖若星辰的 那么几个佼佼者 阅读,并且喜爱。

 3 ) 纵情声色;关于门的一些片段

  关于《门》的一些片段


    我又看了一遍《门》。关上门,打开窗,熄灭了灯。
    喧哗的音乐,喧哗的背景,男孩和女孩纯洁的爱情,诗歌,一切都很美丽。音乐也很美,“月亮溺水了,”他唱出来,那瞬间,我的视觉与听觉也跟着沉入水里。
    然后那个场景便出来了。在沙漠里,开始,大家都很快乐,男孩和女孩一起舞蹈,很纯洁的爱情,音乐也单纯之至。男孩和同伴一起为音乐立下誓言,也极单纯的誓言。人生之初,生命如此美好。可是,为何要选择这片寂廖的沙漠来表现这种美好?爱情,友谊,代表着美和热爱的音乐,为何要这样十全十美地美好?在这片空旷里?
    然后就看见男孩站起身,对所有的人说:我是骗你们的。他笑,离开同伴。走向沙漠深处,“Jim,女孩在身后呼唤。少女柔曼的身姿在远处象一幅画。他回过头,只是回了回头,一个转身,消失在了沙漠深处。
    那个场景就这样打倒了我。在屏幕前,我热泪盈眶。
    爱情,音乐,这些美好的东西,已经都不再重要。他走向的是死亡,一条自我毁灭,也是自我选择的毁灭道路。他正在走向那里,乌有之乡,哪怕拥有一切,都不过是尘世的幻影。
   

    那女孩,导演选择了梅格。瑞恩来饰演那女孩。没有比她更合适的演员了。修长,金发,领家女孩般的甜美,如一首诗。她的存在本身,就是一首诗。
    和男孩的相识也是一首诗,相恋,成为明星身后的女人,见证他的成名太快,见证他被时代与女人宠坏。不忠,数不清楚的不忠事件,歇斯底里然而又不可分离。这就是她与他的爱情。
    其他她要的本不多,她爱上的是诗,诗人是男人存在最本质的特点。他更象一位诗人,而不是歌手。只有她理解这一点。她是最了解他,相信也是最爱那个本质的纯真男孩的。只是为了这一点,她就得容忍那些其他。这对于她而言太残酷。否则我想她不会去吸毒,酗酒。影片里对她后来的嬉皮风貌着墨不多,想必是要把她作为一个几乎完美的女人形象来塑造的。
    他不止一次地问她:你愿意为我去死吗?
    她说:我要和你一起活下去。
    然而他死了,她的心也就此碎了,没有能力再继续存活下去。
    影片里那场感恩节Party的戏很有意思。他们吵架,她举起刀来,有些歇斯底里的倾向。能容忍和热爱吉姆的女人神经当然不可能过分正常。她哭着说:他们拿了我的鸭子。
一只为感恩节精心准备的鸭子,又被他的情人给糟蹋了。她要的不过就是这一点,对鸭子好一点,对爱,好一点。


   我不喜欢那女人,虽然她的形象更完全。一个颓废的,然而很有头脑,很有才气的女人。她和吉姆做爱的那场戏演得很有意思,非常有刺激性。需要用鲜血,才能换来爱欲的高涨。也凭这点,她赢了吉姆的部分感情。我说的是感情,而不是爱情。
    喜欢上这样的男人,注定是走上一条没有归宿的道路。甚至是他的正牌女友当面对她说:你不过是几百分之一。
    她赢得我好感的是那场戏。她怀孕了,对他说,要把孩子生下来。男人的表情和所有不负责任的男人在此刻都一模一样,然而她说:我爱上的,不过是你的孩子气,你这恶棍。
    女人总是在开始崇拜上男人的才气,而后深爱上他的孩子气。

四.
    看片的时候,女友来修宿舍坏掉的门。我在看《门》,他们在修门。
    看完片,已是漆黑的晚上,我走在寂静而热闹的校园里。毁灭掉的男人与女人,毁灭掉的天才与诗,音乐,死神在黑暗里嘲笑着愚蠢。整个电影是一场秀,喧嚣而寂寞的秀。然而生命是这样感伤的一场秀,忍不住要去心疼那遥远历史里的美洲歹徒,忍不住要去蔑视那小丑般的人生表演。
来到网上,得到资料如下:
    Doors,美国六十年代最伟大的摇滚乐队之一。主唱Jim.Morrison是一名有着诗人气质的摇滚乐手,热爱诗歌,偶得一佳句会立刻记录下来,或为女友Pamela诵读。乐队于1967年凭一曲Light My Fire成名,歌里充满性与叛逆的色彩。1968年在迈阿密的演唱会上Jim当众暴露性器官,被以公众暴露罪等四项罪名起诉。1971年初Jim携Pamela前往巴黎,潜心写诗,因吸毒过量导致心脏病发作而死在浴缸里,时年27岁。一年后Pamela也死去。
    骑着蛇远去。他这样唱着。蛇在中国的隐喻里代表着性。骑着蛇远去,到天堂去,Father, I fuck you,他唱。那是摇滚史上最伤感的歌曲之一。这样的寂寞而白痴的男人,除了心疼得咬牙切齿,恨得也咬牙切齿之外,还能有什么别的表达呢。
    Oh baby, you light my fire
    We can’t be much higher

樱樱制造

 4 ) 此地无人生还——好导演、不错的影片,只是与Jim morrison无关

  午间在喧闹的办公区,吃着便当,去追忆几天前清明节放假期间看的电影,多少有点吃力。尽管导演是奥利弗.斯通Oliver Stone ,尽管电影是声名显赫的《大门》(the doors) 。
  我对The doors的认知,是家里那张同名专辑,1967年发行。从《Light my fire》到《the end》,说不上耳熟能详,但颇为熟知。
  
  Jim Morrison是The Doors灵魂人物,六十年代反叛青年偶像,死的时候年仅二十七岁。Jim墓地在巴黎拉雪兹神甫公墓,陪伴他的有肖邦、王尔德,邓肯。。。
  他的墓碑前一年四季鲜花不断,来自世界各地留着长发,穿各式各样服装的年轻人,用独特的方式凭吊、寄托哀思——将点燃的“万宝路”供在墓前,把啤酒洒在墓地上。。。
  墓志铭很简单:Jim Morrison 1943--71。
  这些是从大门中文网站的卷首语看到的~~
  
  清明节三天我看了2个电影:除了《the doors》还有周星驰的《长江七号》。
  之前跟老纳说起《大门》,他说,看吧,牛,Oliver stone的电影都牛。一想也是,能拍出《天生杀人狂》的导演,还有什么是不行的?所以带着定势和期待开启这“迷幻之旅”~~没有太多惊喜,也没有更多失望~~一部120分钟符合导演水准的传记影片。。。带有一定主观的发挥和虚构,也受了很多传记《此地无人生还》的影响——后者是摇滚文化与流行文化专家杰里•霍普金斯与大门乐队核心工作人员丹尼•苏格曼共同完成,首版于1980年问世。——这部拍摄于1991年的影片,在介乎真实和虚构间,塑造了一个天才、诗性、自我放纵、沉溺酒精和毒品的诗人、歌手、乐队的灵魂。。。
  你看到Jim Morrison了吗?不,你只是看到Val Kilmer或者Oliver Stone所理解的Jim,,你领会的《the end》或者《back door man》确实如此吗?确实比只听专辑要好得多,但是,我只是看到一个躯壳在月光下、在沙漠中吟唱、在舞台中狂躁的嘶吼,在万头攒动的现场,空泛的演示一场场死亡……
  我认为,电影最成功的一幕是:Jim在洛杉矶的舞台缓缓地唱《the end》:
  The killer awoke before dawn
  He put his boots on
  He took a face from the ancient gallery
  And he walked on down the hall
  He went to into the room where his sister lived
  And then he paid a visit to his brother
  And then he, he walked on down the hall
  And he came to a door, and he looked inside
  "Father?"-"Yes, son?"-"I want to kill you",
  "Mother, I want to..."
  后面隐去的是——fuck you……这段太震撼了,有人说他是思想家,有人说jim是流氓、乱伦者,anyway从这以后,大门成就了大门,我觉得只有懂得了词的创作背景,才明白何以伟大,何以不朽。
  影片最失败的是对Jim无限制酗酒、牢狱的描述,以及最后的死亡。死亡是27岁的jim留给后人的迷幻终止,曲折实现了他自己的“the end”,但是,我不喜欢暧昧混乱的“制造”这个被制造出来的the end我认为是败笔。
  一句话点评:导是好导,影是好影,只是,与Jim Morrison无关:)
  
  如果你打算做大门的铁杆,
  你必须听6张专辑:《The Doors(1967年1月)》《Strange Days(1967年10月)》《Waiting For The Sun(1968年7月)》《The Soft Parade(1969年7月)》《Morrison Hotel(1970年2月)》《L.A. Woman(1971年4月)》
  你必须记住一个名字:Jim Morrison
  你必须看一部电影:《大门》
  最后,你必须看一本书:《此地无人生还》……
  
  虽然,我还没有看过。
  
  08.4.9

 5 ) 一天听两遍the end的日子

有一段日子,我每天听两遍the doors的“the end”,每两天看一遍奥利佛斯通执导,瓦尔基尔默主演的电影《大门》。

那段日子里我足不出户,整天以方便食品,再加上满屋的烟气度日。迷迷茫茫中,脑子里一会闪过jim morrison的低吟“people are strange when you're a stranger”,一会又闪过他的吼叫“when the music's over, turn off the light”,忽然间我明白了:他妈的,turn off the light就是去死啊!

看到jim二十多岁就死去的既成事实,再想到他的很多歌曲,再想到他著名的“the end”那首歌,很容易的,人们会认为“the end”的意思就是人的终点:死。斯通在电影《大门》里也是抱着这样的观点的,所以电影里当“the end”的旋律响起时,那个让jim魂牵梦系,象征着死亡的印第安老人肃然而立。

但我对这个观点却是不能苟同。一个人,就算他对死很敏感,但也不会在每个时刻都流露出来。就像南朝的陈子昂,一生仕途坎坷,所以有人认为他写下“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泪下”的时候,也是怀着自伤自怜的感情的。我觉得这就有点过分:古人在面对着特别伟大壮丽的景观时,往往会忘记了自己那点对宇宙来说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全身心的去感受宇宙的雄奇广阔。这,我认为就是陈子昂写这首“登幽州台歌”的本意。

jim对土著人的神秘活动非常热心,这表明他对探求人类的本源很感兴趣。在我一天听两遍“the end”的日子中,我感受最深的是歌曲中段伴奏变弱、jim开始像梦呓(微软拼音2。0真垃圾,居然没有梦呓这个词,却有梦遗,KAO)般独白的场面。
  
“迷失在一个罗马的......痛苦荒野中
所有的孩子都发疯了   
所有的孩子都发疯了
等待着夏日的雨

“城镇的边境传来警报
驶在国王的高速路上,宝贝
金矿里奇怪的一幕幕
驶在向西去的高速路上,宝贝

“骑着蛇,骑着蛇
去那条湖,那条古老的湖,宝贝
这条蛇很长,有七英里
骑着蛇......他很老,而且它的皮很冷”
   
“西边是最好的
西边是最好的  
上这儿来......让我们把没做完的做了吧(注:个人感觉是指两人的亲昵)

“蓝色的巴士在呼唤我们(此处blue是指忧郁还是仅指蓝色,有待进一步分析)
蓝色的巴士在呼唤我们
司机,你要带我们去哪儿”

听到jim如巫师般的吟唱,神秘而又似乎无意义的歌词,再加上若有若无的伴奏,这一切,是否把你的理解力逼到了极限?是否你表面的那些东西,比如尊严、坚强,都随着歌声而开始瓦解,而渐渐显现出真实的赤裸裸的你自己?人的基本欲望是生理欲望,基本欲望被满足后,才会想到满足其他欲望,比如名声、金钱之类。当你觉得其他的欲望其实很虚伪很无聊时,那你的基本欲望是不是在慢慢抬头?你是不是感觉自己充满了野性,脑子里满是想什么就干什么的念头?

于是,在歌曲的高潮部分,一切都变得那么自然,那么原始,那么发自内心的诚实。“father, i want to kill you.”这句话jim说得相当轻松,甚至可以说是轻描淡写。“ mother, i want to......”唱到这里时jim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大吼道,“fuck you!”听到这里时我脑子一下蒙了,然后马上醒了过来:他妈的,就得这样啊!这就是我心底里想的啊!

歌曲接下来是模拟做爱快到高潮时的场面,随着强劲迅急的曲调,jim的一声声“fuck”的低吼,不仅是你的精神,还有你的肉体也在向高空飞腾。随着最高潮时鼓点的强极而弱,亢龙有悔,jim倒在了地板上,他已经经历了一次高潮。

我认为,这就是“the end”这首歌的真实内容,这不是一首关于死的歌。

我曾试过一边听“the end”一边手淫,结果成功了,一泄如注。我只试过一次,因为在我幻想着具体对象时,我并没有专心去聆听“the end”,这让我产生了把“the end”当作工具的罪恶想法。

一天听两遍“the end”的日子持续了不到一个月。现在回想起来,那可能是我最颓废的日子。

  
附注:从心理学上讲,人的一些原始的隐藏的性格、欲望等,统称为阴影,是构成集体无意识的四个部分之一(另外三部分是人格面具,阿尼玛或阿尼姆斯,自性)。平常的时候,人都生活在人格面具下(人格这个词最初的意思就是面具),而阴影则潜藏着。当人格面具和阴影结合得很好时,人就会感觉非常快乐,非常有创造力,非常像头野兽,这也是好多天才看起来都那么疯狂、那么充满兽性的原因。这个或许可以帮助了解“the end”这首歌。

呵呵,再谈两段关于手淫的,女性网友请自制,勿看。
我一个朋友跟我讲他看到的电影里最浪漫的手淫,是迪卡普里奥在铁皮屋顶上,仰面对着满天的星斗和皎洁的月亮。
我觉得最常见的还是凯文斯派西在《美国丽人》里的早起运动。

 6 ) Jim Morrison 诗人,歌手,作曲家

从电影拍摄的角度,这是部好电影,视觉听觉都是盛宴
迷幻的氛围,那个年代的狂热和躁动,Jim的不羁诗人气质……都淋漓尽致了。很多女人美好的身体,很飞……

从人物传记片的角度,不能说它不好
因为音乐传记本身就比较难出彩,要用影像表现一个如此特立独行的摇滚诗人的精神内核,太强人所难
OS也只能选取一个他熟悉的视角,尽力描绘
对此我们表示尊敬

不过,总之,我对主角人物塑造是有些不满意的
就像《Control》中对IC的塑造
都远不如我们从音乐中体会到的丰富,绚丽

Jim Morrison是最酷的歌手
离经叛道已成为他的标志,但同时他也是底蕴深厚,异常深刻的
他们家堆满了书,朋友经常打赌玩一个游戏,随便捡起一本书要Jim背书,Jim即便是喝的烂醉,也几乎没有输过
他有很多疯狂的举动,自己在酒精和毒品,追捧与咒骂中也难免煎熬。他行使着痛苦的权利
但赤子之心没有被生活方式做丝毫改变
疯狂不是什么牛逼的事情,牛逼的是对疯狂的自知

被他直视过的人和事物,无不惊慌
他面对死亡时,亦不惊慌
他有着先知般的使命感,以摧毁并超越的方式进行探索

至于那些疯狂的举动,我觉得没什么可说的
只是一个狂热的时代和一个灵魂碰撞出来的结果,不能代表什么
荒诞丑陋无情也无需美化,狂欢只是狂欢
我们无法穿越彼岸去寻求一个答案
于是需要直面狂欢对面,大门之内的肃穆和宁静

主演不错,形神兼备。但还是没有Jim Morrison那么美。
吟诗,Val Kilmer诠释的很好,如天鹅绒般温和,衬托着张狂和锐利的一面更有力量

结尾的墓园拍摄,虽并无新意,但镜头中饱含深情,令人很动容

 短评

狂熱、放縱和變幻不定的吉姆莫里森,燦爛如流星,劃過那個紛擾時代的天際,卻放出太陽一樣耀眼的光亮。他就像《悲劇的誕生》中的酒神狄俄尼索斯再世,集詩人,搖滾巨星,酗酒狂,藝術家,偶像一身,忘卻那些理性與秩序,帶領人們將感知的門打開。

9分钟前
  • _0x0023
  • 力荐

看了快3个月了。。。。能看下去,是因为Morrison是当初爱过的男人。。。。

10分钟前
  • 我爸知道有豆瓣
  • 还行

奥利弗·斯通九一年的片子,到现在才看。看完后很难受,为什么没有早点看到这片子,或许以前有一些选择会不一样,也可能其实没什么区别,那时候我多傻啊,虽然现在也没聪明多少。但是看完后很热,看到莫里森对帕米拉说:“我不能没有你宝贝”,我就哭了。我去搜评论,他们都说爱上这样的男人注定是悲剧.真讨厌这些评论家,所有的爱都冷暖自知,凭什么你就觉得是悲剧?去你的!!如果能这样活一回,27七岁就死掉也没什么。把自己折腾到心力衰竭,不是所有的人都如此爱自己!总之他在舞台上性感到让你抓狂,他写的词是最美的诗,他的人生很帅~

15分钟前
  • taki 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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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脸太多真不好,看着梅姨和Hodge大叔,情绪怎么也放不进去。歌是歌,人是人。吸毒酗酒乱性伴随摇滚乐任何乐手演员showbiz乃至整个人类,60年代的“飞”建立在毒品和各种异教上,大事件太多,年轻人嗨了疯了傻了操操操,各种混乱各种放纵各种浪费各种心理不健全,反正操死自己就完事了

20分钟前
  • ζωήιδ
  • 还行

建议看《此地无人生还》,看完书的人就别看电影了。

23分钟前
  • 大胡子阿细
  • 较差

大门铁粉也许会认为此电影对吉姆的描写未能面面俱到以至有所偏颇,但斯通最难能可贵的却是把握住了这支乐队和那个年代迷幻般的精髓

25分钟前
  • 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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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re reaching for death on the end of a candle. We're trying for something that's already found us. Last words. Out.

29分钟前
  • 芹泽虾饺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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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Jim & Pam的迷妹这部电影有些让我失望.....对于Jim的描写太过潦草和负面化。方基默演得很浮夸,梅根也不符合我心中Pam的形象。听到熟悉的音乐想到那些美好的记忆,唉说多了都是泪。

33分钟前
  • a little mark
  • 还行

中学时读每期《音像世界》看Jim的连载,终于在电影院里把这片看了。头发尖儿的电都通了。字幕起,文艺青年们四散,照样听见有男大喊“太烂了,这片实在太烂了!”(是每次看完电影喊烂的都是这个人吗?怎么连调调都相像)没有过疯狂青春的人,应该进不去吧……若要都明白,你得重新活活那几年:D

37分钟前
  • 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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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灵魂歌者,罂粟、sex、酒精伴随了他生命中的璀璨,也将他的生命耗尽。“我一直相信在视觉和听觉的双重范围内,人们只能感知到理他们较近的东西。然而如今我越来越感觉到在我面前还存在一些更改更远的领域,我仅仅是想探索这些领域。”吉姆莫里森短暂的一生因为音乐而变得永恒。

42分钟前
  • 金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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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100。只有表面没有内在,想通过此片了解一下Jim Morrison的内心世界基本没戏。全是支离破碎和片段,没有人物内心的变化。最后死得太突兀了吧。

43分钟前
  • Jorrow
  • 还行

大概人是很难承受任何突如其来的 虽然理解导演的表现意图 但总有点再看月亮组的错觉 或者往大了说 基本上一个拥有些许才华的人都是这样被挖掘被吹捧被毁掉的

47分钟前
  • YiQiao
  • 还行

天才都很危险。总之,我爱jim morrison这个疯子。

52分钟前
  • 少年熊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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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里森中后期基本被人群裹挟了,变态一样吸收那些名望,一些镜头看着痛心。好像68年以后很多人都有疯狂自大倾向,见过神的人觉得自己就是神(all is one, one is all, I'm the God, I can do everything )。莫里森演员长得有点像张杰

53分钟前
  • 没有幽默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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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看摇滚传记片都是一段自我毁灭之路。当然原声都是超赞的!

58分钟前
  • 七十三
  • 还行

这片儿虽然拍得傻了吧唧的,但是基本上和Morrison相似,更何况导演加分,MichaelMadson加分,Meg Ryan更加分……

1小时前
  • wangzhy
  • 还行

Oliver Stone的造神运动Vai Kilmer最尖儿的一出戏

1小时前
  • Over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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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命里赴死的人,平常人妳为何也随他而去了。妳说妳爱生活但你难道不也憧憬黑暗?疯癫与文明。骨肉皮和其他西方世界摇滚乐毒品酒精性爱狂乱的头昏昏追随者。他恨他的父亲,电影却没指明原因,多少显得不自然和矫情。电影拍的不错,音乐不错,可惜我不嗑药我觉得可笑。你的诗性,让我每每内心发笑。

1小时前
  • 若汐
  • 还行

有点失望,传记果然还是不好拍,要不就是被琐碎的片段组乱叙事,要不就是难以抓住人物内心

1小时前
  • 九尾黑猫
  • 还行

其实现在想想给力荐似乎因为这是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让我深入了解JIM的片,骂也好,夸也好,第一个总是记忆犹新的。

1小时前
  • 誰|ぼくちゃ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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